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什麼跟什麼嘛!這老東西腦子里怎麼裝的全都是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啊!缺錢做小姐的我就不多說什麼了,也許那些人是迫于生計。
但為了出名,故意將各種艷照放到網上的,那不是傻貨又是什麼?
我咬咬牙,眯著眼楮,藐視他︰「校長,請注意你的言辭!否則,我會告你誹謗的!」
听到我這麼說,校長似乎不以為然,他笑著說︰「哼,告我?有這麼多的艷照擺在這里,這就是事實,你能用什麼證明你的清白啊!」
是啊,我一點證據都沒有,又能用什麼來證明我的清白呢!
此時此刻,我想起了程天德對我說過的話。
……
程天德訕訕地說︰「那個,詩瑤她可能是一時太沖動,才做了過分的事,這事也怪我,怪我不該冷落她……所以……你就別去報警了,還有就是錄音什麼的,都算了吧,好不好?」
……
可是,除了報警,我又有什麼辦法證明我的清白呢?蒼天呀,難道你非得把我逼死才覺得舒坦嗎?
我低下頭沉默不語,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辯解。
這時校長態度突然轉變,用溫和的口吻對我說︰「雨馨啊,若你是談戀愛,發生了性行為也算正常,但學校還是不鼓勵我們的學生有婚前性行為的,這是一種對愛情的褻瀆,也是你們女孩對自己身體和未來的一種不負責。」
難道我也要告訴他我還是****嗎?多麼可笑啊!就算真的跟他說了,他也未必會相信我說的話呀,反而會嘲笑我在撒謊吧。
畢竟在當今社會,18歲的少女還是****的已是絕無僅有了。
校長接著說︰「咱們先拋開這些不說,就眼下這種明目張膽的,赤•luo•luo的性•交•易,出賣了自己身體與靈魂,更是法理不容,在學校也是明令禁止的,你明白嗎?」
我又不是傻子,這點法律常識還是知道的。就算不懂法,我也絕對不會為了各種利益甚至錢財出賣自己身體的。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戀愛了,我會告訴我的那個他,要在最重要的日子才把我的身體獻出去,哦不,是完完全全地把身體和心都獻給他。
我跟程天德他們的想法不同,也許大城市的人思想都很開通,但我還是不會隨便地戀愛,更不會將自己的第一次隨便地獻出去,又何況是我的n+1次。
當然,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像淡江那樣的小城,或者是鄉村,人也都開放不得了,每周末或節假日,賓館都爆滿,特別是在晚上,總能听見各種聲調的申吟聲。
原來所有城市的人都是一樣的,只有風俗習慣不同而已。
但,我要等一個真心跟我一輩子的男人出現,才會將我的全部付出,毫無保留。
我不是高傲,這是我對愛情的態度。
他,真的會出現嗎?
也不知道校長听了誰的讒言,單憑幾張相片就認定了事實。
身正不怕影子斜,什麼叫因為缺錢才做援助交際啊!什麼叫為了出名才故意發艷照到網上啊!簡直一派胡言!氣死老娘了!
稿件來源︰新浪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