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司,已經是下午,向晴把資料整理了一下,就打開WR文檔準備寫稿,可是始終寫不出第一句話來。
她不知道應該從哪里開始寫。
在她心里,溫言是閃閃發亮的人。他人得好看,打籃球很厲害,而且學習也不錯。會在過馬路時牽著她的手,會在坐公車時手臂圍著她保護她,會在她來例假的時候給她沖紅糖水,會在兩個人的紀念日里給她滿滿的驚喜。
很完美的男人吧。
可是她自己呢?不漂亮也不可愛,甚至還有一點微胖,學習也不拔尖兒,當初考上N大還是勉勉強強,還沒有什麼特長。她哪里都不好,何德何能跟他在一起了七年。
——我沒有喜歡不喜歡的類型,只有那時候的她。
當時向晴多想抓住他問,你喜歡她為什麼要趕走她呢?你喜歡她為什麼那麼狠心的不要她呢?你知不知道在那之後趕去醫院看她的父母出車禍當場身亡?你知不知道你們唯一的孩子在她十月懷胎後也離開了她?你知道你只是拋棄了她,就把她害得多慘嗎?
可是她沒有問。
那時候溫言就像是回到了從前,會溫柔的在她耳邊低語,「寶,晴寶,我愛你,其他人我都不要。」
她實在不忍心去打破這一份幻想呀。
當初她躺在他懷里,熱潮剛剛褪去,她的手指在他堅硬的胸膛上畫圈圈。
「笨言,你會娶我吧。」那是他們的第一次,彼此那麼珍惜,那時候他們都以為這一輩子也就這樣了。溫言輕輕吻上她的發絲,「當然啊,你都是我的女人了,我怎麼可能不要你。怎麼,佔了我的第一次就不負責了?寶。」向晴以為他還要開玩笑,誰知下一句那麼深刻的印在她心頭。
——寶,我愛你。
向晴翻身,上半身都壓在他身上,眨巴眨巴眼,「我想嫁給你溫言,我想穿上獨一無二只屬于我一個人的婚紗嫁給你。」說完就吻上他的唇。
後來的事情順其自然,她只听見他說——我只娶我愛的女人,那就是你,寶。
想到這里她的臉紅到了耳根處,頓了頓,才敲起鍵盤。
——這個男人會發光。
讓我們把時間稍微往前推一推。
在溫哥華繁華的街道上,魏齊宣剛剛把手機裝好,就被跑過來的人撞了個滿懷。
「陶安安?你怎麼在這?」
懷里的人抬頭,滿眼流光溢彩,「我。又好像有些著急,抓起他的手就跑,「你先跟我走,一會兒再跟你解釋!」
這時候的他們就好像奔跑在巴黎街頭的紫菱和費雲帆,在溫哥華上演著屬于他們的「一簾幽夢」。
後來陶安安再來溫哥華的時候,沿著這條路一個人奔跑,突然就哭了出來。
坐在咖啡廳里,兩個人仍然是氣喘吁吁。歇了好一會兒才緩過來。
「現在能說了吧。」魏齊宣飽滿的額頭還有點點汗珠,卻顯得格外陽光。陶安安拿了一張紙巾遞過去,才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