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本本、錢包、銀行卡、毛爺爺……還有最重要的——身份證。
盡管雲瑤覺得沒必要解釋,小民警還是很認真地向她做了說明︰「這些都是你‘死後’作為證物暫時入檔的,錢包、手機、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是你隨身攜帶的物品,在山上遇襲後,這些東西沒有被拿走,說明嫌犯不是搶劫殺人,而是另有原因,所以,我們到你家中提取了電腦等物品,希望可以從中找到破案的線索。當然,現在你活過來了,作為被害人,希望你能為我們提供有價值的破案線索。」
「呃……」雲瑤听得一頭霧水,蝦米東東?自己啥時候成了被害人?不過她最關心的是警察蜀黍什麼時候把這些東西還給自己︰「提供線索當然沒問題,但現在我是不是可以把這些領走了?」
「暫時還不行,你必須先證明你就本人,我們才能把東西還給你。」
「呃……」雲瑤暈菜,合著轉了一大圈,簽了字,還不能領走自己的東西︰「我就是我本人,這個還要證明嗎?」
「當然要,這些都是重要的證物,怎麼能隨隨便便讓人取走?之前,醫院已經開具了死亡證,證明‘雲瑤’這個人于2014年3月8日13點45分經搶救無效死亡,我們也做了銷戶處理。所以,我們需要醫院開具一份證明你本人還活著的證明,才能恢復你的戶籍,把你的身份證、手機、銀行卡等物品歸還。」
「呃……」雲瑤再次暈倒,自己活生生站在這里,竟然不能證明自己還活著,就是自己本人!還有比這更狗血的事情嗎?但是,她必須拿回這些「證據」,因為全都是她生存的必需品︰「警察叔叔,你剛才不是一眼就認出我就是我嘛,如果我是死人,怎麼可能站在您對面跟您說話?這又不是聊齋,您還能大白天見鬼了不成?」
年輕英俊的小民警一臉一絲不苟︰「主觀上,我覺得你很像身份證上這個雲瑤,但不代表客觀上你就是身份證上的雲瑤,也許是兩個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呢?如果有一個長相酷似你的人別有用心,謀殺了雲瑤,然後再非法盜取雲瑤的身份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怎麼辦?我們按程序辦事,也是為了保護雲瑤本人的合法權益嘛。」
暈,這小民警,一定是美劇看多了,滿腦子都是那些美劇犯罪情節……雲瑤開始憤憤然︰「警察叔叔,你當我是千萬富翁啊?誰沒事來盜取我的身份啊?除了我老爸留下的那套不到五十平米的房子,我一無所有,犯得著嗎……」
小民警還是一本正經︰「同志,五十平米的房子現在市值也在三十萬以上了!為了幾百塊殺人的事兒都有,可況三十萬!所以,請您務必按照我們的正規程序來。另外糾正一點,我不是大叔,你可以稱我警察同志,或者警察哥,不要再叫我‘警察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