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則 第三節︰倒霉蛋二號(下)

作者 ︰ 明寐

()車夫描繪出的戰斗讓酒館里的人听得如痴如醉,也讓打醬油路過的湯森心驚膽顫,因為這種資訊遠遠超出他的認知和常識。他已經知道這個世界不一樣,可這也太不一樣了!

他甚至忍不住想把這家伙綁架出去嚴刑拷打,但醉醺醺的車夫顯然沒有更多資料了。

事實上,在跟宗教人士的談話中湯森曾經試探過,然而教士嘴里的異能師工會和晨曦議會很乏味,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個詞,似乎這兩個組織極度腐朽而且跟教會的關系不太和睦——令湯森意外的是,對方在談話中著力宣傳了光輝教會內部的暴力機構。

這就是十二使徒。

在教士的嘴里,使徒極為崇高,也是一種從神話和傳說延續到如今和現實的存在——很早之前,面對蠻荒大地上的無數異端,光輝教會首任主教決定發起創教聖戰,得到忠貞教徒的支持,教徒的鮮血在大地上流淌,而靈魂卻從未彷徨,于是,被感動的真神每天派下一個使徒,到第十三天,十二使徒終于聚集成團,發動了對異端的決戰!

于是一戰定乾坤,從此宇內升平天下大同。

湯森終于知道,十二使徒並不是單純的十二個人,或者僅是十二個非常強大的打手而已,他們領導著十二個獨立的教會騎士團!各個騎士團規模不等,作風有異,從數百人到數萬人,共同構成了光輝教會對全世界異端的最高威懾力量。

作為騎士團的直接領導者,十二個使徒都是個人戰力極為出眾的狠角色,在教士的心目中,他們毫無疑問全是站在這個世界頂端的巔峰人物——從史前的創教聖戰開始,歷數教會每一次與異端、異族的爭斗,十二使徒都是急先鋒和中流砥柱!

「奇怪了,你說異端那麼多那麼厲害,」湯森問︰「使徒又用什麼打敗他們?」

「靠自己的虔誠和教徒的祈願,」宗教人士驕傲的瞥了他一眼︰「別做夢了,惡魔不懂。」

對方的輕蔑與驕傲,讓湯森差點沒一口血噴出來,但是他忍了。

湯森也沒有就使徒的話題進一步試探,在目前情況下,他只需要知道使徒很厲害就行了,不需要知道他們究竟厲害到什麼程度……因為在其他資訊中,有越來越多的專用名詞出現,很多東西已經超出湯森目前的分析能力,他必須掌握更廣泛的基礎知識才能理解。

這並不是說他已經有一顆建功立業的心,而是因為這個世道好像不安穩——不說光輝教會、異能師公會、光線人和火柴頭,就說鄰近的叛亂,你大爺的叛亂,這可是傳說中的名詞!要知道,就算是貴為衙內,就算是最最厲害的衙內,在叛亂面前也是一葉浮萍!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衙內就怕站錯隊啊。不行,為了活下去,為了至少不抱錯大腿,湯森還要深入學習才行!

所以在第十六天的中午,湯森讓宗教人士享受了一頓符合教義的美餐。然而這並不是獎勵,而是出自人道考慮,因為湯森即將對他進行改造——黑虎掏心、雙風貫耳有可能教出好學生,但肯定找不到好老師。

而在通常情況下,好老師都是馬力全開那種。所以湯森決定把他爭取過來,其實爭取只是個內部說法,如果站在與湯森對立面,就應該說「腐化」或「收買」,方法千變萬化,反正都是想辦法讓對方為我所用。

以上理由無疑是真實的,但另外一個重要理由卻屬于很難啟齒那種,因為湯森已經厭煩了,沒有老爺子的武裝帶威懾,他能保持半月的耐心就已經是個奇跡——他不是什麼稱職的帝國情報官,他是衙內!是個做了不知道多少年噩夢剛剛復蘇的衙內!

就算迫不得已要學,那也要按照他的方式來,用一種更好玩的方式。為此他不惜改變倒霉蛋二號的人生和信念。在具備了語言和文字基礎之後,湯森已經有條件去實施這種計劃。

沉吟片刻,胸有成竹的湯森臉上終于出現了邪惡的表情。在對方狼吞虎咽的時候,湯森攤開光輝教會典籍,開始抄寫著被他稱為「錦囊」的東西。最後,把抄寫好的信箋封好,湯森向倒霉蛋二號問出一句話。

「你,叫什麼名字?」

這句話響起的時候,宗教人士奧斯頓•克里斯多正努力咀嚼著一塊果醬面包。

這種久違的美食不但可以把奧斯頓•克里斯多從饑餓中解救出來,還能夠減緩他內心的恐懼。所以他吃得很投入,傾注了全部感情。

當時,有幾只大蒼蠅繞著餐桌亂飛,附近的瀑布正「稀里嘩啦」的歡暢奔流,所以他沒有做出正確合適的反應。

然後,順理成章的,他就被一腳踹飛了。

背部的疼痛把奧斯頓拉回嚴酷現實,他明白自己又惹到惡魔——不錯,這個擁有一頭罕見黑色短發和夜色石瞳孔的生物肯定是個惡魔!

半個月之前,他只是一個最普通不過的實習教士,像他這種已經邊緣化,提起來太輕、放下去又嫌重的年輕教士,公國里沒有一千也有八百。

半個月之前,奧斯頓的全部怨念不過是自己沒有別人那樣的好運氣,一直沒有受到教會高層關注。要知道,他是當年唯一能倒背神聖光輝十三章的學徒,比狂信者也不差了!但為什麼就沒有高層肯為自己點一盞虔誠燈呢?無人垂青,自己還要在偏遠之地頹廢多久?

雖然他沒有名氣也沒有權威,轄區貧瘠又地廣人稀,但總算生活平靜衣食無憂。只要他熬夠了年頭,說不定還可以往上升兩級。

但這一切抱怨和希望,都隨著惡魔的出現而終結。

如今他終于明白,偏遠之地的生活雖然壓抑乏味,但也要看跟什麼比。在惡魔綁架了自己之後,以前的平淡無奇都成為一種遙不可及的幸福。因為綁架他的惡魔是一個心理變態、行為詭異的殺手!更是一個蔑視教會、侮辱信仰的異端!

「真神在上,開開眼吧!」奧斯頓抬起雙眼,瞳孔中噴出熊熊烈火。像這種污穢不堪的生物,就應該被使徒的聖火燒成灰燼,然後被深埋在地獄最黑沉的地方!

怒火根本沒有殺傷力,惡魔慢條斯理的走來,用腳尖把掉在奧斯頓面前的面包踩進泥里。

「那是果醬的!」奧斯頓咬牙切齒的咒罵︰「惡魔!你難道沒有一點羞恥之心嗎!?」

按照奧斯頓之前的經驗,惡魔是不會回答自己的,他非常沉默,最喜歡用暴力表達意願,自己根本記不得被毆打過多少回——但好的一面是,自己越來越不怕痛了。

「羞恥心?我當然有。」神奇的是,這回惡魔居然說話了,他流露出極具欺騙性的微笑,用標準的教士口吻說︰「所以我做壞事從不讓人知道。」

「我知道!至少你現在做的一切我都知道!」奧斯頓是第一回當肉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話是犯忌諱的,簡直是在自掘墳墓。

惡魔臉上的笑容更深了些,他昂天打了個哈哈,跟著一腳踩在奧斯頓臉上。後者好一陣才從嗚咽中回味過來,發現自己的鼻血在嘩嘩的淌。

「這是對你懈怠的懲罰。」惡魔悠閑的坐在他面前,重復了一遍問題︰「你,叫什麼名字?」

哪怕是在情況最緊急的時候,惡魔都沒有關心過自己的名字,這……不妙,很不妙!

「奧斯頓!我是奧斯頓•克里斯多!」在惡魔抬起腳的同時,實習教士悲憤的宣告︰「我是教會忠誠的衛士、我已立志終生信仰……」

「我問了你別的嗎?」惡魔又是一腳踩在他臉上︰「老實點,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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