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你的是一種能力 第四節 魚眼中的愛情

作者 ︰ 蔣偲昕

第一次她與男友吃飯,哦,不,是以前的男友了,是在一家淡水魚餐館。

那時,她剛大學畢業,很矜持,話很少,只低低的笑。

一條魚,一條叫不出名字的魚,是那天飯桌上的唯一的一個葷菜。魚身未動,男友先掀起魚眼放在他的面前︰「喜歡吃魚眼嗎?」

她不喜歡,而且她從來不吃魚眼,但卻不忍拒絕,羞澀的點了點頭。

男友告訴她,他很喜歡吃魚眼的,小的時候每次吃魚的時候,女乃女乃都把魚眼掀給他吃,說魚眼可以名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可女乃女乃死了後,再也沒有人把魚眼掀給他吃了。

其實想象魚眼也沒有什麼好吃的,男友笑著說,只是從小被女乃女乃寵慣了,每次吃魚,魚眼都要歸我。以後,魚眼都要歸你了,讓我也寵寵你。男友深深的凝視著她。

他想不明白,為什麼魚眼代表著寵愛。明不明白無所謂,反正以後只要吃魚,男友必先把魚眼掀給她,再無限憐愛的看著她吃。

慢慢的,她習慣了習慣了每次吃魚之前都矯矯的翹起小嘴等著男友把魚眼掀給她。

分手,是在一個寒冷的冬天。那時男友一再市中心買下了一棟房子打算結婚了。她哭著說她不能,不能在這個小城市過一生,他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話她沒有說——因為她美貌、因為她富有才華,她不甘心在這個小城市過一輩子,作個小小的公務員,她要如男人一樣成功,要做女強人,要實現她年少的夢想。

他送他走的時候,走的很決絕,她連頭都沒有回一下。

再外面拼搏多年,她的夢想終于實現了,她已經擁有一家象樣的公司,可愛情始終以一種寂寞的姿態存在,她發現自己根本就不可能愛上誰了。

這麼多年再外,每有宴席必有魚,可再也沒有人把魚眼掀給她了。她常常的在散席離開時回頭看一眼滿桌的浪跡,與魚眼對視。

一次特別的機會,她回到了她從竟生活過的小城。昔日的男友以為人夫了,她應邀去原本屬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

他妻子做了一條魚,他張羅著讓她吃魚,他掀起一大塊細白的魚肉放在他的碟子里,魚眼給了他的妻子。

這麼多年無論多苦多累都沒有掉過眼淚的她,忽然就哭了……

青衫紅袖

1.

這年米盧吧中國足球踢進了世界杯。

長衫不愛足球,但愛抽煙。長衫喜歡抽一種叫茶花的牌子煙,有淡淡的茶香。長衫習慣在藍色氤氳里沉思,把頭深深的埋進膝蓋。在地上積了一層散漫瑣碎的煙灰和一根輕籠曼紗的煙蒂之後,拍拍雙手,大踏步離開。

秋天,法桐在黃昏里婆娑生姿,搖曳一身的輝煌,沙沙作響,似少女裙擺的吊鑽。

閃亮而有厚度的質感。

長衫手握一支長簫,伴著翩翩起舞的落葉,把黃昏吹進五彩斑斕的邊緣。

長衫把十二色的顏料混成P色,用長簫作筆,在黑白底片上署名。

長衫。

紅袖躡手躡腳的走過來,輕輕摘下長衫的墨鏡。

你為什麼總是吹最淒慘最悲情的歌賦呢?

那是因為我想還世界真實。

不,你錯了!世界並不如你所說的那樣。

可這是我親眼目睹的啊!

那是因為你戴著這副可惡的墨鏡。你把它取下來,世界也許就是另外一個樣了!

從此,長衫不再孤單,因為有了紅袖。煢煢孑立的法桐也多了兩個活潑可愛的伙伴。

每個黃昏來臨之際,紅袖都會采來大把大把的野花,然後依偎在長衫溫暖的懷抱,听長衫那悠遠而綿長的簫音。一起看恢弘的落日隱遁地平線。

每一個清晨來臨之際,長衫都會把簫聲吹得最柔最遠,然後凝望著紅袖淚光點點的雙眸,嗅著紅袖那來自異性特有的體香和著野花的濃烈。一起看壯麗的紅日爭月兌地平線。

露水兒滋潤黃鶯甜美的鳴唱,含羞草漲紅了臉把頭低下。

長衫一曲一曲的吹著簫賦,雙眉緊鎖,那麼投入,那麼專注,似乎像讓每一個音符都圓潤、清脆、且充滿靈異。紅袖全神貫注,那麼細致,那麼向往,似乎執意想听清楚五線譜上每一個音符跳動的脈搏。

然而這五線譜上走動的哪里又是簡簡單單的音符呢!分明是兩顆年輕鮮活的心在悸動啊!

紅袖生日這天,長衫在法桐的虯枝上掛滿紅燭,星星點點,銀光璀璨,美得像羅馬的古市、埃及的宮殿。各式各樣的彩燈星羅密布。大大的展開的橫幅,上書︰長衫永遠離不開紅袖!

這晚,紅袖哭了,是高興的哭,感動的哭,哭得淚流滿面。淚水冰花卻手舞足蹈。紅袖望這長衫那放射出熠熠神采的雙眼,噗嗤一聲笑了。她輕輕的走至橫幅跟前,將「不」換到「離」的前面。長衫使勁的點點頭,仿佛要用盡一生的力氣,仿佛這一點頭至關重要,肩負著偉大的諾言和重大的責任。

長衫興奮的擁著紅袖跳了一支只有他們兩才會明白的舞蹈。然後又坐在那快像皮墊一樣松軟的丑石上,為紅袖吹了一支只有生日才吹的歌。

就這樣,紅袖愛上了長衫。

長衫開始和紅袖閃電般的戀愛了。他們的關系像冬天里的火苗,干材烈火,順風而起,見勢而旺。

日子在甜甜蜜蜜中度過。

然而有一天,世界變了,全變了。

這天,長衫依舊坐在那快丑石上,吹著曲。紅袖依偎在長衫溫暖的懷抱,滿是新奇的看著這個幸福的世界。

突然,一陣涼風掠過,塵土飛揚。蒙塵中落下一物件,長衫靜靜的注視著它停止了簫聲。紅袖迅速的跑過去,想瞧個究竟。

是絲綢吧?

不,它是一件上好的衣服。

沒錯,那是古司馬的青衫。

它看上去很華貴,而且肅目。

紅袖莊重的捧起青衫,晶瑩的淚滴滾落在上面,打濕了蒙塵,並粘出鮮艷。

長衫想起有個叫賈寶玉的男人曾經說過女人是水做的,叫三毛的女人也這樣說了。看來確實有點道理,因為這根本不值得感動。

紅袖仿佛听到了得得的蹄音,揚起一路黃塵,奔走在青石板鋪就的市井古道。故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而她此時就坐在那片彪悍威武的棗紅馬上,周遭是許許多多艷羨的目光,人們驚羨她的美麗,一如驚羨她的馬。

長衫揚起長簫,將一段悠揚吹得曲高和寡。

紅袖捧這那件青衫,青衫需要紅袖來陪襯,紅袖也只有續在青衫的後面,才能彰顯生命的光彩。

長衫無語,繼續他的簫音。

一滴濁淚滑過長衫的鼻翼,輕巧的打在長簫的一個音口。

簫聲變得暗啞而沉悶,回腸蕩氣。鷓鴣站在高墳上啼血,烏鴉一聲剪破霧靄闃寂。法桐跌下最後一片落葉。

紅袖走了,捧著她的青衫。

陳明唱過《等你愛我》;余杰寫了《等你敲門》。

長衫說,他會一直在這里等紅袖歸來。

中國足球步入世界杯的大門,還沒有真正的登堂入室,又被一記慘痛的踢了回來。

2.

這年,台灣大選。

憑這那句「希望最美,有夢相隨」在台北作競選演說。

長衫起拖鞋,扔了過去,並破口大罵的那句簡直可以參評本年度最晦氣的競選口號。這位台灣政要難道就不懂得已經是「不知魂已斷,空有夢相隨」了嗎!

香港回歸了,大英帝國都投降了。你台灣一個小小的孤又能翻出什麼浪花呢!

然而這些都不關長衫的事。

無論世界怎麼變化,長衫依然坐在法桐下的丑石上,吹他的簫,靜靜等待他的紅袖歸來。

法桐是一種反季節植物,長衫一直這樣認為。

因為,在夏天它會穿上一身又濃又密的戎裝;而冬天卻一絲不掛,月兌得luo的。

長衫想,這法桐真不害臊。

直到有一天,當他走進遠處的一片林子。才發現,原來這個世界上不只有法桐,而且還有其他許許多多的樹木和法桐一樣反季節,一樣不害臊。

長衫依舊每天都去法桐下的丑石上吹簫。只是有一件事他始終不明白,那就是竟然憑這那句最晦氣的口號,競選成功了。

紅袖毅然追隨司馬青衫遠游,她們不是騎著高頭棗紅馬,而是鑽進舒適的奧迪。

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的過去了。正如愛默森在《DAYS》里所預料的那樣,一切都顯得追悔莫及。

應該把簫聲繼續下去,長衫這樣想,無論世界怎樣變化。

在法桐換了幾身衣服之後,長衫想,法桐的衣服總是那麼幾件,格調不及英格蘭的呢裙,色彩趕不上印度的棉麻,可它卻願意穿。

月亮落下去,又升了上來。雖然張小嫻曾經說過那是長腳烏龜的緣故,但它一樣不厭其煩,每天固守一個輪回。

花兒謝了,總會有凱的時候。

長衫想他會等待花開的那一天的。他要看到風過群山,花開滿山正爛漫。

3.

這年,連宋訪問大陸,意外的送上祝福。

這年,火箭夢斷達拉斯,小牛成為歷史上繼胡人、火箭之後,第三支在主場連敗兩局又扳回的球隊。

長衫也終于等來守得雲開見日時。

紅袖回來了,一身旗袍剔出玲瓏身材,款款細步,盈盈淺笑。所過之處,留影遺香,蝶飛蛾舞。

長衫依然坐在法桐下的丑石上,用陳舊的簫聲迎接紅袖歸來。但悠遠而綿長的簫音,此刻听來似另類的花殤。

古老而倔強。

一曲終了,長衫起步離開。

灑月兌而隨意。而簫聲依舊在山谷里久久回蕩。像老人們慈祥的面容,寬容一切的彌勒佛肥碩的耳朵和厚厚的。

紅袖急匆匆的趕來。然而她沒有見到長衫。長衫已經走了,只有尚存余溫的丑石和千轉百腸的簫音告訴她︰長衫曾經一直都默默的守侯在這里,為她吹那最遠最柔的簫音。

紅袖大聲的呼喚長衫的名字,然而沒有回音,連山谷都不再回聲。法桐傲然的仰望蒼窘,又似一位看破紅塵的禪師。現在,只願靜坐。

長衫決定離開這兒,離開可愛的丑石,離開和藹的法桐。長衫要攜著這支長簫遠渡重洋,到大洋彼岸的國度——斯里蘭卡,追尋他的天籟。在那里把簫音發揮到極致的純青。

長衫原本打算去布拉格,因為那兒曾經住著上帝的逆子卡夫卡。可是人們告訴他那兒也是昆德拉的故鄉,于是他決定改去斯里蘭卡。

今天長衫就要乘上這次航班遠行,在離開前,他要好好看看這片他所熟悉的土地,並作最後一次仰視,且奉上他最神聖的注目禮。

然而,匪夷所思的是他看到了一株法桐。這怎麼可能呢?

法桐靜靜的矗立在機場的入口處,枝繁葉茂,郁郁蔥蔥,綠的流光,青的滴翠。這里怎麼能生長法桐呢?

正在這時,有一位老清潔工打這兒經過。長衫急急的叫住他︰老伯,這里怎麼會有法桐呢?

呵呵,小伙子,可得看清楚啊,這哪里是什麼法桐,只是大陸土生土長的一棵梧桐哦……。梧桐對水和無機鹽的需求都很少,生命里旺盛的很哦……,容易活的……

哦,原來是這樣!

長衫迷茫的望著這株「法桐」。但此刻他更清楚的是,自己錯了,從一開始就錯了。原來一切都只是一場誤會,陰錯陽差的誤會吧了。

紅袖遠遠的就看到了長衫,當然她也看到了這株法桐,她相信這株法桐比她更能留下長衫。

紅袖撕心裂肺的朝這邊沖過來,並呼喊著長衫。就在這時候機室里傳來了旅客登機的廣播。長衫沒有回頭,遲疑了一下,便邁開大踏步,朝機艙走去。

紅袖在後面呼天搶地的哭喊,淒慘寒絕。

長衫從容的抽出長簫,最後一脈奏響那支熟悉的旋律。悠遠而纏綿。

飛機終于起飛了,人們靜靜的注視著那個呼天搶地的女人,滿是同情,卻把耳朵貼近歌賦。似乎這個苦命的女人注定應該為這首沉醉的簫音配畫。

長衫走了,攜著他的長簫,飛去大洋彼岸的斯里蘭卡。他把屬于自己的空間全部抽空,然後一走了之。做得決絕而隱忍。

他要讓斯里蘭卡的廢墟掩埋文明的同時,也不要漏掉他這段猥瑣的記憶;讓斯里蘭卡的沉寂凍結繁華的同時,也要荒廢它腐爛的靈魂。

來年還有一季的草長鶯飛,期待櫻花浪漫翩翩起舞!

女人,別讓男人看不起你

我是在同學家見到于薄的,身高一米八四的于薄,我第一次看到他就有一種要隨他而去的,哪怕他是流氓他是乞丐,反正我愛定他了。我長得不漂亮,雖然只有中專文憑,但是我不自卑,不自卑是因為我確信自己是一個蘭心慧質的女人,我不會讓我心愛的男人受一點點傷。

當時,于薄在一家外事公司工作,他是日語翻譯,在我之前他有一個跟他做同樣工作的女友,可是女友出了一次國就把他甩了。很多時候,男人的脆弱不是原地踏步而是重新起航,所以,幾乎沒費什麼事兒,于薄就接受了我。

在結婚的第一年里,我們生活得很幸福,我讓于薄過著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沒讓他洗一回襪子掃一次地,我是拋開心窩子像女奴一樣在愛著于薄的。在我的感覺里,他是太陽我就是小草,沒有他的照耀我就無法生存。

婚姻亮起紅燈

男人是天底下最要面子的一種動物,不久,我們的婚姻因為于薄的面子亮起了紅燈。

于薄的外事服務公司經常以各種名目舉行PARTY,他的男同事們帶著自己的妻子處身其間,或優雅大方,或談吐不俗,總之是讓他的男同事們臉上有光的事兒。但是我,不會跳舞,不會喝酒,連件晚禮服都穿不好,我有什麼辦法給于薄撐面子?每次他的男同事們禮節性地招呼我時,于薄就會狠狠地瞪著我,我不會說那些應酬場合的話,我讓他很丟臉。這樣的事發生幾次後,于薄的忍耐力沒了,他開始在家里罵我,說是娶了我窩囊死了,要長相沒長相,要內涵沒內涵,你當初干嘛嫁給我啊,你不知道你什麼層次啊……

那個時候,我整天以淚洗面,我的自尊是在他的辱罵聲中一天天消磨掉的,然後是很重的自卑感,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快樂的能力。沒有哪個男人會喜歡一張怨婦臉的,于薄開始疏遠我,背著身子在床上睡覺。我想我完了,我大把大把地吃安眠藥,可是不管事兒,該失眠照樣失眠。還厚著臉皮去看過心理醫生,但是醫生說我沒病,是人為的心理壓力。我恨死了我自己,嫁什麼人不好偏嫁這麼一個高層次的「白馬王子」?

為愛充電

偏偏這個時候,于薄的舊日女友回來找他了。

于薄背著我去跟她約會,看電影喝咖啡逛公園,所有浪漫的手段都用過,這些我都能忍受,因為我沒看見,眼不見心不煩。我無法忍受的是那個女人深更半夜給于薄打電話,嘰哩呱啦地說日語,我一句也听不懂,但看于薄滿臉溫情的樣子,我知道他們說的是情話,但于薄卻騙我說是跟一個業務伙伴在練習對話,練習對話有深更半夜外帶一臉桃花水的嗎?也太不把我當妻子尊重了吧。

我那麼愛我的「白馬王子」,我不想就這麼放棄。

我同學的妹妹,一個大學生,給我出了一主意——好女人必須「月復有詩書氣自華」地活著,拿起書本給自己充電吧。啥意思?就是告訴我只有學好日語,才能跟于薄做一對長久夫妻。我同學覺得這不可能,但我卻當真了,我報了一個日語,立志為愛充電。于薄听說我在學日語,差點笑死,說,開什麼國際玩笑?我才懶得跟他開玩笑呢,我是認真的想給婚姻打一場保衛戰。

我基本沒有基礎,學日語談何容易?沒辦法,只有勤學苦練,別人練習一遍,我就練習十遍。比我年輕十歲的小老師批評起我來一點面子都不給,那叫一個「顏面掃地」啊,我不惱還陪著笑臉。反正為了學好日語,我什麼苦都願意吃。花了整三年的時間,我以優異的成績從日語班畢業了。

愛讓我成為日語翻譯

因為我的努力,于薄對我另眼相看了。從他的眼里,我明白在這場婚姻保衛戰中我勝利了。後來我一直不間斷學日語,又過了兩年,我從原來的公司跳出來,應聘到一家大企業當日語翻譯。

接下來我再也不習慣過從前那種女奴式的生活了,因為經歷風雨後,真的見到彩虹了——懂得賺錢,也懂得花錢了。我已經從根本上變得獨立而自主,也就是說,以于薄為生活全部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我在品味優質生活的同時,徹頭徹尾地把自己包裝成了一個現代女性,這讓我覺得自己生存得有價值生活得光彩照人,有成就感。

但是,于薄卻變得有點緊緊張張的。他的緊張是因為我已經變得豐富而又有內涵,且正在成長為一個不錯的日語翻譯。我懂于薄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說一個用知識武裝自己頭腦的女人會讓男人有危機感,但是好女人必須不依賴男人活著,才能活出自己的姿彩,且只有這樣才能讓男人更珍惜你。

前世姻緣

霧靄飄渺,一介白衣書生行色匆匆,手持書卷,肩背長劍,傲氣凌風,卓然不群。不遠處傳來一陣陣微弱的呼喚聲︰

「大哥哥,救救我,救救我呀……」

白衣書生猛然駐足,回首望去,只見路邊草棚下畏縮著一個小女孩,十幾歲模樣,髒兮兮的小臉蛋兒,破爛不堪的衣著,頸後插著草標,原來是個流離失所的自賣自身的小難民。

白衣書生緩緩走上前去,白光一閃,揮劍斬落小女孩頸後草標,模出一碇銀兩遞予她,朗聲道︰「小姑娘,這里是紋銀二十兩,快些拿回家去,自謀生計,切不可在此賣身,謹防壞人暗算。」言罷轉身就走。

「大哥哥……你,真是個好人……」

小女孩淚跡滿面,追上來拉住白衣書生飄揚的襟帶,問道︰

「敢問大哥哥尊姓大名,小女子知恩圖報,如蒙不棄,願以身相許……」

白衣書生看了看小女孩天真無邪的面容,笑了笑,朗聲長嘯,說道︰

「小姑娘萬萬不可如此,在下李尋歡,江湖人稱飛刀小李,救助災區難民,奉獻愛心,實屬份內之事,不敢圖報。還望小姑娘多多保重,大災之後慎防大疫……」對社會各界一抱拳,「江湖朋友們,夏去秋來,天氣漸冷,看我災區姊妹住房緊張、藥品短缺……」說著捧出捐款箱,嚇得路人作鳥獸散。

小女孩聞听此言,更是感動萬分,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接過捐款箱,眼睜睜地看著那白衣書生揚長而去。不多時,他已然消失在遠處滾滾塵煙里。

正在小女孩茫然若失之際,猛听得一陣馬蹄聲碎,不知何處飛來一騎快馬,馬上人揮鞭掃過,險險傷著她。卻見那馬上乃一面目猙獰大漢,胸襟敞露,一身臭汗,僕僕風塵,泥水浹背而下,印跡斑斑。

馬在途中被小女孩所攔擋,昴首長鳴,止住去勢。大漢飛身下馬,一陣皮鞭劈頭蓋臉,直打得小女孩遍體鱗傷,捐款箱粉身碎骨,里面鈔票銅子四散奔逃。騎馬大漢突然看到小女孩手中緊握不放的一碇銀兩,眼放塋塋凶光,劈手奪下銀兩,破口大罵小女孩沖撞他的馬匹,害得他上班遲到,本月滿勤獎盡數損失,這點零散銀子權作補償。

幾個路人圍來,紛紛譴責騎馬大漢的暴行,可又畏懼大漢氣勢,不知其是否有美利堅老爺撐腰,怎敢高聲?不多時自覺無趣也就走開了。

騎馬大漢見眾人散去,愈發大膽,以為聯合國也奈何不了他,高聲狂笑道︰

「我乃名震海峽南北不是東西雅加達十大惡人之首拳打無知兒童腳踢老年婦女的普拉波沃•蘇畢安托中將是也……哈哈哈哈哈哈……」

不等他笑聲落地,卻只見白光一閃,騎馬大漢隨即倒在地上,頸上血流如注,明晃晃地穿過一支飛刀。他身後站著的,不是別人,正是匆匆趕回的那個白衣書生。(畫外音不失時機響起︰為了正義!)

白衣書生輕輕抱起受了傷的小女孩,吻去她眼角欣喜的淚珠,不覺間,他自己卻也是淚盈眼際。

小女孩輕聲問道︰「李大哥,你真的……不會娶我麼?」

白衣書生聞言一驚,忙放下小女孩,正色言道︰

「我飛刀小李絕非乘人危難之流。再說,你還是個小孩子啊。」

小女孩流淚道︰「李大哥,如果有來世的話,如果那時你我都是小孩子,你還會不會……娶我呢?」

白衣書生嘆道︰「象你這樣重情義的女孩子,也許前生來世都是很難找到的啦。」心中暗想︰自己一生飄泊無處,注定是個孤獨一輩子的人,又何妨給這個小女孩一點點希望之光,雖然渺茫,也能讓她在美麗的夢境中成長?想到這里,他就飽含深情地說︰「如果真是那樣的話,我一定非你不娶,但你也要非我不嫁才行喲!否則可是不公平的耶——」

小女孩含笑應聲,以常人無法想象的手法,撥出白衣書生背後長劍,揮劍自刎。白衣書生大吃一驚,看那鮮血涌動而出,在她那雪白的脖頸上漫開,小女孩笑得美麗而淒婉。剛剛被嚇跑的幾個路人又回轉而來,齊聲叫喊︰

「李尋歡,這個小孩為你而死,你又怎可獨生?!」

「怎可獨生……」

「怎可獨生——」

白衣書生淚灑書卷,路人的聲音讓他心碎。小女孩的雙眼漸漸合上,漸漸地,再也無法睜開……

每年的這個時候,都有幾個膚色不同面孔迥異衣著毫無相似之處的人來到眼前的這個草棚下,給一座簡陋墳墓添幾柱香火幾杴土,幾束鮮花幾盞燈。在這個村子里,傳頌著一段美麗的傳說,講述一個青年書生和一個小女孩的故事,他們是曾經相愛的,他們是同時死去的。也許愛是永恆,也許只是在那短短的一瞬。

村子里的人都說他們在神話的國度里生活。

他們是同一張網里的游魚。

他們是同一座室中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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