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言|情|小|说爱情,从生物学的角度讲是一种名为多巴胺的物质。
年少时,我们不说爱,我们称之为——喜欢。
所以,不能如此物质的解说它,爱的深浅,我们早早就学会分辨。
所以,它是头脑的抑或灵魂的?
“蓝色生死恋”教会我说不出一个人哪里好,只是谁都替代不了,才是真喜欢。
元哥哥=夏宇语?
阮宁清这矜贵的格格穿着晃眼的爱玛仕骑装凛然站在我的面前,她的手上牵着雪白的高头大马,一副势在必得的强硬气势。
我摇了摇头,拍拍身边矮小的棕红蒙古马,有些惋惜。
我承认她美得立刻就可以上《时尚》,可是要比赛得讲实惠。
多次争辩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只好答应她到郊区马场赛马一决胜负。
不可否认我想赢,所以选了善于奔跑的蒙古马,性子有些烈,带劲儿!
不为别的,就是想粉碎“永远”这个词,答应了我就一定做得到,可我哪里知道未来究竟会不会喜欢夏宇语。
我喜欢他这个朋友,我想他也一样,这同男女之情不同的,可谁也不能保证将来这份友谊会不会发酵,一切皆有可能。
若我们两情相悦,难不成还要因为年少的一意孤行而饮恨天涯?太扯!
“这么小的马,腿儿这么短,你要不要换一匹?”
“不用了,宁清,咱们点到即止,别拼命啊,安全第一。”
她是有些功底的,上马的姿势就看得出来,有技巧又潇洒。
我们身处马背,她微微俯视我,我们很有默契的一点头,随即一声“驾!”直奔终点而去。
大白马仗着身量优势,起步很快超过我一个马身。蒙古马也毫不示弱,四踢欢快的倒腾,好胜心战胜了一切。
我和阮宁清交替领先,恍若慢速版“奔腾年代”!
最后的冲刺阶段,蒙古马凭借超强爆发力和坚韧的心态,率先冲线!
阮宁清很失望,她的小鞭子就要甩向大白马,又不忍心地放下。问我要是不喜欢他为什么这么拼!?
我说不是我拼啊,这烈性蒙古马和你这温顺漂亮的母马比,你说哪有不赢的道理。
“你使炸!”她愤怒的指控。
“兵不厌诈。况且,这只能说明我知识丰富而已。”我摊摊手,好像有点欠扁啊~
我们坐在跑道外,看着马儿们各蹄轮换着休息。
她沮丧的哀怨那么明显,弄得我不得不说些什么,调节下。
“我发誓真的不喜欢他,加个状语是目前。所以如果想和他在一起,完全没我什么事儿,除非你想要祝福。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儿,别问我他好我为什么不喜欢,这没有答案的,你的眼光很好,说说看,怎么喜欢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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