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探案集 第四章五一謎案(二)

作者 ︰ 宋人

郭建說︰「絕不可能有人無緣無故地說謊。」宋振說︰「作偽證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有人甘願冒如此風險說謊,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凶手雇佣他說謊,以此擾亂我們的辦案思路。」郭建說︰「那想破這個案子,不是難上加難了嗎?」宋振說︰「其實這倒是案件的突破口,因為既然那個說謊的人是被凶手所雇佣,那麼只要分辨出誰在說謊,再對那個說謊的人嚴加審問,就可以知道雇佣他作偽證的人是誰,因此凶手反而弄巧成拙。」

郭建說︰「可是怎麼分辨誰在說謊呢?除了被害人過馬路的時候,在監控錄像中那一閃而過的影像,對她之後的行走路線,被害時間等等我們簡直一無所知啊。」宋振說︰「不錯,根據我們目前手頭的證據,並不能證明被害人在下午兩點半後,一直到被害的這段時間內,她先後去了哪里,以及她是下午兩點半後立刻被殺害了,還是過了一段時間後才被害的。但仍然可以從一些細節上推理出大概的輪廓。」

郭建說︰「怎麼推理啊,我可沒看出來什麼線索。」宋振說︰「比方說在下午兩點半,被害人于監控錄像中出現在那條馬路。而全城所有公交車,以及所有出租車的監控記錄上都沒有當天被害人之後出現的影像,那麼就可得知被害人在被害前這段時間里,仍然是步行。步行,特別是一個已經有身孕的女人步行,她的行走速度肯定是有一定限制的。那麼在一個小時或幾個小時內,被害人可能到達哪里,不可能到達那里,就可以大概估算出。同樣的,從被害人的尸體出現的方式上也可以看出一些問題。郭建,你雖然是刑警,但是常年和法醫一起辦案,耳濡目染,你也應該懂一些法醫學。我考考你,尸體沉入河里後,為什麼會自己浮上來?」

郭建說︰「因為人體密度和水非常接近,當人進入水中時,由于人的肺部存有一定量的空氣,此時人是可以浮在水面上的,尸體由于肺部的氣體漸漸減少,甚至為零,此時人體密度稍大于水,這個時候人就會向下沉,過一段時間或較長時間,體內微生物分解時產生氣體使人體內部的密度發生變化,要略小于水,所以又會浮上來。浮出水面時間段大約在12小時至24小時之間。」

宋振說︰「正確,可是你想過沒有,尸體浮上來應該是個逐漸地過程,是一部分一部分,一點一點地浮出水面,可是為什麼會突然間尸體會整個冒出來?這不是很奇怪嗎?」郭建說︰「可能是被繩索或水草等東西纏住了,等它們被水泡得腐爛後斷了,尸體就突然浮了上來。」

宋振說︰「那你立刻派人去河底搜查一下。」郭建聯系了幾個搜救隊和消防隊,與他們一起在河底搜查了一番,但並沒有發現水草或繩子等物品,河底很平整,甚至連小石子都沒有幾個。郭建頗感無奈,只好回公安局向宋振匯報︰「報告局長,沒有發現什麼有價值的證物。」

宋振略有些責備地說︰「沒有證物不代表沒有線索,搜救隊和消防隊找的只是物品,而你作為一個警察,除了尋找物品外更要發現線索。」看著郭建有些自責的樣子,宋振說︰「算了,這趟搜查也有一個收獲,至少從河底沒有發現證物這點來看,那個工人也許在說謊,河邊應該不是第一案發現現場。」郭建說︰「就憑這點去傳喚那個工人,證據是不是太單薄了?」

宋振說︰「那我們就必須證明被害人在三天前的下午三點出現在城北公園過,因為那樣被害人就絕對不會在那天的三點半出現在那條河里。」郭建說︰「可是那名交警是那天唯一的目擊證人,又沒有監控錄像,怎麼證明被害人出現在城北公園過?」

宋振說︰「如果那名交警說的是實話,城北公園就是最晚看到被害人的地方,因此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在這里被殺害的。假如城北公園是第一案發現場,那麼被害人的尸體怎麼才能不經過拋尸就出現在河底?」郭建思考了一會兒,隨後眼楮一亮,說道︰「通過下水管道。」宋振笑道︰「對,就是下水管道,在一座經常有很多客人光顧的公園里,肯定會有下水管道,下水管道是通到河里的。所以如果城北公園是第一案發現場,那麼城北公園的下水管道很可能就是第一拋尸地點。我之所以說你沒在河里發現線索,就是指沒發現通到河里的下水管道之類的通道。」

郭建說︰「既然這樣,我再潛入河底,看看有沒有下水管道。」宋振說︰「不用費這個事了,拿全城的工程圖來,一查就知道了。」宋振從圖紙上果然發現了一條從城北公園直通那條河的下水管道,立即吩咐道︰「快派法醫進入管道,提取生物檢材。」法醫隨後在管道內提取了一些血跡和毛發,經比對,正是被害人肖麗的。

于是公安局傳喚了那名工人,經過審訊,那名工人再也不能自圓其說,終于心理防線崩潰,交代了正是孫峰雇用自己作偽證,以此來誤導警方的辦案思路。警方順藤模瓜,逮捕了孫峰。孫峰也承認了犯罪事實,因為自己已有家庭,所以肖麗懷孕後孫峰讓他去做流產。肖麗不但不同意做流產,還以肚子里的孩子相威脅,逼迫孫峰離婚與自己結婚,否則就到處去講自己懷了孫峰的孩子,讓他身敗名裂。

孫峰為了自己的前途和家庭,決定殺掉肖麗。他先找了個借口把肖麗騙到這里,到了城北公園後,他說自己去買食物,先讓肖麗在公園自己走走,以此制造肖麗只是獨身一人的假象,然後把肖麗叫到偏僻的下水管道內用榔頭將她殺害。

案子告破後的一天,郭建拿著結案報告問道︰「那到底是因為什麼,肖麗的尸體會從河里突然冒出來?」宋振說︰「那是因為下水管道的水是流動的,所以被害人就被一點點地沖到了河里,而且尸體經過在下水管道兩天的浸泡,已經膨脹了起來,因此立刻浮上了水面,我當初就是根據被害人尸體浮出水面的速度,判斷出有別的地方通往河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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