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替身但我有權愛你 1.五七

作者 ︰ 劉晨楓

2006年10月14日,農歷8月23。

雖然秋天早已經到了,但是外面的天氣還是帶著一絲炎熱。透過肉色的紗簾照進屋子,讓原本刺眼的陽光顯得格外柔和。

今天,是承楓離開這個世界的五七,人們常說,已死之人,五七的時候,會回到自己住的地方看看,然後就會去陰間投胎。所以,早早的,劉晨蕊就來到了承楓生活了二十來年的房間陪他。想一起走過,他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一天。

也和他一起回憶,他們曾經在一起的,快樂,幸福。

人生之苦,末過于有情*人生死別離。畢承楓和劉晨蕊相愛,但最後,一場車禍,帶走了劉晨蕊這一生的幸福。

她無法面對曾經,有畢承楓回憶的地方,在這里,每個地方,都有她們在一起六年的點點滴滴。

看著床頭上的那個小鏡子,劉晨蕊恍惚看到了剛起床的承楓,正在對面用梳子在整理他那一頭自己最愛的頭。

本是男人的承楓,因為劉晨蕊的喜好,養了一頭齊肩的長。讓原本就有些女性化的承楓看起來有些娘。但是,這只是看臉,遠距離看全身,沒有人會認為一米八七身高的承楓會是個女人吧!

再看陽台上那兩棵已經半人高的芒果樹,劉晨蕊又想到了原本應該放在那里的五針松。其實那兩盆葉子,她看著也挺好看的,但是每每想到,就這麼兩盆葉子就要好幾十萬。她總是感覺好不值!不能吃不能玩的,就放那放著好幾十萬,有什麼用?所以她直接買了兩棵芒果樹的盆栽把五針松給換了。經濟實惠還有用。

讓每次回到家都要先看看自己寶貝五針松的承楓無語,但看著笑的開心的晨蕊,承楓也只能無耐的嘆口氣。認命的養起了晨蕊最愛吃的芒果樹。

還有那台把原本的黑色換掉的粉紅色的床頭燈,那代替了風景畫的可愛小狗照,不能讓人忽略的本來一直很單調,現在卻換上了可愛的小狗戲水圖案的床單……

看著這些,晨蕊又怎麼能忘記承楓對自己的好,對自己的寵,對自己的愛!

六年如一日,從十歲相識,到最後離開,承楓做到了自己的承諾,寵劉晨蕊一生一世,不改初衷,待她如初。『**言*情**』

劉晨蕊信了他,相信他能做到,就好像情深深雨蒙蒙中,依萍對書桓,一根根拔下了自己身上的刺,讓承楓能夠來到自己的身邊。

從相識,到相愛,再到最後,承楓離開這個世界,他把原本是一個刺蝟的她,變成了一個無憂無慮的公主。在他為她建立的城堡中,稱王稱霸,而他,卻對越顯嬌蠻的她,無耐一笑,全盤接受。

但就在晨蕊完全習慣了這樣的生活的時候,承楓卻在她的身上,狠狠地,插上了一刀,不至命,卻讓她痛不欲生,雖生猶死。

晨蕊在那一刻,真的很想追他而去,但卻放不下自己的親人,舍不得讓他們,也承受自己這種錐心之痛。

所以,晨蕊只能拔下承楓刺入自己心中的刀,把因為承楓而從自己身上一根根拔除的刺再次插上。應了倚天中張無忌對七傷拳的形容,要想傷人,先傷己。在能傷人之時,她卻已經傷痕累累。而在這些刺下,更還有一個傷及心肺的傷口。雖然外表看起來已經再無異樣,可是里面,卻已生膿,長瘡。只要活著,它就會無時無刻的不再提醒晨蕊它的存在。

晨蕊清楚的知道,要想不痛,應該先把他割開,剔除對承楓的思念。可是每當有這個想法的時候。卻更加的痛,她不想,不舍!舍不得把承楓最後留給他的東西從自己的人生中抹去!

所以,她寧可帶著這痛,帶著這傷,活著。永遠記得承楓,記得自己的人生中,有一個人,能讓她痛不欲生;也提醒自己,這種傷,這一生,只能一次。

今天,晨蕊來到這里,一是為了和承楓做最後的告別,二也是為了告訴他,自己要去t市了。已經商量好定下了。在這里,她還沒有辦法面對這一切,沒有辦法,面對這太多的回憶。所以想放逐自己一段時間。等到她什麼時候能微笑著面對這一切再回家。

每當有這個想法的時候,晨蕊總感覺,承楓正站在她的面前,說她膽小,懦弱。可是,她真的做不到堅強,放不下心中的痛。

~~~~回憶她們相識最初,十歲的晨蕊,是一個因極度自卑產生嚴重自尊的小女孩。

兩個極端的性格,在晨蕊的身上,展現的淋灕盡致。原本是孤兒的她,因為自己的好友去逝,被好友的父親收養。她的人生,因惜蕊而改變。惜蕊的父親把來不急給予惜蕊的父愛都用在了她的身上。疼她,寵她,讓她從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兒變成了一個有父親,有九個哥哥的幸運兒。

晨蕊很感謝老頭對自己的寵溺,也很謝謝九位哥哥對她真心的疼愛。

可每當想起惜蕊,卻總感覺,這一切,是自己偷了她的。她待自己,像親姐妹,而自己卻在她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偷了她的父親,偷了她的幸福,偷走了她的一切。

晨蕊想過,要努力的去回報老頭他們,用一個女兒最乖巧的樣子讓老頭心慰,用一個妹妹最可愛的樣子讓哥哥們高興。可是,她卻又不想讓他們去拿這樣的自己,把惜蕊給比下去。她想讓他們也永遠記住。惜蕊是晨蕊最好的姐妹,卻也是他們最好的女兒,最好的妹妹。

所以,晨蕊最開始是用滿身的刺面對他們。用她的倔強面對身邊的一切。直到認識承楓,他不是惜蕊的,只是因為她是劉晨蕊,所以才會對她好,疼她,寵她。大她三歲的承楓,總是能把明明繃著臉的晨蕊逗笑,卻也能把笑的開心的晨蕊轉眼氣哭。那時候,晨蕊總是以為,這只是因為,承楓了解自己,他太聰明。卻沒想過,其實,因為承楓是承楓,所以她才會因他而哭,因他而笑。

承楓陪著晨蕊,一路走來,從三年級相識,身邊沒有朋友的她由承楓帶著,進入了他的好友圈,進入了他的親友圈。讓她知道,老頭和哥哥們,不會因為自己而忘記惜蕊。而自己最應該做的,是替惜蕊承歡膝下,給老頭帶來快樂,給哥哥們帶來喜悅。

六年級,晨蕊長大了,迎來了自己的初潮,承楓紅著臉去給她買面包。那時候的承楓,在晨蕊的腦海中,是那麼的清晰。那是多麼可愛的一個少年。每每想起,她都會不由自主的微笑。

晨蕊的成長中,永遠少不了承楓的身影,出去玩,很多時候,都是由承楓帶著。其中有一次,讓晨蕊對承楓的依賴,更深。兩個人去郊外玩,那里有一個廢棄的火車道,晨蕊非要上去沿著邊走,承楓對她只有無限的寵,只能無耐一笑。但晨蕊卻從上面摔倒,腿跪在了滿是小石子的火車道中間。

穿著短褲的晨蕊,腿破了個大口子,承楓當時臉色就變的很難看,想罵,卻看著疼的哭了的晨蕊罵不出口。只能在心中後悔,罵自己。

帶著晨蕊去醫院,醫生說要縫兩針,打好麻藥的了。要是兩個人卻都沒有想到,原來一向健康的晨蕊麻藥不受用。

醫生只能告訴晨蕊忍忍,但承楓看著晨蕊,心疼,把自己的胳膊遞給了晨蕊,告訴她,「咬著,咬著就不會這麼疼了。」當時的痛,讓晨蕊沒有想這,直接咬了上去。

最後,醫生告訴她,承楓胳膊上的那個傷口,比她腿上的傷還嚴重。可是晨蕊回頭,看到的,卻是承楓安慰自己的笑臉。

那一幕,深深的在晨蕊的腦海中,永遠銘記!就如同,直到承楓最後離開這個世界,也沒有消失的,那被咬出來的疤痕。

~~~~「曾經的你,也許只是把我當成你的哥哥,但是以後,你要把我當成你的男人,當成你的天,你的一切。我會讓你知道,你這一生最不會後悔的事,就是和我在一起;你這一生,最聰明的一件事,就是愛上了我;你這一生,最大的優點,就是有我這樣一個男人!」晨蕊初三中考過後,承楓向晨蕊說愛,晨蕊答應了。承楓抱著晨蕊,激動的說。

晨蕊永遠記得那個畫面。今天,她在這間他生活了二十來年的屋子里,好想問問承楓,「我听你的,愛上了你,我相信,我這一輩子,最不後悔的一件事,就是和你在一起,也許我很笨,也許我不聰明,可我卻干了一件聰明事,就是愛上你,也讓你愛上我。可為什麼,你卻輕易的抹去了我的優點,讓我的人身中再也沒有,你這樣好的男人?

我愛你,很愛很愛,一起走過六年,從朋友、哥哥到戀人,也許我們之間,只能用平淡來形容,沒有別人的愛情那麼轟轟烈烈。可是,我寧願一生如此。

這樣,你就能陪我到老,不會離我而去。其實我也好恨你,如果不是你讓我愛上你,我又怎麼會承受現在這樣每天的錐心之痛。

我總想著,也許,你只是和我開個玩笑,也許,明天我一睜開眼,你就坐在我的床邊和我說早安。但也許,永遠只能是也許,想,只能是想想而已。我的等待,也只能是無盡的等待罷了。

千山暮雪,只影向誰去?你在時,可曾想過,會有這樣一天,你離開了我,我的身邊,從此無人陪伴。沒人逗我開心,沒人陪我傷心。而我,卻回不到曾經,只能做一個傷心人!」

整整一天,晨蕊把自己關在承楓的屋子里,就這樣,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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