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歡他,暗戀他的樣子。這個男子,好似前世見過。
于是,她和女友說,我喜歡他,哪怕兩三個月看到他一眼就行——她要求並不高,只要能看得到他,听到他的聲音就夠了。
為了尋他,她特意去他單位門口,但居然一次也沒有遇到。還好,他常常出現在電視上,新聞里隔三岔五有他。于是,每天守著那個鐘點,只為看到他,听到他的聲音,那時她的心思只有一個,見到就好,看到就好。
這才是「相思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
再後來,偶然的機會真的見到了,認識了。並且,他也對她有好感。兩個人發短信,她欣喜了,像個孩子一樣,盼望著他的短信。她連續地發,不停地發,為了得到他的人、他的心。
短信太不解渴,要他的擁抱。他的肩膀足夠寬嗎?哪怕抱一下,抱一下也是好的呀。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短信哪里夠,我要見到人,那個真真切切、實實在在的人兒呀,听他的笑聲,聞他的呼吸,感覺他的溫暖。最好是他坐在對面,抬頭是他,低頭也是他——他多好看呀,英俊瀟灑,眼楮眯起時,壞壞的笑,真讓人迷醉呀。原來,愛情是這個樣子。相思樹下說相思,思郎恨郎郎不知,她只有把所有的相思說給閨中密友听,他卻不知。
她和女友說,愛上一個人原來是這樣啊,他是搞體育的,她就看中央五;他是搞音樂的,她就學習五線譜;他喜歡評劇,她就去下載《劉巧兒》;他是商人,她就看股票……愛屋及烏呀。
他終于知了,她還覺得不夠,擁抱不夠緊,次數不夠多,問他愛不愛,總是用極快的速度說,愛。
她嫌了,這麼快?肯定沒用大腦。
下次,他慢些,她又說,肯定是不愛,如果愛,哪會用思考?
有了擁抱,想著他的了。如果,如果讓他吻,會如何?
得寸進尺啊,從前,看到人家一眼就幸福死,現在總感覺不夠,愛情是越飲越渴。
到後來,她要求更高。他臨出門前沒有吻她,出門沒有給她買紀念品,忘記她的生日了,香水買的牌子不對,開車來接她晚了五分鐘……雞毛蒜皮的小事情讓她越來越不淑女。她再也不是那個一開始死盯著電視的女子,不是那個一接他電話就發抖的女子了,不是那個收到他短信就手舞足蹈的女子了。
從前,是她向朋友委屈地說有多愛他,但是他卻不知道;現在,她得意洋洋,伸出縴縴細手,說︰他給我買的鑽,克拉小點,哼,明年,明年讓他買大的。
這樣的得意,這樣的霸道,好似從前吃青草的人忽然有一日吃到鮑魚,她還嚷著,這是什麼味道?麻煩換一盤來!
愛情啊,哪有知足的,愛情本是得寸進尺的事情。
但這也是真愛,沒有愛,理你做甚?所以,得寸進尺,那是愛情的表現。如果有女人和你得寸進尺,讓她得吧。
失戀時,才能讀懂的優美字句
1.第一次哭是因為你不在,第一次笑是因為遇到你,第一次笑著流淚是因為不能擁有你!
2.回家的路上我哭了,眼淚再一次崩潰了,無能為力這樣走著,再也不敢驕傲奢求了。
我還能夠說些什麼,我還能夠做些什麼?我好希望你會听見,因為愛你我讓你走了……
3.多謝你的絕情,讓我學會死心。
4.有的人與人之間的相遇就像是流星,瞬間出令人羨慕的火花,卻注定只是匆匆而過。
5.當眼淚流下來,才知道,分開也是另一種明白。
6.我真的愛你,閉上眼,以為我能忘記,但流下的眼淚,卻沒有騙到自己。
7.我以為小鳥飛不過滄海,是以為小鳥沒有飛過滄海的勇氣。
十年以後我才發現,不是小鳥飛不過去,而是滄海的那一頭,早已沒有了等待……
8.臉上的快樂,別人看得到。心里的痛又有誰能感覺到。
9.你走的那天,我決定不掉淚,迎著風撐著眼簾用力不眨眼。
10.有時,愛也是種傷害。殘忍的人,選擇傷害別人;善良的人,選擇傷害自己。
11.有些的時候,正是為了愛才悄悄躲開,躲開的是身影,躲不開的卻是那份默默的情懷。
12.如果愛上,就不要輕易放過機會。莽撞,可能使你後悔一陣子;怯懦,卻可能使你後悔一輩子。
13.愛到分才顯珍貴,很多人都不懂珍惜擁有,只到失去才看到,其實那最熟悉的才是最珍貴的。
14.不敢說出口,因為我膽小,因為如果你拒絕,我以後就不能夠再見到你了,寧願默默的愛著你,不能讓你知道,直到,直到你投進別人的環抱。
15.人生最遺憾的,莫過于,輕易地放棄了不該放棄的,固執地,堅持了不該堅持的。
16.淋過雨的空氣,疲倦了的傷心,我記憶里的童話已經慢慢的融化。
17.人生不止,寂寞不已。寂寞人生愛無休,寂寞是愛永遠的主題,我和我的影子獨處。它說它有悄悄話想跟我說,它說它很想念你原來我和我的影子都在想你。
18.分手後不可以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不可以做敵人,因為彼此深愛過,所以我們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19.喜歡在你身上留下屬於我的印記,卻不曾記起你從未屬於過我。
20.我能感覺到你的心痛,你有你說不出的無奈……但是你做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你越是這樣我就越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