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園深深夏遲暮 相逢何必曾相識(6)

作者 ︰ 曾不染

不換就一個人呆著。

她相信他說到做到。

就像從前她哭著哀求他幫她將逸園從銀行贖回來他一口回絕她一般,他說到做到。任憑她呼天搶地。夏家那點家私對他而言根本就是隨手掂來,但他就是不肯幫她。他說到做到。

原先她總以為憑著父親的情分只要她多求他幾次他終究會幫她的,至多是給她點臉色罷了。結果,臉色是給了,逸園卻沒有回來。

現在她懂了,沒有利益的好事,一個商人是絕對不會去做的。在商言商,救急不救窮,這是商界金律。夏家已經徹底敗落了,有的唯有一個沒出息的她而已,何況他一直都不喜歡她。

換就換吧,這麼好的一件衣服,堅持不穿自尊就能回來了?早被他踩在腳底踐踏過千百次了,再多一次又何妨?要真有出息就不必接受他施舍的學費!

可是——姑姑和臻中都說,這實在是難得的機遇,為了學業而暫時的委屈,不算委屈。

是的,能有回報的委屈都不算委屈,凡事都想著那點可憐的自尊其實叫迂叫蠢!自尊那東西,你可以踩在腳底,也可以捏在手心,反正千萬別把它當回事就是了,自尊能換來錢能換回逸園?逸園還等著她學成歸來贖回呢!他難得的善心,她真的該好好的把握。

這次他能出學費,家茵應該也在其中起了不少作用,盡管家茵沒說,但她就是知道,家茵一直都很維護她這個朋友,總想著要幫她。

不能辜負家茵的一片心意。

這麼想著,遲暮將自己身上的衣裙月兌下,換上左家勛扔給她的那件。

竟然正好合身。

襯托得她胸是胸腰是腰的。

對此遲暮並不意外。他那人學過繪畫,家茵手頭就有一張她哥哥親手給畫的肖像,形神兼備異常逼真。能畫肖像的人自然對尺寸的把握有自己獨到的精準。

門 嚓一聲開了又合上。

遲暮有些慌亂地將裙擺朝下拉了拉。

左家勛一只手插在褲袋里,上下打量了下她,鼻子里發出一聲冷哼,「做事總這麼慢吞吞的,你爸媽就是現在活著也要被你氣死了!」

她僵直地站在那,死死咬唇,暗暗捏起了拳頭。

他實在不該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她去世的父母來挖她的瘡疤,要不是當年她耍賴非要父母去圖書館接她,他們也不會出車禍——說到底別人其實也罵得不錯,她真的是父母的克星!

「怎麼?還不服氣?我說錯你了嗎?」他打開另一個櫥櫃,隨手扔給她一雙中跟白皮鞋,「一並換了,以後別再穿那種丟人現眼的鞋了!」

這次她不聲不響將鞋套上了。

總不能赤腳回家去。

穿完鞋她起身望著他,自覺聲音禮貌平和,「謝謝左總的大方,現在我可以走了嗎?」

他煩躁似的揮揮手。

她松了口氣,彎腰拾起地上她換下的衣裙,不想他劈手便給打落了,聲帶鄙夷,「這種破爛貨還要了做什麼?真是上不了台盤!」

她的身子再次一僵,不過隨即又放松了。

不氣。不氣。

小女子也能屈能伸。

看在學費的份上。

靠人施舍,自然要格外承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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