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隋朝以前,各朝各代的國家機構和治理模式都是仿效西周時期的《周官》(即《周禮》)制度。而西周距隋朝已遠去5多年!很顯然,陳舊落後的《周官》制度,已遠遠不適合千多年後新興的國家!
因此,政治智慧、治國方略超群卓越的隋文帝楊堅及其大臣們,借鑒前人的經驗,結合現實的情況,建立了以尚書、門下、內史三省以及尚書省六部為核心的中央政機構。這些機構功能是既互相協作、互為補充;但權力又各自分立、互相制衡!
大隋帝國的政治體制是︰三省六部制。
政府組織形式是︰五省二台十一寺十二衛府。
唐襲隋制,雖然機構、官職名及人員數量有些變改差異,但其職能相同。
現簡述如下。
內史省——
前身為中書省,隋朝因避楊堅之父楊「忠」諱改稱內史省,首長稱內史令,副長官為內史侍。
唐朝又改回中書省,首長稱中書令,副長官為中書侍郎。
內史省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皇帝的制詔或國家政令。
除正、副首長外,省里的主要職官為中書舍人,職責就是起草制詔和政令。其它還有掌管宣奏的通事舍人、記錄起居(主要是皇帝)的起居舍人、主書、主事、有令史、書令史、能書、蕃書、譯語、乘驛、傳制、亭長、掌固、掌函、掌案等官員。
門下省——
首長稱納言,副長官為給事黃門侍郎(隋明帝改為黃門侍郎)。
唐朝將首長稱侍中,副長官為門下侍郎。除正、副首長外,省里主要職官為給事中,負責駁正。其他還有錄事、通事令史、以及負責皇帝的警衛衣食供奉等官員。
門下省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核、封駁內史省(中書省)起草的皇帝制詔或國家政令,以及尚書省擬制的奏抄。即使是皇帝的制詔,如門下省審核沒通過也可以封還和加以駁正,再轉回內史省(中書省)重擬,謂之「封駁」。只有通過了且加蓋有內史(中書省)及門下兩省的印信,皇帝的制詔或國家政令才是正式的「紅頭文件」!否則,要麼無效沒有;若強行推行那也是「墨赦」︰欠缺法力效律。
中書、門下二省都設在宮內,統稱北衙。
因為接近皇帝,有諫諍之責,故設置一些諫官,如左右諫議大夫、左右補闕,左右拾遺等官員(左屬門下省、右屬中書省),以匡諫皇帝的過失。
尚書省——
尚書省是執行機構,是具體處理全國行政事務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相當于現在的國務院。
其首長稱尚書令,副長官為左、右僕射。
唐朝因唐太宗李世民還是「秦王」時任過尚書令一職,故後來此職空缺,實際首長為左、右僕射。僕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協助僕射總領六部。其中左僕射分管吏部、禮部、兵部;右僕射分管民部、刑部、工部。
尚書省下設具體行政的六部(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這六部首長尚書跟左、右僕射合稱「八座」。
尚書省設在宮外,故稱南衙。
這三省的責權簡言之就是︰
內史省(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
除了這三「省」外,還有兩個「省」︰秘書省、內侍省。
秘書省——
負責圖書典籍的整理、收藏、修撰,以及國家政政令和大記的編纂,掌管天文歷法。
長官為秘書監,副手為秘書丞。下屬官員有秘書郎、校書郎、正字、錄事和著作曹及太史曹兩個部門。著作曹掌管國史編修,有著作郎、佐郎、校書郎、正字等人;太史曹掌管天文歷法,有太史令、太史丞、司歷、監候等人。
內侍省——
負責皇宮內侍奉供給事務。首長稱長秋監,副職稱長秋令。下屬官員有內謁者監、內寺伯、內謁者、寺人、伺非,管理尚食、掖庭、宮闈、奚官、內僕、內府等六局。
由于這兩個省的作用並非那麼重要,故人們通常把隋朝的政治體制稱為「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是中央最高的決策、行政機關!
隋朝一般由這三省(內史、門下或中書、尚書)首長組成宰相集團,輔助皇帝處理國家事務。
唐朝除三省首長外,如官餃帶有「同中書門下三品」及「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武則天時代改為「同鳳閣鸞台三品」、「同鳳閣鸞台平章事」),也是宰相。
與現在相較,這三省正職首長及「同中書門下三品」、「同鳳閣鸞台三品」為正總理級宰相;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及少數三省副職首長(有的不是)為副總理級宰相。
尚書省由于是執行國家繁重政務的機關,故下設六個部門︰吏部、禮部、兵部、都官(開皇三年改刑部)、度支(開皇三年改民部,唐朝因避李世「民」諱改稱戶部)、工部。
各部負責與己相關的政務及政令的貫徹執行,並對中央負責具體事務的九寺五監及地方上的州、縣有領導、監督的權力職責。
六部長官為尚書,副長官稱侍郎。
吏部——
掌管國家文官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調動。
禮部——
掌管國家典章法度、祭祀、學校、科舉、外交禮儀等事務。
兵部——
掌管國家軍官的選撥、武器、軍令、兵書及戰爭時期的軍事事宜。
刑部——
掌管國家的法律和刑事案件的判決。
民部——
掌管國家的土地、戶籍、賦稅和財政的收入支出。
工部——
掌管國家的屯田、工匠、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及主要從業人員。
每個部又各設四個司,司的正、副長官為郎中、員外郎。
除上述五省六部外,還有負責各方面具體事務的二台、九寺、五監及十二衛。
御史台——
中央最高監察檢查機關,其主要職能是「典正法度」,「察舉彈劾」。上至皇子皇族王公,下至地方官吏,都是其監察檢查的對象。也參與重大案件的審判。
地方上不設監察機構,由中央根據需要,派官員去地方上巡檢監察。
御史台首長為御史大夫,副長官在隋文帝時根據其職責範圍分別有治書侍御史、侍御史、殿內侍御史、監察御史。
唐朝時,御史大夫為正,御史中丞副之。
隋明帝大業三年(公元67年)又增設了謁者、司隸二台,合稱三台。
御史台的長官為御史大夫,次官為治書侍御史。下屬官員有侍御史、殿內侍御史、監察御史、錄事等。
除御史台外,諫官系統是隋朝監察制度中又一重要部分。
由門下省官員組成,除正、副首長外,下面有諫議大夫等。
諫官的諫言是對皇帝而言,「盡規獻納,糾正違闕」。
針對百官王公的御史台和諫糾皇帝的諫官系統,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組成了隋朝完整的監察體系。
都水台——
負責防洪、興修水利、管轄河津渡口。
首長官為都水使者二人,副長官為都水丞二人。
隋初有太常等十一寺,到隋明帝大業三年(公元67年),精簡為太常、大理、光祿、衛尉、宗正、大僕、鴻臚、司農、太府等「九寺」,以及國子、將作、都水、長秋和從太府寺分設出來的少府等「五監。
九寺︰
太常寺——
掌管宗廟禮儀的最高行政機關,負責國家的祭祀,管理宮廷醫生、音樂、佔卜術士。歸禮部管轄。
正副長官為太常寺卿、少卿。其余還有太常丞、博士、主簿、協律郎、奉禮郎、太祝等官員。
大理寺——
掌管刑法及刑事監獄案件的審理,相當于現代的最高法院。屬刑部,與刑部、御史台(明清是都察院)並稱三法司。
長官名為大理寺卿,副職為少卿。下屬大理正、大理丞、司直、主簿、評事、獄丞等官員。
光祿寺——
掌管宮廷宿衛及侍從,負責宮廷膳食帳幕及宴會,隸屬禮部。
首長為光祿卿,副職為少卿。下屬光祿丞、主簿、錄事及管轄的太官署、珍羞署、良醞署、掌醢署相關官員。
衛尉寺——
掌管宮廷門衛屯兵,武器和警備儀仗。隸屬兵部。
首長為衛尉卿,副職為少卿。下屬衛尉丞、主簿、錄事及管轄的兩京武庫署、武器署、守宮署相關官員。
宗正寺——
掌管皇族事務和皇族、宗族、外戚的譜牒、守護皇族陵廟,(唐代因為奉道教為國教,故還得管理道士、僧侶)。屬吏部。
首長為宗正卿,副職為少卿。下屬宗正丞、主簿及管轄的諸陵台、諸太子廟、諸太子陵、崇玄署相關官員。
大僕寺——
掌管國家車馬、宮廷廄舍、國家牧場、車庫。屬兵部。
最高長官為太僕寺卿,副職為太僕寺少卿。下屬太僕寺丞、員外郎、主事、主簿等官員。
鴻臚寺——
負責外國使節的迎來送往和食宿的接待,及外國的朝貢。屬禮部。
最高長官為鴻臚寺卿,副職為少卿。下屬鴻臚寺丞、主簿等官員。
司農寺——
掌管國庫收支谷物和貨幣,及京都官員糧米發放等事務。是戶部的前身,本為國家財政機關。
最高長官為司農卿、副職為少卿。下屬寺部官員有丞、主簿,及一些官署、國庫、鹽池、溫泉、國家苑林和竹林等下屬部門的官員。
太府寺(亦稱大府寺)——
掌管都市貿易、常平控制物價,負責官僚俸祿的發放。
最高長官為太府卿、副職為少卿。下屬官員有丞、主簿等人。
五監︰
國子監——
又稱國子學或國子寺,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集教育管理機關和最高學府兩項功能為一體的最高機構。
最高長官為祭酒,副長官為司業。部下有丞、主簿、錄事,以及在高等學府執教的博士、助教、直講等官員。
軍器監——
負責國家武器制作材料的籌集、庫存以及武器的制作。
首長為軍器監,下屬有丞。另有管理弩坊署及甲坊署的官員。
都水監——
原都水台的改置。機構功能和人員配備與都水台相差無幾。
少府監——
從太府寺剝離而出。負責皇帝的佩飾、龍輦及馬鞍的制作;皇族衣服的染制;甚至國家錢幣的制造。
首長為少府監,副職為少監,領導下屬機構的官吏和工匠。
將作監——
負責國家項目工程的建設,金玉珠翠、寶貝器皿的制作和紗羅緞匹的刺繡。
首長稱將作令、也叫將作大匠、將作大監,副職為少監。管理著相關建設工程及制作工程的官吏和從業人員。
雖然這九寺五監在權力上歸對口的部門領導,但在行政上是獨立的。
十二衛︰
由于隋朝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兵農合一、寓兵于農的府兵制,全國各地的「軍府」(即折沖府,數量說法不一,在五百多至八百之間,分上、中、下三種)對「府兵」只有戶籍和日常訓練的管理權,沒有領導權,更沒有戰時指揮權。
于是,中央設十二衛,十二衛大將軍「遙領」相應對口的軍府,但只是篷領,沒有調動權也沒有戰時指揮權。
戰時指揮權在皇帝委派的元帥手中。
由干地方州縣、折沖府和中央衛的相互制約,這就保證了「**」的統帥指揮權牢牢地掌控在皇帝的手中!
這就是「衛」「府」合一的衛府制。
隋明帝楊廣,在67年(大業三年),將十二府擴編成十二衛四府﹐統稱十六衛府或十六府(後來習稱十六衛)。
其十二衛為︰
左右翊衛(原左右衛府)、左右驍(騎)衛(開皇十八年設置的左右備身府)、左右武衛(原左右武衛府)、左右屯衛(原左右領軍府),左右候衛(原左右武侯府)和左右御衛(新置)。
四府為︰
左右監門府(依舊名,唐稱左右監門衛)、左右備身府(原左右領左右府,唐稱左右千牛衛)。左右備身府(唐稱左右千牛衛)尤為重要精銳︰皇帝的警衛鄭隊!
十二衛統府兵、宿衛京城。
四府不統府兵,左右備身府負責侍衛皇帝;左右監門府分掌宮殿門禁。
十二衛所統之兵稱「外軍」,各部隊番號如下︰左右翊衛稱「驍騎」軍、左右驍衛稱「豹騎」軍、左右武衛稱「熊渠」軍、左右屯衛稱「羽林」軍、左右御衛稱「射聲」軍、左右候衛稱「佽飛」軍。
另外,還有「內軍」,歸左右翊衛領導。這「內軍」實是「**軍」,因為下屬的親、勛、翊三衛(唐代改為親、勛、武)統轄的五個軍府和東宮的三衛三府(即六率)之兵﹐都是清一色的高官子弟!
因為十六衛的領導機構設在皇宮之南,故世稱「南衙府兵」;與守衛皇宮北門、由招募配充的軍士組成的「北衙禁軍」交錯宿衛,相互牽制。
中央十六衛各衛有大將軍、將軍、中郎將等;地方軍區的「折沖府」,其正副長官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稱謂,有「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軍頭、府副」等,到貞觀中後期定為「折沖都尉、果毅都尉」。
隋文帝創建的三省六部制,是一套完整的、臻美的、科學的、高效率的中央領導機構!
這一機制可以防止權力的濫用,既可以防止皇帝成為集立法、司法、行政大權于一身的獨裁者;
也可以防止地方上的一把手成為集立法、司法、行政權于一身的土霸王!有利于鏟除**!
她為以後各封建王朝所釆用,直至未代封建王朝清朝。
加上各封建王朝采用楊堅的州、縣制地方領導機構,我們可以毫不夸張地說︰隋文帝楊堅是中國封建王朝政權架構的奠定者!
同時,我們也可以說︰隋文帝楊堅是世界上最早的「三權分立」(也稱三權分治)的奠定者!
如果,我們把皇帝看成是國家元首的話,那麼,按照西方三權分立的模式,就是——
立法︰內史省或唐朝改稱的中書省,相當于眾議院(或稱下院);門下省就相當于參議院(或稱上院)。
司法︰大理寺為最高法院,御史台是最高檢查院,刑部為最高執法機構。
行政︰尚書省和下屬六部二十四司、九寺、五監。
它們各自獨立行使其職權、職能。而且,又優于西方唯一首相的專權制,三省六部制是民主集中的群相制(最少由三人組成),輪值宰相負責召集、主持、記錄、總結,稱「秉筆宰相」,但沒有獨自決斷權。
大智大慧的中國人(確切地說是隋文帝和他的大臣們)要比西方津津樂道的「三權分立」早十多個世紀提出並且建立!
從歷史資料上看,西漢時期就有西方人來到中國!見諸于正史(《東漢書》)記載,公元66年大秦安敦王朝(古羅馬)就遣使來華。西方人馬醫生還給東漢明帝醫治過眼楮。他們只是沒有元代來中國的馬可波羅、明朝年代的麥哲倫出名而已。這些來中國的使者、商人、傳教士、探險家、旅游者、從業人員等,輝煌燦爛的中國文明,不能不令他們折服、心動,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象!關系到國計民生的「三權分立」無疑是輝煌燦爛中最輝煌燦爛的!
所以,西方的「三權分立」不能不說他們是受了隋朝的影響!
西方最早提出「三權分立」的學說還是在7世紀。
老牌帝國主義國家英國著名的思想家洛克在他的《政府論》中對權力分立作了一番敘述,形成「三權分立」理論的雛形。
另一個老牌帝國主義國家法國的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繼洛克之後,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進一步發展了分權理論,他將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三種,主張將三種權力分別由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掌握,既享有各自的權限,但又要相互制約,並用法律規定下來。
說歸說,做歸做,西方首先真正建立「三權分立」的國家不是英、法這兩個老牌帝國主義國家,而是從老牌帝國主義手中獨立的新生帝國主義美國。
776年7月4日美國正式獨立後,那些在血與火的戰爭中為獨立而奮斗的開國者們,防官如防賊!防政府如防貪**盜竊團伙!
他們深知,沒有制約機制、監督機制的權力是絕對權力!就會造成沒有權力的人民真正想反**卻反不了**;那指望有權力的官員去反對權貴的**,是亡夫之婦死了崽——沒指望!
利益共同體決定了︰絕對權力伴生出絕對**!絕對權力下的統治階級「反」**,是反而**!而且,在與「法律」的搏弈中,是腐而不敗!
所以,美國仿效隋朝︰建立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
這要比隋朝晚2多年!
對有如此超超世紀(不是一般的超前)雄才大略的隋文帝楊堅來說,現有隋國的政治舞台實在是太小了,無法使他施展拳腳,凸顯明君大帝的雄風!
他決心要把舞台拓展到劃江而治的江南,拓展到••••••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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