渺颯買單的時候我伸頭一看,差點嚇呆。一餐飯隨隨便便吃去了一千多!要是欠她的三頓飯也得是這個規格,那我也太悲催了。
結完賬正要離開,前台卻忽然問︰「即墨女士是嗎?」見我點頭,她拿出一個包裝非常精致的食盒遞過來。「一位姓蘇的女士讓交給您的。請您簽收一下。」
「哦。」我迷迷糊糊接過紙筆寫下名字。拆開食盒一看,各種口味的壽司、手卷還有刺身。「這麼多!」
前台又道︰「即墨女士,蘇女士還有話托我轉告您,她說這些是給您的午餐,希望您能在拿到後立刻吃完。」
「在這兒吃完?!」
「是的。」
「這是她的原話?」
「是的。」
「……知道了,謝謝你啊。」抱著食盒,我模模圓鼓鼓的肚子,頓時憂傷了。「怎麼辦,我吃不下……」
渺颯特無語地看我一眼,「吃不下就別吃啊。這有什麼好煩的?」
「那不行。」雖然不知道蘇曼為什麼要這麼做,但是既然她開口了,我就非得做到。我 脾氣發作了,坐到一邊就開始吃,一個接一個,再好吃的美食也禁不起這樣撐,才吃了四五個,我已經食不知味如同嚼蠟,又被芥末嗆到,眼淚幾乎掉出來。
渺颯要了杯茶放在我手邊,意味深長地看著我笑,看得我毛骨悚然。「不、不用勸我,我不會作弊的。」我擺擺手,喝一大口茶水才把口里的壽司咽了下去。
「你怎麼這麼逗啊?」渺颯終于忍不住大笑起來,「你沒看出來她是在鬧別扭呢?」
「鬧別扭?」原諒我真沒看出來,蘇曼好好的和我鬧什麼別扭?
「剛才我出去接電話就看見她了,我想她也看到我了吧。」渺颯無趣地轉著杯子,「大概是看到你跟我一起吃飯所以不開心?」
「蘇曼才沒這麼小氣。」話是這麼說,心里到底還是虛了,畢竟有前晚那個kiss的案底。我不由琢磨,難道蘇曼真的是在介意我跟渺颯來往?
「唉,看你那不開竅的模樣。算了,你別吃了,我去跟vanessa談談。」渺颯眯了眯眼,「有什麼沖著我來,折騰你算什麼呢。」
「別別,你可別去找她談!」我忙忙阻止,經如此分析,我也覺得蘇曼許真是因為我和渺颯吃飯的事情不開心了,倘若渺颯再去找蘇曼,不是更將她惹惱了嗎?「我吃完就行了,好歹也是吃的,又不是毒藥。」
「即墨思歸,你也太——」渺颯盯著我,思量半天方硬生生憋出一句。「太逆來順受了吧。」
我已經超常發揮將一盒日料吃得只剩三四個了,頓時看到希望的曙光。喝口茶休息下。「你若也曾深愛過一人,你就明白,在最愛的人面前,自尊是最沒意義的東西。」
她很不以為然,環著手臂看我,似看什麼外星生物一般。「恰恰相反,我認為人生于世,自尊是最有意義的東西。」
我不想與她爭辯,畢竟這種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只是要我吃掉一盒料理,又沒讓我去死,沒讓我學狗叫,只是吃掉一盒料理就能讓她開心,我沒有不去吃的理由啊。」
直到我將最後一個手卷也咽下肚去,渺颯才反應奇慢地說了一句。「呵,也許吧。」
給空盒子拍了照發送彩信到蘇曼手機,又補一句︰撐得快死了,晚上給我帶點藥吧。我知道錯了,以後和誰吃飯一定先征求組織的同意。組織消氣沒?
蘇曼還是沒回信息,大概在忙吧。扶著後腰一步一步挪出去,打車回去還被人當成孕婦主動讓車給我,把渺颯逗得不輕。路都走不動,眼看買衣服也只能晚上再說了。
與渺颯一起回了事務所,她說話算話地給了我那個上訴案的資料,拍拍我的肩,很不走心地說︰「加油,看好你喲。」
我決定百分之二百的努力去做好生平第一個案子,哪怕只是旁人眼中小小的索賠案。仔細看完文件,翻閱資料、案例,基本確定了庭辯方針,然後約見了當事人。
當事人李女士是鄰市一家旅游雜志社的攝影編輯,上月五號入住了本地一間知名五星級酒店。由于她預定的房間尚未整理完畢無法即時入住,她便將行李箱寄存在該酒店的行李寄存處。然而一小時後她回來酒店要領回行李時卻被告知行李箱遺失。
酒店稱已盡到告知的義務,且如李女士認為行李箱中的物品十分貴重,應自行使用酒店提供的存放貴重物品的保管箱。丟失行李後,酒店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評估報告證實李女士所丟失的物品價值約1.2萬人民幣,因此一審法院裁定酒店賠償李女士1.2萬,且只是人道主義賠償,並不承認酒店方存在過錯。
「其他東西也算了,關鍵我的筆記本和相機都在里面!里面存有很重要的資料跟照片。」
「你希望酒店賠償你多少?」
「十萬,這是最低的了。丟失的照片是我公差拍攝回來的,沒有備份。前後耽誤了大半月,已經嚴重影響了我的工作,這筆錢是補償我的財物損失費跟誤工費,我還沒要求精神損失費呢!」
「李女士,這個訴求恐怕有點難。」據我所知酒店遺失客人行李的類似案件,賠償金額基本沒有超過兩萬的。一般酒店都會明文提醒貴重物品請自己保管,而所謂的精神損失和誤工費就更難協定了。
「不難我到你們律師樓找律師做什麼?比別家貴就得比別家好用啊。一審那個律師真沒用,就給我爭取到了一萬二賠償,我被扣掉的獎金都不止這些!」
由于我尚不是掛牌律師,發律師函的事只能由渺颯來做。很快酒店方就來了回復,稱李女士雖然提供了購買筆記本和相機的發票及遺失物品清單,但無法提供行李真實價值的證據。且酒店大堂貼有寄存通告,寫明行李寄存不包涵貴重物品與現金,擅自寄存造成損失,酒店概不負責。所以酒店會維持原先的處理方式,最多只肯賠償1.2萬。
意料之中,消息互通也不過是走個過場,要是能私下解決又何至于鬧到上訴?關于李女士要求的賠償金額問題我很虛心地探了探渺颯的口風,誰料她只回我一句︰「這種小案子都是按標的金額拿提成的,既然給你做,提成就算你的,你替客戶爭取得越多,你能拿到的就越多。自己看著辦。」
瞬間懂了她的意思,招牌是她的,提成算我的,看來這案子是無論如何也要拿下,許勝不許敗。
快下班了,蘇曼可算是打過電話來。一接通便問我︰「晚飯想吃什麼?」
「還吃啊……」我的胃現在還頂的慌。「我肚子疼死了,什麼都不想吃。」
她便悠悠地笑。「真全吃了?」
「那可不!照片都給你看了,再不信你可以問那個前台。」
蘇曼輕輕哼了聲。我看不到她的臉,卻也能想出個大概,必然是又得意又舒心的小樣。
「中午你正好要陪客戶,她又叫我,我總不好推辭。」不想蘇曼心里有什麼隔閡,我把事情原委解釋一遍。
「哦,我沒空陪你你就和別人去吃飯了?」蘇曼卻並不滿意這個解釋。「以後我要陪客戶的時候多了,你是不是每次都得和別人出去?」
「哪能呀,還不是因為她收了我做徒弟,我才不好逆她的意思。」怎麼把我說得多麼耐不住寂寞似的,天知道,這兩年我都宅得天人共憤了已經。
不對呀,蘇曼的性子怎麼和以前不一樣了?我在心底悄悄琢磨,從前她雖然也管我管得厲害,可從沒有這麼光明正大使過壞,這次……難道是因為對方是渺颯,而蘇曼對她比較忌諱?倒也不是不可能。想通這點後我有些竊喜,會吃醋證明她很在乎我,雖然這醋吃得有些莫名其妙,作為當事人,我可是一點也沒覺得渺颯對我有什麼特別的意思。
「收你做徒弟?musa去了凌華?」蘇曼明顯吃了一驚,注意力也不在吃飯這件事上了。
「是啊。」我收拾好文件準備回家開夜工。「你來接我嗎,還是我去找你?」
「下來吧,我就在你樓下。」最後這一句,可算是恢復了平時的溫柔來。看出來她完全消氣了,真是苦了我那陣陣抽搐的胃。
我向渺颯打了招呼便先行離開,電梯口踫見寧致遠。猶豫一下,還是大方地打了招呼︰「嗨。」
「嗨。」他看著我,有些遲疑。「早上……早上送你的是你男朋友嗎?」
我嚇一跳,被他看見了?不過看樣子他並沒有看到蘇曼,還好。為徹底令他斷念,索性認了。「是的。」
寧致遠沉默了好幾秒,笑得很勉強。「即墨,希望你幸福。」
「謝謝。」與他相識不久,因羅律師那件事,至少證明他人品不錯,交個朋友倒是願意的,可若要談到感情,便只能是辜負了。
誰讓我早已心有所屬。
我這一生,大約也只能勇敢愛這一次,勇氣用盡了,就再也沒有了。有的人注定在你命中翻江倒海,失去她就如同失去了整個世界。
她是照進我生命中唯一的陽光,雖然混入了塵埃,卻也有切實的暖意。
我不能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