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情人进化论 第六章

作者 : 陈毓华

和薛曼妮挥手道别,哈昀心慢慢地没入夜色还有交错的霓虹灯中。

她住的地方是一栋中古公寓大楼,外头贴小磁砖,十层楼高。

一层两户格局,有电梯,但没有管理员,可是有很多热心守望相助的左邻右舍,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小区。

离婚后,她就落脚在这里。

三十坪大的房间,有客厅、卧房,还有一间书房,洗衣机摆在阳台上,两盆耐晒的芦荟,和过年时买来增添喜庆气氛,如今只剩下长梗绿叶的蝴蝶兰,再来就是晒衣架了。

客厅铺着原木地板,靠墙散置着五颜六色带流苏的软垫,木架上有布做的兔女圭女圭、泥塑碗盘都是她的杰作。每逢假日,她就不辞辛苦地去到莺歌学陶艺,几年下来不敢说有小成,倒是省了不少买锅碗瓢盆的钱,至于她从海边捡回来的漂流木则变成了奇形怪状的木雕,放在角落,为单调的屋子增添了不少自然的风味。

屋子里摆的都是有温度的玩艺,她一样一样从外面搬回来,全是她生活的痕迹,尽避在别人眼中只是蟹壳差不多点大的公寓,但是每天下班回来,沉浸其中,她很满足。

历经失败的婚姻,虽然令人挫折,可是也因为这样,让她明白了世界之大,生活中无所不在的感动,更学会放松自己、善待自己,让自己变得快乐又有自信。

松开绑得一丝不苟的头发,随手把头发弄散,月兑下套装窄裙,她全身只剩下连身裙内衣,赤着脚,走进浴室,舒舒服服地泡了热水澡,然后把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设定好清洗时间,见时间实在不早了,便走进卧室,躺进羽绒被里准备睡觉。

她天生体质寒冷,一年到头手脚冰冷,羽绒被对她而言是一年四季的必备品。

她有近视,在家不喜欢戴眼镜,半夜有时候口渴起来喝水,不是磕到脚指甲,要不就撞到膝盖,所以养成夜里在房间给自己留一盏小灯的习惯。

朦胧地看着灯亮处,模模糊糊地睡着前她想着,还是工作好,在分内工作上倾注一分心力,就有一分收获,比起浪费十几年青春在缥缈的爱情上,工作给她的成就感太多了……

至于晚上在酒吧碰见的那个人,她决定把他的影像睡掉,睡~掉!

不同于营业时间的喧哗热闹,酒吧里只有韩漱一个人在喝酒,和早些时候的宾客满座简直是两个世界,此刻这里安静到近乎无声。

开的是夜店,他的生理时钟却和正常人没两样。

真要说,蓝纸是他酒吧事业的起始点,所以他多会在这里出现,偶尔插插调酒的花,看看熟客,更多时候,他会待在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里。

通常这时间该是他熟睡的时候,可是,他梦见了哈昀心。

梦里,那是一个午后,其他的团员各自有行程,至于他则是提早从驻唱的PUB回来,钥匙转动声没有让平常会从家里冲出来为他开门的人出现,开了门,一眼可以看见哈昀心穿着无袖的夏装,海滩短裤,睡在草席上,露出骨肉匀称的长腿,柔润的脚指头,一头长发迤逦得像匹丝缎,诱惑着他。

外面的天气很好,亮丽的阳光洒在客厅的地板上,也洒在她白皙的肌肤上,他走过去,手指几乎要碰触到她,可她醒了,惺忪的眼睛有股说不出来的慵懒,近视的眼妩媚得教人发馋。

这样美丽的她,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

“喂,我说韩大老板,你最好有很重要的事,重要到我下飞机就把我Call来一个打烊的酒吧,未免也太无趣了。”通讯纪录一共有十八通未接电话,二十二通简讯,难道是他老妈要再嫁了,赶成这样。

像头懒洋洋狮子的男人穿着长版军装风衣,袖口还有领口镶着一圈皮毛,自顾自地从木格酒架旁边的冰柜里拿出一瓶低温贮藏的冰酒,径自拿了杯子,坐到吧台边,就当这里是自己的家。

“动作真慢,你果然年纪大了,大叔。”

一个爆栗敲过去,用的是酒瓶,韩漱很利落地闪过。

“这瓶冰酒要价二十万,要敲我之前,你要先签本票还是给现金?”

“去你的!你知道要甩掉我那个助理,跟一堆接机的粉丝有多少『眉眉角角』,刚刚车速开到快两百,我看那测速照相的机器闪个没完,这下罚单得接到手软了,我这么拚就为了你,我这朋友还不够仁至义尽吗?”有人不忘卖瓜,卖的还是香甜可口的哈密瓜,甜腻得教人起鸡皮疙瘩。

“这次从哪里回来?”韩漱不为所动,他又不是今天才认识这家伙。

接机的粉丝有保镳帮他拦阻;甩掉助理,只要他大人吩咐一声;至于超速,根本是这家伙自己爱开快车,往他这无辜的人头上赖,只是为了讨人情,喝免费酒而已。

“上海、北京、广州绕了一小圈。”

张驭晓是当今红遍海内外的偶像歌手,曾是狂潮的唱将,乐团解散后只有他还站在歌坛上,不像其他四人都已经改换跑道。

私下他们仍有联系,不过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工作忙得风风火火,要约上一面,真不是那么容易。

“陪我喝两杯。”韩漱推过一口喝光的酒杯。

“我这不就是了。”漂亮的玻璃杯沁出小小的水珠,张驭晓也很干脆地喝光了冰酒。“先说好,喝完两杯我就得走人了,有屁就快放!”

“我昨晚见到了昀心。”他转着杯子,岩石冰块在杯里叮当作响。

“昀心,哈昀心?你那个前妻,我们以前的经理,管家婆?”张驭晓带着怀念的神色说道。

“嗯。”

“台北这么小,大家会去的地方都差不多,会碰到也是正常……不过也不是很正常,夜店实在不像她会来的地方。”

“感觉是被朋友拖着来的。”

“哈,可以想象。”

“对我不理不睬,还给我脸色看,真不像她会做的事。”被彻底地漠视,他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滋味。

“你真是有够自恋的,都已是离婚夫妻,难道见了面还要她来抱你大腿,对你好声好气?她没当众赏你耳刮子,给你难看,算客气的了。”张驭晓很不客气地挖他疮疤,吐他的槽。

“喂,我最好是有那么差劲好不好!”听听看这像是人话吗?他又没说要那样,什么抱大腿,他马的真难听。

“你以为你是个好丈夫、好情人、好朋友吗?要我给你打分数,你会很难看喔,说白话,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社会上多得是伪君子,说一套做一套,但韩漱不是,他是真小人,总是随兴地做事,也不管会不会伤害了谁。

“去你的!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用不着你来落井下石。这么多年,我很修身养性了好不好,不过,我真的把昀心害惨了吧?”韩漱确定自己花心萝卜的形象深植人心,要翻身,难了。

“她那么温柔好脾气的女人都不想理你了,你觉得呢?”想起当年韩漱的行为,张驭晓没法给他好脸色看。

哈昀心可算是他们几个大男人的衣食父母,管吃、管住,管的范围比大海还要辽阔,那些年,他们几个大男生只要专攻自己的事业就好,其他则高枕无忧,这一切都是哈昀心的功劳。

“她离开后的那几个月,你还记得我们乱成什么样子?小宇一早起床找不到他的鞋子、袜子;野兽吃不到她煮的饭居然硬是饿了三天,最后昏倒送医;Rain就不用说了,他整整摆了好几年的臭脸。”后来,他都忘记这团乱是怎么收拾掉的,那种兵荒马乱,每个人都气得想盖韩漱布袋的情况,现在想起,还是满肚子的火。

“Dawn,我真的这么可恶?”Dawn,是张驭晓在狂潮的名字。

“你自己说呢?”他就是不想给韩漱一个爽快。“凭什么你觉得她都跟你离婚了,还要给你好脸色看?你当年真的有对她好?你追过她吗?”

“她一直在我身边,哪需要追求?”读书、出社会、结婚,他一直知道哈昀心爱他比他爱她要多,不必费力追逐,更何况她的个性很投他的脾胃,娶她当老婆只有数不尽的好处,不娶她要娶谁?

“所以啦,如果我是女人,你这样的男人我也不要。”

“喂,我是叫你来替我想办法,不是来数落我的。”的确,那些铁铮铮的事实,连他都无法否认,自己的确是个自私的混蛋。

当时狂潮这棵摇钱树开始大红大紫,每个人都忙得不见天日,仅有的时间当然是拿来玩乐,他没关心过昀心到底快不快乐、需要什么,甚至常常忘记她是他许诺要终生爱护的女子,他真的欠她太多……

“以前她爱惨了你这浑球,傻傻把十几年青春浪费在你身上,现在清醒了,管家婆,妳好样的!”

“Dawn,你这样投奔敌营很可耻,再怎么说,我们都是同一挂的。”叛徒!

“我本来就站在昀心那边。”

“把我的酒还回来!”

“说实在的,我还满想念她当狂潮经理人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用烦恼,只管把歌唱好。这么多年,我身边的助理换来换去,再也没有人像她那么仔细,她煮的菜,偶尔想到还会让人流口水。小韩,也许是我们那时候都太年轻不懂事了,尤其是你,你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宝贝吗?”那段狂野恣意的青春年代一去不复返。

“哼,看你口水都掉下来了。”他说的,韩漱不否认。这些年再出名的菜色、再高级的厨师做出来的美食进到他口中,都如同嚼蜡,他想念哈昀心的手艺。

她宠坏了他的胃,被她养刁了的口月复,自她离开,他再也没有过心满意足的饱足感。

“别说你对她的好一点印象也没有—”看见韩漱一脸神往的样子,张驭晓忍不住又凉凉地削他一刀。

“我要把她追回来。”韩漱的电眼像暗夜初点亮的第一盏灯,绽放出勾人的神采。

他韩漱这辈子没追过女人,都是女人自动来向他靠拢求好,也因为这些该死的桃花,让他从来没想过要珍惜守在他身边的人。

的确是,他暴殄天物的行为别说宇和野兽他们都觉得发指,Rain在乐团解散的那天,还公报私仇地揍了他一拳,让他带着熊猫眼见人。至于Dawn最后发难,他很有心机地挑了寒流过境的一天,灌醉他,然后把他扔在街头吹了一晚的冷风。

他是不折不扣的混蛋。

“把她追回来?你在说笑吗?我的意思是说,像昀心那样的女人,识货、懂得她的好的男人恐怕早把她抢回去供起来了,还轮得到你这慢了四年的前夫?太晚了,而且太没天理了。”

一桶冷水“冷吱吱”地倒下去,完全不看好韩漱的决心。

女人总爱说男人的保证就跟吃饭一样随便,他是男人,却很赞成这句话。

“Dawn。”多少年的老朋友了,有没有这么狠?

“欸,想打我?”

“是很想,不过不是这时候。”

“有屁快放!”

“走着瞧,我会把她追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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