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跟我回家 第九十八章 这一刻,世界上最最讨厌

作者 : 木西年

陈之旭在和Natalie分手后,着实消沉了一阵,再久的想念,再深的相思,总之终究化粉为尘,埋入泥土.

郑一宸是他的同事,翻译官,门当户对,共结连理,相安无事十几年。

见到陈叔叔的机会不多,每一次我都会想起他刻骨铭心的爱情,猜测那泥土下的尘是不是早已繁衍成根。

看呐,其实无论陈墨砚随了谁,与我而言都不是望想的良配,可我就是肤浅,五岁的时候就想嫁给他,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

我妈景丹华大概也挺有这个意思的,她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经常窝在练功房练功,后来擢升为团长,行政事务多,还要兼顾排演,反正是一直在时间方面紧巴巴的。

她没时间陪我玩,就总让我和陈墨砚一起玩,就这样,我们贯穿了彼此的人生居。

陈墨砚这名字,乃是出自陈家爷爷的金口,许是怕他随他那个洋人的亲娘,就取了墨砚这么一个文人气息浓厚,充满诗情画意,水墨丹青的传统名字。

墨、砚。

名可不是白叫的,别看他三国血统,两国来自欧洲,在笔墨纸砚的案台上,表现可不差。

陈爷爷跟着红军爬雪山前,也是在私塾里读过书的,字肖柳公,骨力劲健。

我和陈墨砚在陈爷爷的教导下,人还没桌腿高的时候,就跪在椅子上,悬悬执笔,在宣纸上横竖撇捺了。

悬腕不好受嘞,趁着爷爷不注意,我就搭在桌子上写赭。

唔~我是不是有些两面三刀?

不止这样嘞~我还着急,陈家这个小洋鬼子,你说他怎么就能把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学习得那么好?

小小年纪,还体味不到个中气韵之时,遒劲圆润的构造到学了个八成。

我不平衡,你说他样貌是天生的,我不比;语言天赋也可以说是天生的,谁让人家血源丰富。

可我是地道华夏人啊,书法也比不过他,还让不让人活了?!

好嘛,这一着急,就越来越不像样子了。

陈爷爷慈祥的笑呵呵,“年年,只是修身养性,别看得太重。”

嗯,我也这么认为,我可以全方位多角度的修修身,总有一样比得过陈墨砚吧!

咳,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候为什么就那么较真。

我去学唱歌,学跳舞,学钢琴,我还穿着汉服熏香弹古琴来着。

我妈一看我这么积极投入文艺事业,很欣慰,很积极的为我联系老师,事实证明我是半吊子的天赋,外加半吊中的半吊勤奋。

我深深思索了下,或许从一开始就搞错了方向,与别人相比我的特长是什么呢?

我妈说我打小就能吃,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能吃下一碗鸡蛋羹,肚皮总是鼓鼓的,比起别家的小婴孩儿,不知强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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