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記恨他,雖然一直沒有說什麼,但今日卻很順口地說了出來,而顧楷也不感覺訝異。
他淡笑,漆黑的眼楮像是滑過一道流光,「討厭我,就更應該留在我的身邊,這樣才有機會報復我不是嗎?」
「不好意思,我沒那麼大的志向。能離開你,我就已經感到很滿足了。」
「你應該知道,如果我不放手,你是不可能離開的。」
「所以,拜托你早點放過我。」
「你是在求我嗎?」
「好吧,算是我在求你,你能放過我嗎?」
靜靜地望著沈若充滿厭煩的眼楮,顧楷沉吟一下道︰「好,我給你一個機會。」
沈若愣住,以為自己出現了幻听。
「怎麼,又舍不得我了?」他淺笑。
「什麼機會?」
「答應我的要求,做我的女朋友,等我厭了你,我馬上就放手。」
說了等于沒說!
沈若氣結,「你還不如不說!」
「不能這麼說,起碼我給了你這個承諾。如果你不答應我,或許我厭煩了你,也不會放手。畢竟,白養幾個女人,我還是養得起的。」
看著他欠扁的笑容,沈若很想抓起叉子插進他的腦袋里,看看他的腦袋究竟是什麼構造!
在沈若發飆之前,他又說道︰「OK,我想,如果你答應了我,或許我會在幾個月後放走你。還有,做我的女友,你的身份就不會那麼尷尬了,難道你不希望那樣?」
沈若冷靜了下來。他說得沒錯,做他的女友,和做他的女人,根本就沒有區別。
唯一的區別是,女友見得光,女人見不得光。
既然無法改變做他女人的身份,還不如做他的女友,起碼自己不用那麼難堪。別人知道後,也不會用異樣的眼光看她。
若是早點提出這樣的要求,或許就不會失去陳姍姍那個好朋友了……
額,她都在想些什麼,竟然希望早點做他的女朋友!
沈若冷冷地瞥開視線,淡淡道︰「好,我答應你,但你最好遵守承諾,早點放我走。」
雖然有些沒有骨氣,可她的人生還長,為何不對自己好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