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婆是個很聰明的女人,心地又很不錯。她說,和公婆相處的確不容易,但只要我們肯用心,大多數婆婆也是通情達理的。作為晚輩,適當做些家務,這不是委曲求全,也不是真把自己當老媽子,只是你做的許多小事可以感動公婆,讓他們認為你是個貼心的孩子,會照顧家的孩子,自然也會打從心眼里對你好。有什麼不開心的事,和老公鬧矛盾,盡量別在公公婆婆面前,一是別讓他們感覺你囂張跋扈,另外也別讓他們感覺你是在欺負他們兒子,畢竟你老公是他們的骨肉,哪個父母願意看自己的兒子被媳婦吆五喝六的,老公在父母面前面子過不去,你們的關系也不會好哪去。萬事關上房門說。還有呢,就是媳婦心里別老想著怎麼跟他們保持距離,這是很多媳婦們犯的通病。其實,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是信任,當婆媳之間慢慢建立了信任,產生了依賴,就會心照不宣地把彼此當做親人看待了。到時候,一家四口有三口人都疼你、愛你,這日子過得當然幸福啦!
小姑總和我顯擺,他老公是大款
小j結婚的時候,沒有辦婚宴,沒有買房子,只是象征性地買了對情侶對戒,算是兩個人感情的見證。其實,小j也希望能買套屬于自己的房子,辦個風風光光的婚禮,可是兩個人工作沒幾年,又不忍心啃雙方父母的養老錢,便這樣「半luo」著結了婚。
小j婚後和老公租房住,為了方便互相照應,房子是在公婆所在的小區找的。每天下班,兩個人直接到婆婆那里吃飯,每個月按時交些伙食費,再買些水果日用,免得讓公婆倒貼了錢。公婆家還有一個未出嫁的女兒,28歲,算是個大齡待嫁女。其實,那小姑人長得漂亮,當初婆家為了培育這個女兒,真是傾注了所有的心思。小姑也沒辜負期望,如今在一家公司做銷售,收入也不錯,只怪她對男人太挑剔,硬生生把自己給耽擱了。
據說,這個小姑25歲就開始相親,幾年間也見了許多男人。結果呢,總是她喜歡的沒錢沒事業,喜歡她的又是些又老又丑的王老五。直到半年前,她才和一個35歲的男人訂了婚。那男人長得不帥,但是還算有錢,自己名下有套200平方米的房子,在為小姑花錢時出手也挺大方。
自從找了個如此闊綽的男友後,小j的小姑立即變得趾高氣揚起來,就像是童話里高傲的公主。每每購物回來,都要顯擺新買的衣服多麼貴,多麼好,穿上身有多麼的顯氣質。一次,她從衣櫃里拎出一件舊衣服遞給小j,說這件衣服我不要了,送你吧!
「我有衣服,你自己留著穿吧!」小j連忙回絕。
「這件是牌子的,當初我買的時候上千元呢!要不是xx掏錢結賬,我還真不舍得買呢!」說完,小姑樂滋滋地扭身試新衣服去了,小j獨坐在那里心里很不是滋味。
相處了半年多,兩個人都覺得老大不小了,就把婚事給辦了。這剛一結婚,男人就給小姑買了輛車,這下子小姑氣焰就更加囂張了,有事沒事都得顯擺一下,可嘴里卻是另外一番說辭︰「馬六,又不是什麼好車,又不是寶馬!我也是有自己的社交圈的,結了婚總不能再那麼寒磣吧?」
自從小姑買了車,就連小j婆婆也覺得女兒嫁了個好老公,成功躍入了富人階層了。小姑還時常給父母塞些錢,這可真讓小j的婆婆嘗到了甜頭,時常在人前嘮叨︰「這年頭啊,還是養閨女實惠,我現在可就沾了閨女的光了!」
婆婆說這話時,小j往往都在旁邊。更要命的是,小姑每次給婆婆零花錢,一定都要當著小j的面,一副視金錢如糞土的樣子︰「媽,這麼大歲數了,好吃好喝地照顧著自己,可別老想著我們兒女了!」
小j看多了小姑的臉色,內心的郁悶無處發泄,便時不時地向我們發牢騷。
「我婆家也不是有錢人家,她怎麼總是一副嫌貧愛富的樣子,而且一定要在我面前顯擺自己老公多有錢呢!」
其實,小j小姑的心態很好理解。一來呢,是自認成了「有錢人」,不自覺地要在嫂子這個「窮苦」女人面前顯擺一下,滿足女人的虛榮心。哪個女人沒有虛榮心呢?這個可以理解。二來呢,她想通過自己金錢上的優勢,鞏固自己在娘家的地位。對于小姑來說,小j這個嫂子是「外人」,而她自己則是個「坐地戶」。她可以為家庭帶來金錢上的實惠,可這個「半luo」著結婚的嫂子卻不能。可是,人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她便要以給老媽錢的方式,向嫂子宣示自己即便出嫁,在家中的地位也是不可動搖的。
至于小j自己呢?恐怕對小姑也懷有戒備之心,倘若那個整日里顯擺的小姑是她的親妹妹,說不準她也要慶幸妹妹嫁了個鑽石王老五呢。所以,姑嫂之間的矛盾就在于「把對方當外人」,彼此缺乏信任,感情上也相對封閉,很容易發生一些矛盾,要她們像親姐妹那般親密無間真是難如登天。
所以,我們都勸小j換個地方租房子,畢竟已經結婚了,整日地賴在公婆面前,免不了發生矛盾。公婆嘛,永遠都是看著自己的女兒最乖巧孝順,倒不如學著自立,將來的日子總是要小兩口單獨面對的。至于那個愛顯擺的小姑子,她愛顯擺就顯擺去,那個一窮二白娶了你的男人畢竟是她親哥哥,她嘲笑你窮,不就等于嘲笑她哥沒能耐麼!你又何必為這等情商的女人傷腦筋?更何況,你當初「半luo」著結婚,是因愛而生的壯舉,並不丟人。
說到這兒,大家可別誤會,我不是要大家都和小姑們保持距離。其實,只要小姑通情達理,姑嫂也可以成為相安無事的朋友。當然,你別奢望能和小姑成為知己,但平日里親親熱熱,像朋友一樣聊聊天、逛逛街,也是可以做到的。不過你要注意一件事,就是原諒婆婆的「偏心」︰譬如小姑可以在媽媽面前撒嬌、偷懶,可你這個兒媳卻要在廚房忙里往外;小姑心情不好時可以摔摔東西,發發脾氣,可你這個兒媳卻總要裝出一副笑臉待人……如果你正為此憤憤不平,倒不如換位思考一下︰你在自己媽媽面前不也時常撒嬌耍賴嗎?而你的小姑在婆婆面前不也得裝出一副乖巧模樣嗎?你們的身份有重疊,這又有什麼不能接受的呢?人之常情嘛!
他媽媽要求他做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現在是見怪不怪了吧,可是這事不管發生到誰身上,總會讓人感覺不舒服。
我認識一個名叫lucy的女孩子,剛剛過完30歲生日,在事業單位工作,收入也很穩定。由于之前進行了一段長達6年而無果的愛情長跑,硬生生把她的人生大事給耽擱下來。
大約就在兩年前,經人介紹,lucy重新開始了一段戀情。她男友已經35歲,前幾年經營過一家公司,但那公司在他認識lucy之前就宣告破產,當時要算是個破落戶。不過,lucy欣賞那個男人,認為他有責任心,有膽識,有能力,嫁給這樣的窮男人並不虧。
于是,兩個人相戀1年多後,就開始談婚論嫁了。可就在商量結婚時,男友媽媽突然提出要做婚前財產公證,否則就不同意他們結婚。
得知這個消息後,lucy真是無比地震驚。
既然是涉及婚前財產公證,我們當然得先說說這個男人的婚前財產。公司破產後,這男人一直在朋友的一家公司打工,工資只有3000元。由于男人吃住都在家里,幾年里父母也幫他攢下幾萬元錢。為了張羅兒子結婚的事,老兩口便用這筆錢按揭了套小戶型,總價50萬元,首付15萬元,其中7萬元是男人幾年來的積蓄,有8萬元是借款。貸款22萬元,還貸期限是20年。
既然是男方張羅買的房子,做財產公證似乎也說得通。但問題是,在這20年還貸期間,lucy男友每個月要還銀行貸款2000多元,另外還有8萬元的個人借款,這些錢僅憑他3000元的工資怎應付得來?還不是要新娶進門的媳婦幫忙負擔?既然要我承擔責任,怎麼還要求做婚前財產公證,寫明房子和我沒關系?可男方父母卻認為,兒子工資用來供房就是個人財產,兒媳工資用來養家就是貢獻。老兩口說︰如果將來你們婚姻出問題,結婚期間你們償還的貸款算是一人一半,我們一分不少地還給你。
「公證沒有問題,房子本來就是他買的,本來就是婚前財產。可是,男友父母打好的小算盤我是不能接受,他們只把我當個私人銀行,要我每個月無償為他們提供無息貸款而已!那房子若是增值,也和我沒有半點關系!既然如此,我何不攢些錢買自己的房子,等我自己的房子升值?」
為了這件事,lucy和男友鬧得很不愉快,男友也認為父母有些不近情理,也不同意做財產公證,堅決站在女友一邊。可是,lucy心里總是有個疙瘩解不開︰「鬧出這許多不愉快,好像我真想侵佔他的婚前財產一樣。是我真的太計較,不懂得奉獻嗎?可我真是心有不甘,若真做了公證,明擺著就是損失我自己的利益,我就是不能接受他們在我身上打小算盤。」
lucy的心情,很多人都能理解。若真是嫁了個大款,人家擔心你是圖他錢財,要求你去做個財產公證,那也是情有可原。尤其在房子的問題上,如果是一方付了全款,憑什麼離婚時要分給別人一半?可問題是,lucy的男友明明就不是大款,父母幫忙按揭了套房子,也不過投入了7萬元,其余的貸款和借款都要小兩口來承擔。女方明明需要出錢供房,男方父母還急著把房子產權置于自己名下,這可就有些過分了。
其實,這事要想解決並不難。lucy工作多年,手里也有些積蓄。既然男友父母認為他們出了7萬元首付,就可以讓兒子在房產證上署個名,那麼lucy不妨拿出8萬元,還了男方父母買房時的欠款,同時也在房產證上添上自己的名字。這樣一來,男方父母應該就沒什麼可擔心的了,當然了,也就沒了什麼便宜可佔。
可是,lucy最終卻決定分手了。雖然她有能力解決這個問題,但她沒了這心思。lucy各方面條件都不錯,學歷、家庭、收入都比男方好一些,和他結婚從目前來看,只會降低她的生活質量。當初,她是出于情感考慮,才願意接受這一切,可沒想到婚前男方父母就開始算計著,要她簽訂這種不平等條約。lucy說,她和公婆之間有了嫌隙,他們已經無法接受對方,倒不如狠下心來分手算了,一了百了。
眼看著lucy30歲了又重新回到單身行列,大家都覺得有些惋惜。不過,lucy的選擇也有道理,婚前就對準兒媳如此刻薄算計的公婆,內心也未必能真正接受她,嫁過去恐怕也少不了委屈抑郁。倒不如趁早放手,否則日後的生活矛盾重重,只能給自己平添煩惱。
觀點對對踫︰
在中國,結婚還關乎風俗、面子、人情等太多問題,它從來不是兩個人的事。
女方︰小可
年齡︰24歲
職業︰商場收銀員
婚姻觀點︰
在我看來,結婚最重要的只有兩件事,一是房子,二是蜜月——房子可以給我安全感,蜜月可以讓我體驗新婚的甜蜜。至于其他,我認為是無聊且累人的把戲,尤其是婚宴,真是費心費神,勞民傷財。不過,我結婚時,還是辦了婚宴。四位老人說,不辦婚宴讓他們丟面子,他們寧願我們分手,也不想讓我們悄無聲息地結婚。我真希望老一輩人能夠開明一些,把形式看得淡一些。
男方︰方立
年齡︰25歲
職業︰銀行職員
婚姻觀點︰
我和未婚妻分手了,本來我們已經開始籌備婚禮,可就因為彩禮問題,父母和準岳父母鬧翻了。鬧翻的結果是,我們倆被分手了。我原本想要抗爭的,但很慚愧,我和未婚妻都是啃老族,婚房、車子都是父母置辦的,我們沒有任何發言權。
啃老族並不好做,我建議大家還是獨立自主,這樣才能夠堅持自己的想法,不被父母和親人左右。結婚不僅僅只是兩個人的事兒,但是,婚後的日子幸不幸福只有小夫妻兩個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