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修長的手剛擦拭干淨,鮮紅的血又從傷口冒出。
「少爺。」
女佣又端上兩瓶酒,看著這樣的權墨有種說不出的恐懼。
少爺已經喝了整整一個小時的悶酒,這紅酒的度數也不低,再這麼喝****酒精中毒吧。
「放下。」
權墨將一杯飲盡,拿起酒瓶往杯子里倒。
他修長的手沒有包扎,只有一條純白色的絲巾隨意包著,血漸漸染透絲巾,連角落上的音符標志都被染透……
女佣壯著膽子道,「少爺,我重新給你包扎吧。」
「下去。」權墨冷斥一聲。
「是。」女佣忙不迭離開。
權墨繼續往杯中倒酒,繼續仰頭一口飲盡,舌頭早已被酒精麻痹,品不出任何味道。
他一個喝著酒,桌上擱著手機,保鏢每隔半小時發一條信息過來。
手機震動。
權墨睨了一眼,只見短信和前幾次的一模一樣——
「權總,少女乃女乃仍留在酒店里,看情形不會出來。」
4個小時了。
她還是不準備回來。
好的很。
「砰——」
權墨一把將手中的酒杯砸向落地窗,修長的手指用力地握攏染血的絲巾,黑眸透出決絕。
與其等她找回記憶再斷,不如他現在就斷個清楚。
不回來就不回來。
他不會去求她的。
一個女人而已,少了她,他不會死的。
這麼想著,權墨卻猛地站起來將整張桌子掀開在地,狂燥地發泄著,太陽穴猛跳,十指插-入短發間,鮮血沾到額頭,滴淌而下,沾著他長長的睫毛上,血紅如殺。
如綻放的玫瑰,妖冶得格外驚心動魄。
驀地,權墨放下手,看著手上扎的絲巾,低下頭,唇緩緩靠過去,如若在親吻沾血的音符,黑瞳染上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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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10個小時後——
便捷式酒店窗外的天空漸漸亮了,安歌在地板上坐了一夜。
她不敢在那樣的床上睡覺,也不敢去和那魁梧得有兩米高的前台理論,更不敢在外面流浪一夜,她只能這麼做……
隔壁情侶熱情的叫-床-聲順著隔音不好的房間吵了她半個夜晚,安歌受不了,她受不了這樣的一個晚上。
她想回家,回權家。
挨到天亮,安歌從酒店走出來,她的卡上已經沒什麼錢了。
走到自動取款機前,看著上面可憐巴巴的數字,安歌有些絕望,她背著3億巨債呆在權墨身旁,卻從來沒擔心過生活的問題。
如果因為可憐的余額數字回到權墨身邊,她算什麼……哈巴狗嗎?
安歌的腦袋里一團亂麻,她不知道自己該往哪去,只知道她現在無法回去面對權墨,她沒辦法在經歷權墨那樣冷血的字眼後,再腆著臉回去。
自尊不值錢,可她還要。
要是有手機,她還能去催一下幾個客戶的余款。
只能打公用電話了。
安歌取了錢出來,踩著壞掉的高跟鞋走進一家鞋店買了雙運動鞋,被店員用各種奇妙的目光上上下下掃了好幾遍。
她一身名牌,鑽石戒指閃著,脖子上掛著一看就價值不菲的墜鏈,卻買了一雙55塊錢的運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