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梟雄 第四百零四章 法庭激辯(二)

作者 ︰ 青光楚辭

在古武社員的協助下,凌滄勉強分開熱情的人群,進到了法庭。

控方律師顯然用昨晚做了一番研究,今天不再糾纏凌滄說的那些話到底有沒有道理,庭辯剛開始就直接指責︰「姑且不論被告人當天所說的話是否有道理,他作為一個區區高中生,竟然這樣抨擊一位如此有名望、德高望重的學者,造成了嚴重和惡劣的社會影響,更給原告的身心造成了傷害……」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在本案當中可不予考慮……」法官咳嗽兩聲,提醒道︰「所以我認為控方律師的說法不妥當,如果這番話有另外的含義,希望能予詳細解釋!」

「對不起,法官先生,我對您的話不能認同。原告和被告兩人的身份,在本案當中殊為重要……」控方律師轉過身來,滿臉嚴肅地面向旁听席,緩緩說道︰「諸位,被告人只是一個高中生,社會閱歷和人生經驗,還有為國家和社會做出的貢獻,都極為有限。而原告,正如我之前說過的一樣,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學者,在學界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桃李遍布大江南北,為人素為清議所重。多年來,他兢兢業業的工作,為國家和社會創造了巨大的價值,培養了數不清的人才。試問,面對這樣一個人,即便他的學術成果有些許瑕疵,被告又有什麼資格橫加指責,進而辱罵,導致原告病發入院?!因此,我在這里懇請法庭,支持原告的請求,對被告人凌滄及其監護方明海一中作出相應懲處!」

法官算是听出來了,控方律師是在拿社會地位壓人,雖然說不怎麼厚道,卻又讓人無可奈何。

把這種做法說白了,我社會地位就是比你高,我說什麼你都的听著,但你不能說我,否則我修理你。

雖然說人人平等,但只存在于理論上,現實社會當中,一個人的身份決定了所處的社會地位,社會地位更是可以決定這個人很多方面的事情。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兩年之後,凌滄要面臨高考。正是在高考當中,你爹媽如果有一個當了烈士,可以加分;少數|民族同樣可以加分,如果你不是少數|民族,只要你老爹老媽有本事,也可以給你改成少數|民族。幾乎在每一個高考班都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平常同學們在一起玩得沒發現誰與其他人不一樣,等到高考前才驚訝地發現原來有人竟然屬于人數只有幾千人的民族;甚至于,你只是足球踢得好,會那麼一兩樣樂器,在一個勞什子比賽當中拿過名次,都可以加分。

而那些只知道悶頭讀書,沒有背景可言,更沒本事玩出這些hu 樣的學生,只能艱難地依靠自身真實分數去擠獨木橋。

各種高考加分還只是很簡單的事情,等到將來走上社會,這些學生會發現還有更多的「加」。這些「加」制造了各種不平等,這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誰也不能否認。

法官雖然嘴上這麼說,其實法院在判決的時候,往往也會考慮一下原被告雙方各自的身份。

旁听席上的學生們雖然還沒走上社會,也沒參加過高考,卻也明白控方律師說的話其實很有道理。他們作為權貴子弟,本身就享受了很多別人沒有的東西,比如在一中這里接受最好的教學。

結果即便是古武社團的人,也只發出了一聲幾乎听不到的沒有給控方律師喝倒彩。

等到控方律師說罷,凌滄冷冷地問了一句︰「你說完了嗎?」

控方律師做了一個請的手勢,同時冷冷一笑︰「該你了!」

「在我開始自辯之前,請庭上允許我再次引用一個例子!」

「我反對!」控方律師馬上說道︰「任由被告引用一些八竿子打不著的所謂事例,只會拖延庭審時間!」

葛教授被自己的律師鼓舞了,也不管是不是干擾了法庭秩序,在下面重重地哼了一聲︰「他是理屈詞窮了,只能在這窮攪無賴!」

即便不帶有傾向x ng的看這個案子,法官也覺得葛教授一伙有些過分了。不管凌滄做得再怎麼不對,畢竟還只是孩子。一個好幾十歲、擁有各種社會資源的老學者,用如此手段對付一個孩子,實在有欺負人的嫌疑。

于是法官很爽快地同意了︰「只要對本案審理有幫助,被告人盡可以引用!也請原告律師稍安勿躁,耐心听一下!」說罷,他沖凌滄笑了笑,充滿了鼓勵的意思,那樣子簡直就是在告訴凌滄︰「你想怎麼說就隨便吧!」

「諸位……」凌滄站起身,竟然從被告席走了出來,直接面向旁听席問道︰「在座諸位誰听說過拉里.弗林特這個名字?」

旁听席紛紛搖了搖頭,凌滄又問法官︰「您听說過嗎?」

「听說過……」法官本來想直接說出來,可又有點感到難為情。猶豫了好一會,他才不太情願地說道︰「好像是M國一部電影書大亨》里的主人公……」

一語落地,法庭上笑成一片,梁翔宇更是前仰後合︰「沒想到法官還有空看這種電影呢……」

「別笑了。」沈凡蕾輕輕拍了拍梁翔宇︰「凌滄不會讓法官出丑,這個問題肯定有其他用意!」

「大家請安靜一下,這是一部非常嚴肅的電影,里面講出了很多道理。」凌滄說到這里,微笑著對法官說道︰「您果然見多識廣。」

「謝謝……」法官不太自在的撇撇嘴,覺得這句夸獎有點像挖苦,可凌滄的表情又非常真誠。

「這位拉里.弗林特,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物,創辦了M國最大的**雜志之一郎》,並經營起龐大的**帝國。他是一個什麼人呢?簡單地說,是一個敢于挑戰所有公序良俗,敢于謾罵和攻擊任何一個德高望重的人物蛋到什麼程度呢?出庭的時候穿著寫有法庭’字樣的T恤,還敢向法官扔桔子!」笑著搖了搖頭,凌滄又道︰「可以想見,他惹上了很多官司,我所要引用的事例來自他一生中最重要的那場官司。」

不僅旁听席,連法官都被這番話吸引住了︰「你繼續說!」

「我們不需要知道這個案子的前因後果,反正是弗林特又把一個德高望重的人物給罵了,而且在前兩輪審判都被判敗訴。可弗林特不服,又提出了上訴,這一次在法庭上,他進行自辯時說了一段在M國廣為流傳,在我國卻少有人知道的名言……」凌滄先用英文把這番話說了一遍,隨後又譯成了中文︰「‘我是一個但如果法律連我這個h n蛋的權利都予以保衛的話,那麼在座的諸位,我可以保證,你們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國家。’弗林特的辯護律師的結案陳詞同樣請允許我繼續引用︰‘我不會試圖說服你們,去喜歡他的所作所為,我本人就不喜歡。不過,我喜歡生活在一個可以為自己做決定的國家,如果願意可以去買一本s |情雜志;如果我覺得不好看,可以扔到垃圾箱,或者根本不買……自由是有代價的,我們必須容忍不同的聲音。假如因為自己討厭而去限制什麼,或許有一天,我們會發現自己面臨各種限制,什麼都不能看,什麼都不能做……’」

一語落地,法庭上響起了熱烈的掌聲,連法官都情不自禁的拍了兩下巴掌。

「最後,上訴法庭八位法官一致裁定弗利特無罪,**官更是在判決書中說︰‘社會可能會發現有些言論令人不快,可這個事實並不構成壓制言論的足夠理由。’」凌滄拿起面前的礦泉水喝了一口,見控方律師好像要說話,根本不給機會,馬上接著說了起來︰「好像有人要說,國情不同沒辦法比較!但是,我依然記得,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每一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弗林特之所以能打贏這場官司,是因為M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當中有同樣的內容,那麼為什麼國情如此不同、各方面千差萬別兩個的國家,卻會在憲|法這部根本**里面寫進同樣的內容呢?」

控方律師張嘴結舌,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凌滄冷冷一笑,自己給出了問題的答案︰「那就像我昨天說過的一樣,在我們這個世界,終歸有那麼一些東西可以超越國家、民族和文化的界限,而成為所有人共同的追求。那就是每個人可以行使與生俱來的權利,並且所有人都學會去尊重這些權利!」

「說得好!」法官用力點了點頭︰「在這一點上,我國也好,M國也罷,並沒有根本區別,大家的追求都是一樣的!」

「謝謝法官先生!」凌滄沖著法官微微鞠躬,隨後突然收起笑容,義正詞嚴地說道︰「那麼問題就來了,弗林特是一個都可以去謾罵所謂德高望重人士!而我,一個學習成績優良,欣欣向榮的祖國到底有沒有權利去批評一個所謂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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