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挺見效的。雖然董美玲那個美麗、可愛的倔女子自己並沒有想到要報警,叫公安把瘌疤給抓去,而是采取了隱忍的態度,不想把事情給鬧大。但瘌疤卻給抓去了,審判過後,因為小蝌蚪在檢舉信上也寫了幾樣其他瘌疤曾經做過的壞事,有的壞事還挺嚴重的,特別是在「文革」時期,打砸搶盛行,公檢法受到沖擊,不管麼子事情都做得草率一些,隨意一些,更是這樣,因而法官們草草地審訊了他一下,走走過場,然後一判,就將他判了五年,送到外地監獄去給關起來了。
小蝌蚪當時那個歡喜啊,真是無以言表。
可是叫他非常懊喪的是,這該死的瘌疤竟然只關了兩年,就給放出來了!
「那些瞎了眼的混蛋,怎麼這麼戳哄人呢?!他們難道不知道瘌疤這家伙是殺人不眨眼,麼子壞事都做得出來的大惡狼嗎?就算不能夠叫他把牢底坐穿,最起碼也應該讓他坐夠五年,等他的銳氣在大牢里給好好挫夠了,那時再放出來也不遲啊!可現在這麼快就把他給放出來了,那不是想等著血案給弄出來麼?!到時要是人命都給他戳了,這責任讓誰負喲?!」小蝌蚪在心里邊想,不能不生出一種不寒而栗的感覺,同時還生出了一種頭痛的感覺來。
在瘌疤給關在大牢里的時候,小蝌蚪每天都可以心安理得,心情放松地生活在陽光下,可現在這唬死人的黑鱉子已經給放出來了,他的毒狠一下就向小蝌蚪逼近了,陰影也罩向了小蝌蚪,小蝌蚪可就立刻成了一只驚弓之鳥,心頭七上八下,得趕快躲起來,不敢再讓瘌疤看見自己、找到自己了!
小蝌蚪在從別人口中得知了瘌疤給放出來的可怕消息以後,趕快便選在晚上黑燈瞎火的時候,悄悄地去再跑到瘌疤家附近和後窗「偵察」了一下,「印證」了一下,親耳听見了瘌疤的聲音,親眼看見了瘌疤的身影,他就不敢再繼續呆在自己家里了,也不敢再繼續呆在本城了,回家里把自己能夠帶上的所有東西,比如錢啊,身份證啊,手表啊,衣服、被子、鞋啊等等全塞在兩個大布包里帶上,然後就離開本市,跑出去逃難了。
小蝌蚪這一跑,就跑到了遠離自己家鄉,離自己家鄉上千公里之外的外省某地區(市)去。
到了這個地方以後,他開始想住旅店的,可在向旅店服務員詢問旅店住宿費的時候,他听到說一天要五塊錢,而他身上所能夠帶出來的,他現在可以使用的錢財,也就只有三百多塊錢而已,如果是住旅店,單是住,不要吃,也難住上幾個月哩。
這可是很劃不來的事情。
小蝌蚪想了一下,覺得不能這樣做,得精打細算才行。于是然後,他看見街邊有人張貼了一張出租房屋的啟事,一房一廳,每月租金是四十元,他就上門去問,還講了一下價錢,結果對方作了一點兒讓步,給他定了三十五元的價格。
他覺得這還可以對付一下,就簽了合約了。
有了住的地方之後,也不能坐吃山空的,因為小蝌蚪腰包里才那麼少錢,如果沒有新的錢財進袋,那麼只需要再過上三五個月以後,他也會全部花光,成為身無分文的乞丐的。
在以前,小蝌蚪從來都沒有正經找過工作干,也沒有人幫他安排他進哪個單位里去干工作,只跟著瘌疤和爛眼四那些人去四處掘墓盜墓,偷雞模狗,勒索搶劫等,從中分到一點兒收入過活,或者蹭瘌疤的飯菜過活。現在他只有一個人了,又覺得再做那種老本行既危險,還得不到多少收入,決定還是找份工老老實實地好好打好一些。
可叫他想不到的是,象他這樣一個既沒後門,又沒有一技之長的年輕人,想找到一份工打也真是很不容易哩︰找單位沒人收,想入工廠也沒人要,連想到工地去做泥水、干苦力,人家也嫌他不是熟人帶來的,更沒有一點兒做泥水工的經驗,仍然是不要他。
媽媽喲,這真是要把小蝌蚪往絕路上逼了啊!
不過老話說,天無絕人之路,這話兒是說得沒錯的。
不管對于麼子人來說,只要想活,總是能夠找到活下去的辦法,人有人路,蛇有蛇路,鼠有鼠路。象現在的小蝌蚪,因為他走正路很快便被證明沒法走得通,他被迫沒法,只能鋌而走險,重新選擇再走邪路了︰以前他跟瘌疤幾個人一起干的時候,時不時找準了機會,就會到鄉下去盜墓的。
盜墓這種事情,跟勒索搶劫相比,危險小很多,給抓住罪也沒有那麼重,但不能來現錢,只能是挖到了麼子古時候或者現時候的寶貝以後,就四處去找可以出手的人或者專門公開做買賣的買家去出手。有時可能寶貝已經抓在手中一年半載了,都還換不成麼子現錢,在那些事情很急的時候,還真接濟不了麼子急。
可小蝌蚪沒有辦法,象他這樣的人,找工作那麼難,仿佛都給社會完全唾棄了,融入不到社會之中了,除了干這個之外,也找不到麼子更好的事情可干了,只能咬牙重操舊業,再干這個。
按照以前小蝌蚪跟瘌疤他們干過的經驗,想要盜那些大墓,有幾個人一起去干,會容易得多,而且膽子也大得多。
你想想吧,盜墓這種活兒,可是要跟死人打交道的啊,還得到晚上的時候去跟死人打交道啊,那時候月黑風高的,鬼火和幽魂可能也會在墳墓周圍飄過來、蕩過去的,嚇死人了,只一個人去,那對自己的狗膽來說,可真是一種很大的考驗啊!
再說呢,盜墓這種事情,是跟死人家屬過不去,跟政府部門和其他很多人過不去,只要一走向某個墓地,自己那心就容易發起抖來,怕人抓,怕人罵,不是很有狗膽的人,真還不容易干得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