那天凌晨十二點五十分,110突然接到有人報警。報警人稱,在東五環路發生了一起車禍,肇事車已經逃逸。110立刻通知了交警隊。幾分鐘後,警車來到了出事現場,隨後跟來的還有120急救車。現場的情形慘不忍睹,一輛被撞得變了形的黑色電動車斜臥在離道路中界線二分之一的馬路上,距它大約十米的地方,一個人面朝下撲倒在路邊,腦部周圍有一大灘血跡。120急救醫生立刻下車想對其進行施救,發現受害者其實早就因顱腦嚴重損傷而死亡。死者是一個中年婦女,年齡大約在三十歲左右。根據現場分析,她當時是騎著電動車由東向西行駛。到達出事地段時,她似乎想橫穿過馬路到對面去。由于疏忽,她沒有發現後面正和她同向超速行駛的肇事車。兩車相撞後,汽車巨大的沖擊力將受害者拋起,然後,頭部劇烈地撞擊到地面造成顱腦損傷,當場死亡。現場沒有留下汽車出事時的剎車痕跡,說明一是當時事發突然,肇事者來不急采取救急措施;一是肇事者放任車速,有意置受害者于死地。如果是後者,那就不僅僅是交通肇事的問題了,肇事者可能會涉嫌謀殺。警察仔細清理了現場,在現場提取了有可能是肇事車輛留下的一些相關證據。
東五環路是一條新開發的道路,道路兩邊大部分地段還處于待開發區,白天都少有車輛和行人,更別說在深夜。警察找來了給110報警的男人。男人說他姓章,家就住在前面的城郊。今天他到城里走親戚,本來是想在親戚家住上一宿的,可晚上和幾個朋友打牌時發生了口角,他一氣之下離開了親戚家,想想自己的家離城區並不算太遠,便決定走著回去。五環路的路燈還沒有完全開通,因此,道路顯得有些昏暗。遠遠地他看見有個什麼東西倒臥在路面上,走近看時才發現是一輛被撞壞的電動車。這分明是出了車禍,他想。再仔細地看看周圍,驚奇地看見離電動車不遠的路邊上竟一動不動地趴著一個人。他當時就嚇出了一身冷汗,立即拿出手機撥打了110……他完全不知道車禍是怎麼發生的,也不知道發生在什麼時段,但另他奇怪的是,這樣的夜晚,雖然沒有什麼行人,但斷斷續續的還是有些車輛經過的,為什麼就沒有一個人報警呢?
曉陽大病了一場,高燒39度。他沒有讓潘歡知道,自己硬撐著到住地附近的小診所打了針,用了藥。兩天以後,他的身體慢慢地好轉起來。回想那天的情形,他的心里仍充滿了不安和恐懼。那天,他鑽進車內。因為被誣陷而又難以澄清的悲憤,也因為想象中無法面對的恐懼,他一口氣將車開到了五十公里外的李埠鎮。在一條廢棄的公路上,他停住了車。黑暗的車內,他的內心在做著痛苦的掙扎。很明顯,擺在他面前的只有兩條路︰一是報警,可他始終無法鼓起勇氣。他知道林一飛該受到懲罰,但是,所有的證據都對自己不利,自己如何澄清?如果澄清不了自己,最終的結果可想而之。一想到此,他的內心就一陣陣發緊!再就是听天由命,期望能僥幸躲過一劫。權衡之下,他選擇了後者。在做出了非常痛苦的決策後,乘天亮之前,他把車開進了小鎮,拍開了一家私人汽修廠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