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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孫成和豪叔兩人在機艙里坐好後,孫成拿出了剛才在候機室買的一本雜志翻看起來,其中一頁上有一段摘抄自錢鐘書文章的哲言,喚起了他此時強烈的共鳴︰
「寫在人生邊上
快樂在人生里,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里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
就像是宋洪強和孫偉那個年齡段的人,都曾無比喜歡過的那個殘疾歌星所唱的一句歌詞一樣︰也許是上天故意安排。孫偉也被分到了宋洪強所在的騫州第三監獄。
當孫偉跟著獄警穿過監獄里陰暗的長廊時,他心里充滿了擔心。畢竟也在江湖上混過幾年,他清楚監獄里的規矩︰每個新人來到這里都難免要飽受老犯人一頓折磨。他知道自己和孫成兩人在外面的那點名聲根本不足以讓他破壞這個規矩,在這里只有兩樣東西擁有話語權︰金錢和拳頭。可惜的是,這兩樣他一樣也沒有。
在走廊快到盡頭的一間囚室門前,獄警停了下來。他拿出鑰匙,打開封閉的鐵門,把孫偉推了進去,然後頭也不抬地沖里邊喊了一句︰「猛標,新來了一個。」說完便把鐵門重重地關上了。
孫偉忐忑不安地站在門口,打量著這間囚室。屋子不大,只有十來個平方,卻左右兩列各擺了三張上下鋪,十來個犯人正各自躺在床上盯著他看。乍看上去,屋里的一切仿佛都和外面的大學宿舍沒什麼不一樣,但稍一觀察,孫偉還是發現它們之間有兩處根本的不同︰
第一,這里沒有窗戶,盡管天花板上吊著日光燈,但昏暗的光線還是提醒著孫偉這里並不是大學生們的自由樂土;第二,犯人們冷漠和惡毒的眼光更讓他感受到以前在外面從未有過的恐懼。
看著孫偉一動不動地站在那里,靠近門口的上鋪上躺著的年輕人指了指他,問道︰「說吧,叫什麼名字,犯了什麼事?」孫偉不敢直視對方,低聲回答︰「我叫孫偉,犯的是搶劫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