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喜裸婚 第12章 裸婚怎麼成,送出的紅包就指望你們回收呢(1)

作者 ︰ 子航

去年七夕,小陳和女友june領了結婚證。考慮到兩人的收入都不高,也擔心婚禮成為啃老的借口,小夫妻倆決定做個「luo婚族」。兩人瞞著雙方家長,來個先斬後奏,拿出自己的平時的積蓄,在五一節偷偷跑去了東南亞旅行結婚,決心讓父母措手不及。

可沒想到正當他們在赤道附近享受陽光熱情的招呼時,雙方的家長坐到了一起,商量著等小兩口回來後,如何「威逼利誘」他們補辦酒席。兩個年輕人怎麼拗得過4位加起來快250歲的家長,小陳為此煩透了。

中國的新人究竟可不可以逃開婚禮?這是項糾結了風俗、面子、人情等太多問題的任務。小陳開始糾結,決定luo婚是出于經濟的考慮︰「不是不想辦,實在是太麻煩,簡直勞民傷財。」在小陳看來,辦一場婚宴根本就是一項巨大的面子工程,買喜糖、訂酒席、找婚慶公司,而且每件事情都要關心到細枝末節,當然還要連累一疊信用卡都透支到底線。

在「luo婚」的決定上june和小陳統一戰線,小陳出于經濟考慮,而june則厭煩了千篇一律的結婚形式。其實,小陳和女友也曾想過辦場創意婚禮,可礙于預算的有限,還是決定「luo婚」。「我們寧可不要婚禮,也不想變成兩個木偶,在婚禮當天任司儀、家長擺布。而且對于很多人來說,參加喜宴也是一種任務,‘來也匆匆,去也匆匆’,既然辦酒席的和參加酒席的都覺得是負擔,那又何必呢?」

小陳說得頭頭是道,在他和女友眼里婚禮是項負擔,自然不想「找麻煩」,而雙方父母們想到了更深一層———人情捆綁。

「辦不辦婚禮不是你們兩個人能決定的,家里那麼多親戚,你們兩個又是獨生子女,不辦婚禮,要給別人說閑話的。」雙方爸媽曉以大義,「而且之前家里那麼多親戚的孩子結婚,我們都是送過禮金的,你們如果不辦,之前的禮金不都打了水漂?」對于兩人的婚禮,雙方父母一臉期待並特別強調,「送出去就靠你們來回收了。」

父母的話語重心長,似乎句句在理。小夫妻倆開始明白,原本計劃的「luo婚」已是不可能了,婚禮這樣的人生大事早就隨著人情的「厚薄」程度而有所體現,由不得他倆隨心所欲。「我們雖然想擁有自己的婚禮,但父輩間、同輩間、親友間循環往復的‘人情債’卻躲不開,為了給長輩一個交代,或者為了收回在別人婚禮中的‘投入’,也只能隨著大流舉行婚禮。」

頂著人情債的壓力,小陳和june依舊在「luo與不luo」間徘徊,一場婚禮于婚姻本身有意義嗎?「我的婚姻真的需要考慮世俗的習慣、旁人的感受嗎?」一談到這個問題,小陳一臉無奈。

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紅包,是一個不可回避的話題,因為在這個物質化了的社會之中,許多時候,紅包已經成了衡量親戚朋友之間關系好壞的標準。因為人情交際和關系的原因,當別人給你送來請柬時,你必須得從自己的口袋里掏出幾張老人頭以表敬意。送得多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禮尚往來之下,人們總希望在某個時候,通過同樣的方式讓這包出去的紅包重新回到自己的口袋里,而結婚就是個再合適不過的場合。如果兒女要luo婚,那麼父母多年送出的紅包禮金就再也沒有辦法收回來了,僅這一點就足可以成為父輩們反對luo婚的理由。

可實際上呢?無論是當初送紅包,還是現如今要收紅包,這一送一收都不輕松,有來有往,這已經成了婚禮紅包往來的一個「潛規則」。收了紅包後,不少人就如同借了房貸一般,要經常惦記著怎樣「還款」了,實際上,還是在尋求人情的等價。現在的結婚一族大多是獨生子女,風風光光為兒女辦場婚宴,成了所有父母的心願。可是,婚宴菜金、煙酒漲價太快,客人的禮金卻仍舊按照多年前的標準,一場婚宴辦下來,幾乎剩不下什麼錢,有的宴席甚至賠錢。但是,人家的禮金,明明已經送還給你,接下來你還得進行為期數年甚至十數年的還禮生涯,最終只叫酒店得了實惠。

上個月,我就听老媽嘮叨,小區某阿姨給兒子娶媳婦,酒宴辦得風風光光,婚宴的各個程序完全滿足了女方的要求,無論是菜品、婚慶公司還是煙酒糖茶,全部是高檔的,除去煙酒糖茶、婚慶公司、飯店服務等費用,平均每桌宴席的開支近2000元,而且一辦就是30桌。可最終呢?禮金只收回5萬多元,她前前後後還倒賠了不少。

後來,這阿姨到處和人嘮叨︰「這喜宴、煙酒糖茶、婚慶公司、酒店服務的價格都水漲船高,怎麼就這份子錢還不見漲呢?我那一桌人均200元,可紅包以100元的居多,讓我怎麼不賠?」

這阿姨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她恐怕沒有想過,如果紅包錢再漲,日後親戚、同事家有個紅白喜事,以她的經濟水平能否吃得消?其實,結婚是件喜慶的事,送紅包也是表達感情的方式,你老盤算著如何回收,會不會賠本,就容易使祝福變了質,倒不如就讓曾經支付的紅包款成了真正的贊助基金。所以,無論是新人,還是新人的父輩們,只要大家將形式看淡,就不會有難以突破傳統婚禮的無奈。

雙方家長不見面就luo婚,行嗎

小琳和男友是同一個公司的同事,兩個人戀愛兩年多,感情還算平穩。如今,兩個人年齡都在奔三,便想著把婚事給辦了。

小琳家是本地的,男友家在另外一個城市,距離很遠。小琳是滿族人,家里比較傳統,老禮兒也比較多,小琳父母認為應該男方家長到女方家里說婚事,雙方家長見個面,把該談的事情談一談。男友連忙把這想法傳達給父母,沒想到男方父母反駁,現在什麼年代了,還講究上門提親的繁文縟節?再說了,我們身體不太好,不想大老遠地折騰,你們要是真中意對方,結婚就是了,我們沒意見。

這下子,小琳父母可就火了。結婚可不單單是兩個孩子的事,雙方家長的關系也是影響兒女幸福的一個重要條件,對方家長怎能這樣不通情理?小琳媽媽也說,是不是對方不中意你?好像你在追求他們家兒子似的,何苦把自己搞得低三下四的?會不會放棄了比較好?

女方父母和男方父母就這樣較起勁兒來,小琳和男友為此焦頭爛額。

「要不,咱們先去領個證吧?房子、婚宴、婚紗照什麼的以後再說!」男友率先提議,小琳卻有些猶豫不決。

按照常理,婚前雙方父母的確應該見見面。沒有結婚前,把該說該談的事情講清楚,總比結婚後雞飛狗跳的好。一來,對方的家庭的物質環境如何,雙方家長都有個了解;二來,家庭環境怎樣,親人們相處是否和諧,別在婚後才發現他原來有個那樣不和睦不和諧的家庭環境,一堆糾結的家庭紛爭能寫成部300萬字的倫理小說。不過,家長見面也不必像小琳父母那樣,一定堅持男方父母來「提親」,也沒必要堅持女方父母主動上門談婚事。這事兒,新人應該好好和父母商談,最好別把戰火引發到對方父母身上。像小琳這種情況,忙著領證結婚就有些不妥,至少要先努力做通雙方父母的工作,適當做一下讓步。先斬後奏可以暫時省去許多麻煩,可這理不清的亂麻你們早晚都要面對,早一點解決總比日後處理要容易得多。

當然了,婚前雙方父母也不是非見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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