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去年的中國情人節—也就是七夕夜,她最在乎的那個人並沒有準時來赴約。
其實精確來說,那個渾球是直接放她鴿子,在電話里狠狠甩了她。
而那個讓她傷心又失態的地方,正是那間她評價為他媽的貴又天殺難吃的劉記台式餐館。
見鬼的台式,她孫蓓蓓這輩子沒吃過這麼難吃的台菜……嗯,好吧,也許當時她的心情是很糟,但也不至于糟到讓她想把整桌菜拿去喂狗—
那一夜,天氣很好、能見度佳,在光害嚴重的紐約市難得能夠看見星星。
孫蓓蓓上網找了一些數據,也參考了不少知名美食部落客的文章,最後,她決定在劉記餐館訂下一桌七菜一湯的台式合菜,作為情人節的浪漫晚餐。
會訂下這一桌台菜是有原因的。
她的男友—李斯特.瑞察德是地道的美國人,他倆交往了半年多,對方整天嚷嚷著想多了解她的國家、了解她的文化背景、了解她的家鄉美食。
多麼貼心的男人。
于是她特地選在中國情人節的這一夜,花了大把銀子,訂下了在中國城里頗具知名的台菜餐館;接著,她盛裝打扮,在下午五點三十分的時候,來到劉記餐館的門口。
然後她拿出移動電話,既期待又興奮地撥出了李斯特的號碼。
是的,這一整個計劃都是秘密,為的就是要給對方一個大驚喜。李斯特不知道今夜是七夕,當然也不知道這天是中國的情人節。
終于,電話響了六聲之後,接通了。
「嗨,親愛的,你現在在哪里?」她笑得宛如一朵夜來香。
李斯特的嗓音听來就和平常一樣熱情如焰、甜而不膩,「哦,Honey,妳打來得正好,我才正想去找妳。」
她一听,心花怒放,原來世上真的有心有靈犀這回事,「真的?你找我干麼?」
「是這樣的,這幾天我想了很久,我覺得我們應該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啊?坐下來好好談一談?怎麼這句話听起來好像有點不太對勁?
「談一談是……什麼意思?」她問。
難道他想邀她同居?還是—他打算向她求婚?不、不可能的,這太瘋狂了,她甚至連大學都還沒畢業啊!
然而就在她腦子塞滿幻想的時候,李斯特卻在彈指間把她的想象給擊碎。
「我覺得妳不適合我。」
一句話,她就這樣出局了。
瞬間,她的腦袋一片空白,耳里再也听不到人潮車流的喧囂。之後的事她不太記得,不記得李斯特又嗦解釋了什麼、不記得何時掛了電話。
戀情沒了,但,飯還是得吃。尤其是她錢都付了,還付了不少。
所以她仍是踏進了劉記餐館。
偏偏今夜是七夕,餐館內座無虛席,而且雙雙成對,閃得不得了。她獨坐在一桌四人座上,格外顯得突兀。
飯菜陸續送了上來,她舉筷夾菜嘗了一口,差點飆罵三字經,當下只想把那些美食部落客通通拖出來毒打一頓。
她壓下脾氣,模模鼻子,認栽了,頂多當自己在街頭被搶了錢吧。
然而老天爺今夜對她的考驗卻還沒結束。
大概她一臉就是孤獨單身的寂寞樣,不出十分鐘,有個剛進門的客人,大概是找不到其他座位,便一**在她對面的空位上坐了下來,完全無視她的存在。
這讓她更加惱火。
她忍不住抬眼打量了一下對面的男人。他一頭黑發,五官英挺銳利,有一對清澈透明的褐色眼珠子。她猜他應該有亞洲人的血統,因為他那粗獷的臉龐,隱約帶有一絲東方人特有的娟秀之氣。
若非是在這種近距離下端詳對方的五官,她大概也不會發現吧。
不過,很遺憾的是,就算對面坐的男人再美、再俊,也無法澆熄她此刻滿腔的烈焰怒火。
她看什麼都不順眼。
例如,男人點了肉絲炒飯、鮮炒高麗菜苗、招牌菠蘿蝦球。恰巧這三道菜她都有點,偏偏男人吃得津津有味,她卻覺得食難下咽。
那是一種「全天下都與她作對」的挫折感。
她被甩了,旁邊的成雙成對幾乎閃瞎她;她想好好地吃一頓飯,可不僅飯菜難吃,還有人跑來並桌;而這桌難吃到令她幾乎想哭的食物—看看四周圍,簡直全紐約市的人都把它捧成天菜。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Jesus!」她受不了了,重重地放下筷子,忍不住月兌口抱怨,「難道全紐約市只有我覺得這菜很難吃嗎?」
男人的動作頓了一下,但卻沒有被她突如其來的舉動給嚇到,他只是淡淡地輕牽了唇角,然後若無其事地繼續吃他碗里的飯菜。
孫蓓蓓不知道他在笑什麼,但她知道那笑容並不是認同。
「你覺得好吃?」她嗤笑了聲,打從心底覺得不可思議,「我告訴你,這不叫台菜,這根本是侮辱台菜!我隨便煮的家常菜都比桌上這幾盤還要好吃幾十倍,真不懂你們這些人,何必花大把銀子來吃這種騙錢的東西!」
男人仍然聞風不動。
「你是听不懂英文嗎?」她皺了眉,最後偷偷翻了個白眼,開始莫名嘮叨了起來,「好吧,你是觀光客,又是一個被觀光游記騙來的人,那至少還比我好,我在這里住了快四年,居然還會相信那些美食文,我真是—」
「妳太吵了。」
突然,男人以標準的美式英文打斷了她的話,「就算我听不懂英文,我也不應該忍受妳的噪音。」
孫蓓蓓先是愣住,而後瞪大眼,不可置信地看著他,「哦,真是不好意思,嫌我吵?你知不知道你**下面坐的是我今晚的訂位?」
「我知道。」男人答得理所當然。
反倒是孫蓓蓓,完全沒料到他會是這樣的反應。
「什……你知道?你既然知道居然還故意……」
男人一笑,道︰「因為我也知道妳今晚邀約的對象不會來了。」
她听了,震住。
半晌,她回過神來,眼神里滿是警戒,「為什麼你會知道這種事?」
對方總算抬起頭,迎向她的目光,這是他倆第一次四目相對。
男人不以為意地伸出拇指點了門外一下,道︰「剛才妳站在那兒講電話,電話里說了什麼,光看妳的表情就猜得出來。」
「你—」她臉一熱,「你偷听」
「不,我只看了妳一眼而已。」
「所以你就走進來、佔我座位,只為提醒我說『嘿,我知道妳被甩』?你覺得這很有趣嗎?」如果手邊有杯水的話,她一定會往他臉上潑。
豈料,男人竟笑了出來。
「不錯,妳的想象力很好。」
一听,她深呼吸,隱約覺得自己就要失控。搞不好待會兒她真的會拿蝦球丟他也說不定。
念頭至此,她已經拿起自己的包包,背在右肩上,一副準備閃人的姿態。
「要不要我叫人來替妳打包帶走?」男人突然問道。
「不必!」
這麼難吃的東西她也不想打包了,哪怕它再貴也一樣。
「你覺得好吃,你就一起吃下去好了,撐死你這渾蛋!」她幾乎是咬牙切齒地咒罵出這一句。
事後,過了很久很久,孫蓓蓓才知道,原來那一夜,劉記餐館的門外站了十幾名他手底下的小弟。
她以為那一天她是倒霉透頂,但事後想起來,她應該是幸運到了極點,才沒被拖去灌水泥吧……
在她被甩了之後,她的同鄉好友—蘇麗珣的愛情卻是越發甜蜜。
哦、不不……別誤會,她絕不是忌妒對方愛情學業兩得意,而是擔心麗珣挑男人的眼光比她還糟糕。
她很討厭麥可.豪登這個人。
講白一點,他連麗珣的一根腳指頭都配不上。
她倆從小學就認識了,而她們是完全不同類型的人,不管是長相、個性、行事作風,還是家庭背景。
麗珣來自一個富裕的家庭,父親是辦廠的,早期在經濟起飛的時候賺了不少,之後又轉至東南亞設廠、再加上房地產投資,雖然稱不上豪門,但家里真的是挺有錢的。
自己則完全相反。
在她有記憶以來,扶養她的就只有阿嬤一個人。每次當她問起父母的事情,阿嬤總是笑一笑,叫她不要問太多,因為知道了也不會比較快樂。
沒有爸媽這件事情讓她在小學吃了不少苦頭。
她被欺負、被嘲笑,而且沒有人願意為她挺身而出,阿嬤年紀大了,她也不想拿這件事情去讓老人家煩心。
直到小學三年級的時候,班上來了一個轉學生—那個人正是蘇麗珣。
麗珣長得清秀可愛,再加上她那富裕的身家,瞬間就成了班上最受歡迎的人物。自己被欺負那麼久,早就不愛社交了,但這個傻里傻氣的轉學生卻一天到晚黏著她。
她一開始不以為然,心里想著︰反正等到這家伙知道她是班上的箭靶之後,一定立刻轉移陣營、加入欺負她的行列。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麗珣不但沒有加入敵方陣營,反倒還為她挺身而出,不但替她罵退了那些只會以多欺少的死小孩,在知道了她家貧窮,還會經常從家里帶點心給她。
這樣的情義相挺,一路持續了很久很久,甚至兩人都升上國中,讀了不同學校,麗珣仍然是處處照顧著她。
打從那時候開始,孫蓓蓓就下定了決心。她告訴自己,長大後一定要成為比麗珣更了不起的人,然後換她來保護那個活像脆弱的洋女圭女圭,卻又願意挺身護在她前方的傻小妞。
「我看到了,麗珣。」
正因為孫蓓蓓對自己發誓要保護對方,所以她才攤牌說亮話,「我親眼看到妳拿一大迭現金給那個無賴。」
「唉唷,蓓蓓,那又沒什麼,就只是資助他朋友的汽車修理事業而已,沒什麼大不了啦。」蘇麗珣手一攤,拿起馬克杯,離開了沙發直往廚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