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人生 第十七章 扁擔灣的傳說

作者 ︰ 小灰兔

張楠所在的村莊,叫扁擔灣。

扁擔灣東西狹長走向,只有一條主街。村子不大,一百來戶人家,五百多口人,就分布在這條主街的兩側。其實,說分布在兩岸,我覺得更貼切一些。

街道地勢低窪,而兩側的房屋建築卻高出街道很多,就像是依河而建,只是這河一般沒水。街道兩端,各有一個大大的水坑,東頭的就叫東灣,西頭的當然叫西灣了。

整個村子就像一根長長的扁擔,東灣和西灣就像扁擔兩端的擔子,扁擔灣的名字應該就是因地形而得名的。

平時,中間的扁擔就是一條馬路,通往村子里的各家各戶。一旦下大雨,這條街道就成了村里各家各戶的泄洪道,污水翻滾著排往兩端的水灣之中。

東灣是一個死水塘,如果雨勢過大,就會在東灣完全被灌滿之後,反噬回來。這時就會看見,本不怎麼寬的街道,變成了波濤滾滾的大江,一個浪頭接一個浪頭的翻滾著,向西涌去。

西灣再往西是一條大壩,大壩的外側,是一條人工開挖的河流。西灣與河流之間的大壩上,有兩道泄洪閘,雨水就是從這里被排到河里的。

這條人工河蜿蜒幾十公里,最後匯入了黃河支流——加瑪河。

人工河在縣志地圖上標注的叫勝利河,是解放後的產物。但事實的真相是,在勝利河的下方,原來就是一條河流,而且很大很大的河流,不知經歷了幾世幾劫,這條河流漸漸枯萎或者改道,終于消失不見了。

人們在開挖勝利河時,曾挖出寬達數里的大量流沙,而流沙中的淺表層,還有長達幾米的魚類骨頭。

這條流沙河,有著自己的故事,我想以後應該會有機會講給大家听的。

扁擔灣的傳說流傳很久了,漸漸地就沒人能說的完整了。張楠曾經大體說過,但也不甚詳細。而洪女乃女乃說的這個版本,當屬我听過的最為詳盡的版本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到底多久我們是無法考證了。只是確知那時候沒有電,也沒有手電筒,或者說沒有什麼照明設備,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最終無法知道這個傳說的主角是個什麼東東!

在一片廣闊的土地上,有一條起伏蜿蜒的河流。

河流很大,帶來了上游大量的泥沙,它所流經的區域,漸漸成為一片生命的搖籃。數公里寬的河面上,偶爾會有幾只水鳥飛過,河灘上到處都有哺乳動物的腳印,那是它們來河邊喝水時留下的。經常可以看見幾只土灰色的野狼,在河邊徘徊著,只為捕獲那些前來喝水的小動物。

大河顯得是那樣的平靜,平靜的如同一位溫柔慈愛的婦女,任憑小動物以及人類,如同子女般任意從她的身上汲取甘甜的乳汁。

離河岸數百米的地方,開始出現長期居住的人們。人們不會將住所修的太靠近大河,因為千百年的經驗告訴人類,看似平靜的河流,總有它的汛期,汛期到來時,它將如同咆哮的雄獅摧毀試圖阻擋它的一切。

這段河道是南北走向的,河的兩岸漸漸的都有人類居住了。東岸就叫河東村,西岸的當然就叫河西村了。雖然僅僅隔著一條河,但東西兩岸的居民卻從不往來,因為那就是一道天塹。數公里寬的河面,河水深不見底,那時的人們還無法在內陸造出足以抗衡大河的大船。小木船往返一趟卻需要一兩天的時間,對岸有的東西,這邊也有,所以從開始兩岸居民就互不往來。

河的東岸,也就是河東村,是有兩個大姓家族組成的,一個張姓,一個李姓。兩大家族各佔了一片空地,開始修房築屋。

人類是個神奇的族群,有趨好遠佞、結熟斥生的習性。總喜歡圍繞自己熟悉的、自己認為是美好的事物或環境開展自己的生存活動,遠離或排斥、甚至打壓那些自己不熟悉的人或事物。

沒有人為的劃定界限,但這兩大姓氏的族人卻涇渭分明。張氏族人在南邊,從河的東岸開始修建房舍,隨著組人的繁衍增多,修建的房舍逶迤向東,越來越長,卻絕不肯向北多跨出一步。

李氏族人在北邊佔了一塊地,以同樣的方式生存。漸漸地隨著時間的推移,張家和李家之間有了一條明顯的分界線。這條分界線寬近千米,中間沒有一間住房或是分屬兩家的任何物品。

人們也就將這兩群人分為了河東張家與河東李家,一個村子,愣是給分成了兩個村子。

如果就此相安無事,那倒也是一樁美事,說明兩家文明處事、互相謙讓的淳樸家風。可惜事情並非如此。

原來,兩大家族矛盾很深,都想將另一族趕出這個區域,或者為自己族人驅使,永遠將對方踩在腳下。因為雙方都是同樣的想法,就非常容易發生摩擦,踫撞出火花。雙方經常發生械斗,不可開交,此時中間的分界線,就成了雙方的前沿陣地、拼殺的戰場。哪一方敢把房屋建的過界一點,立馬就會引起戰爭。長此以往,自然不會有人將自己的房屋建出地界之外。

兩族的小孩自小不在一起玩,接受的教育啟蒙思想中,更有「我族為尊」的觀念。

但世事無絕對。

兩個族中,也都分高低貴賤,有族長,也有貧民、佃戶,甚至長工。我不確知這種稱呼或分類是否正確,但族中人的身份確有不同,生存狀態也千差萬別。

張小二和李小丫無疑是各自族中生活比較底層的人,也是族人中的另類。

之所以說他們是另類,是因為大凡一個群體,中間必有發號施令者,也有唯唯諾諾听令執行者。假如下面的人對外有了矛盾,其他人一般就是指指點點,等上位者來裁決,上位者如說此事應當達成諒解,予以調和,從此一般就會相安無事了。如果是上位者與外界有了矛盾,上位者自身必然仇視對方,此時下面的人就會出現同一個姿態,就是義憤填膺,比上位者還要仇恨對方,仿佛產生矛盾的不是上位者,而是他們自己。這種同仇敵愾的姿態,自然為上位者喜,且加以利用。

這種現狀,是幾千年來的傳統,即使到現在依然有很大的市場。

張小二身為張氏家族的貧苦大眾,理應對李氏家族展現出強烈的仇恨。反之,李小丫亦應如此,且身為女孩子更應自尊自愛。

可二人卻不是這樣,不知因為什麼事情,兩人建立了交情。在兩族人水深火熱的家族仇恨中,這種交情自然轉向了地下。不知什麼時候,交情轉化為愛情,卿卿我我的二人私定終身。但二人明白在當時情況下,他們絕無結合的可能,于是便商定私奔。

平時,兩族人為了安全,當然更多的是為了宣示主權,每到晚上就會安排族人巡邏值夜,防衛相當嚴密。張小二和李小丫于是只有選擇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逃走。雨夜是無人執勤的,因為兩族畢竟不是天天開戰,而且漸漸地有罷戰並存的苗頭,只是嚴加管教自己族人,不得理會異族,平時的夜間巡邏,也無非是點上一堆火把,一大群人呼呼啦啦的圍著領地轉圈,真正目的是警告,再就是顯示族內人丁興旺、後繼有人而已。到了雨夜,這種示威卻是毫無必要了,對方不出門,你示威人家也看不見。漸漸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天氣惡劣不巡邏。

終于到了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雖說是風雨交加,但雨勢卻不是很大,張小二和李小丫決定逃離。

講到這里,又要說一說我們民族另一個偉大的傳統習慣了,是個心理傳統,就是「酸葡萄」心理。我們對于美好的、自己喜歡的人或物,總喜歡變為己有。如因各種原因,自己的想法無法實現,那就盼著那個人或物就此孤老或消亡,也絕不希望別的人來擁有它。

李小丫長的很漂亮,是兩邊比較數得著的美女。像這種美女,正常的命運就應該等著長大了進入族長家里,要麼給族長當個丫鬟,要麼給族長的子嗣當個小妾,如果族長不喜歡這個類型的女孩,就可以和族內的小伙子成親了,當然遠嫁也是可以的。

就因為漂亮,李氏家族中很是有幾個小伙子傾慕李小丫的,連張氏家族那邊的小伙也有暗戀不已的,只是不敢越雷池而已。

傳說總是這樣,比較工整對仗,無處可考,一听就不像真的,講的津津有味,听的枯燥惡心。

張小二和李小丫的戀情漸漸就有人察覺了,只是苦無證據。而兩族中各有一個惡人,都喜歡李小丫。張氏家族的惡人因懼怕族規,自是不敢對李小丫表白,但卻暗暗盯死了張小二。李氏家族的惡人雖向李小丫表白過,但必然是遭到了拒絕,自此懷恨在心,也是死盯不放。

當自以為好事得逞的張小二和李小丫從各自家里偷偷出發,準備會合後逃出牢籠時,卻不知兩張大網早已在身後張開。

兩邊的惡人各自將消息報告族長,族長立刻派人捉拿,很快他們就被各自的族人捉拿回去。

李族認為李小丫傷風敗俗,最後判決——沉河。張小二因是男人,所以張族開始很是認為自己族沾了些光的,但小二得知小丫被判沉河,就決定不再獨生。再加上惡人攛掇,當然惡人也怕小二出來後找麻煩不是,小二的要求,族長也考慮到面子——就是人家敢沉河,咱也敢,誰怕誰?最終小二被判——也沉河。

同一天的同一個時辰,兩族涇渭分明的來到大河邊,各自抬著身上早已綁好石頭的小二和小丫。小二、小丫隔空張望、呼喊,情景自是令人不忍萃睹。小二要求和小丫合綁到一起去死,被李族拒絕。小丫臨死發出了這一生唯一一個害人的詛咒,呼喊著︰「老天爺,我願兩族永不來往,相望不相及,願兩族天災**,永不興旺!我要成為這河中的水獸,凡來河邊取水的族人必被我吞噬!」這種含冤的泣血毒誓,顯示了小丫臨死時絕望且怨恨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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