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和吳淑英都是爽快之人,在談攏了合作意向之後,便草簽了一份合作合同,算是把注資冠名的事情訂了下來,為此,李晨支付了十萬訂金,並約定七天之後簽訂正式合約。
走出濱海廣播電視大廈,李晨仰起頭迎著耀眼的陽光,長長吐了一口氣。
「成敗在此一舉了!」
李晨攥緊拳頭,大步離去。
他沒有回公司,而是徑直前往他的母校,濱海大學。
要做一流的網絡公司,技術很重要,而現在雷霆科技上下除了他之外,沒有一個人能在技術這一塊挑起大梁,這是公司的短板,李晨心知肚明,所以,他需要幫手,需要一個技術過硬的幫手。
而與他同窗四年的趙毅則是最佳選擇,趙毅這人雖說看上去很粗獷,但卻有心思細膩的一面,學習很刻苦,計算機操作分在全系名列第一,這樣的人如果不拉到公司,那就太可惜了。
濱海大學位于市郊,與濱海電視台又分別位于城區的兩個不同方向,所以,當李晨趕到濱海大學時,已經是傍晚時分,上了一天課的學生們終于得到了放松的機會,兩三一群的散著步,談著天,走在他們中間,讓人的心境都隨之平和。
經歷過的人都知道,大學,一定是人生中最恬靜的時光。
李晨心中默默感慨著,輕車熟路的朝自己所在的宿舍區走去,可還沒走到宿舍區門口,他卻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那是一個身材姣好的女生,個頭適中,穿著一條在這個年代頗為超前的格子短褲,一雙潔白的美腿露在空氣之中,不知吸引了多少男生的目光。
這女生李晨很熟悉,正是與他相處了三年的女友,不,應該是前女友,郭艷艷。
此時,她不是一個人,在她身邊還跟著一個個頭比她高不了多少的男生,那男生一身的名牌,手里握著一款嶄新的彩屏水果牌手機。
這個年代彩屏手機還是稀罕物,而水果牌的彩屏手機則是稀罕物中的稀罕物,大學生中能夠買起這個手機的,那絕對是土豪級人物。
這個男生李晨倒是也認識,叫馮凱,與他同系,同樣學的計算機專業。馮凱的老爹是做通訊公司的,以前在生意上跟李晨的父親李富國還是競爭對手,而巧合的是,兩人的兒子又在校園中成了競爭對手,當年李晨和馮凱幾乎同時追求的郭艷艷,是標準的情敵關系。
後來,郭艷艷選擇了各方面都更優秀的李晨。
不過,當時比較的大前提是兩人的家世相當,所以,當李晨家中出現變故之後,郭艷艷果斷選擇了離開,轉身投入了馮凱的懷抱,由此可見,在郭艷艷心中,最重要的是家世,說白了就是,錢。
郭艷艷的所作所為已經徹底寒了李晨的心,甚至,讓他覺得有些惡心,所以,當李晨再次看到這女人時,他的第一反應是,躲。
因為,他實在不想與這個女人哪怕是有丁點的接觸。
然而,就在李晨準備回避時,對方已經發現了他,尤其是馮凱,當他看到李晨時,立刻興奮地雙眼冒光,就好似前幾天第一次看到郭艷艷在他面前月兌光時一樣。
「這不是李大公子嗎。」馮凱急行幾步,來到了李晨面前,臉上掛著燦爛無比的笑容。
躲無可躲,李晨無奈的聳了聳肩,「有事嗎?」
「當然了,而且是有大事。」馮凱說著話,一拉郭艷艷的手,在李晨眼前晃了晃,滿臉得意的說道︰「我和艷艷準備訂婚了,這麼大的事,你說我是不是得通知你呢,哈哈,畢竟,你和艷艷也算是朋友嘛!」
李晨一陣無語,好似看白痴似的白了馮凱一眼,他實在不懂,這貨的優越感是哪來的。
「娶了我睡過的女人,你就這麼開心?」李晨撇了撇嘴。
「嘎——!」
李晨這話一出,馮凱臉上的笑容頓時凝固了,臉色越來越黑,而美滋滋站在一旁的郭艷艷,則再也美不起來了,臉色跟著沉了下去。
「你們要訂婚的事,我知道了。再見!」
李晨聳聳肩,邁步就走。
「站住!」馮凱大喝一聲,不甘心的叫住了李晨,氣急敗壞的罵道︰「李晨,他特麼的少裝13,是我們艷艷不要你,甩的你!而且,在艷艷沒甩你之前,她就跟我睡過了,你特麼戴了綠帽子都不知道,傻!你特麼就是一個被女人踹了,又戴綠帽的窩囊廢!」
「還有,你陽.痿、早.泄、性.功能低下,每次一分鐘都堅持不了!」郭艷艷跟著附和。
兩人聲音都很大,而且言語有粗俗yin.穢,瞬間就吸引了一大群人的目光,轉眼間,三人就成了動物園里的大熊貓……
如此一來,李晨還真是走不了了,他停下腳步,掃了馮凱和郭艷艷一眼,心道︰這對「奸.夫.yin.婦」還真是不要臉到了極點。
「晨晨,你怎麼在這里。」
李晨正思量著如何反擊,一個清脆悅耳的聲音忽然響起,緊跟著,一名長發飄飄的白衣女子從人群中擠出,急行幾步,到了李晨身邊,伸出手臂很自然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哇~!
就在白衣女子出現的同時,圍觀的人群中不由自主的發出一聲驚嘆。
原因無它,只因為,那白衣女子實在太美了。
當真是,身姿妖嬈,容顏傾城。
整潔的白襯衫,扣子開到第三顆,一抹女敕白若隱若現,緊身收腿牛仔褲,襯托出她完美的腿型,半根矮邦小皮鞋,潔白的腳踝外露,是那麼的俏皮,又透著一絲小性.感。
這三件簡潔的服飾在她身上搭配的天衣無縫,再加上那張無需雕琢的絕美容顏,她站在那里就好似台上那個最耀眼的那個模特。
「李倩一?!」
李晨不可思議的看著這突然出現的女人,驚得目瞪口呆,他萬萬沒想到,李倩一月兌了白大褂之後,會有如此翻天覆地的變化,簡直是要亮瞎他的雙眼。
此刻,他終于明白了,什麼叫,第二眼驚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