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十点十五分,向来是宋祈进公司的时间。
习惯性的,他会在进办公室前先在助理桌前停留一下,拿今天的工作流程,询问在未进公司前有没有找他的来电,并交代助理要注意的事项。他维持着这样规律的生活,已长达五年。
杜宣良这个女人的定位,多年来一直都是“下属”这个安全的位置,让他不会有机会多想,他习惯了她的存在,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理所当然。
自然到他已经练就能一眼就看穿她的情绪,例如她今天微笑的表情不够自然,眼神带着惶惶不安——
“昨天熬夜了?你看起来精神很差。”宋祈盯着她的脸,关心的话月兑口而出。
一个男性上司,会这么“自然而然”的关心女性下属吗?
当然不可能,宋祈太晚发现自己对杜宣良的感情,早已不只是单纯的上司对下属。
一听他这么问,杜宣良在心中暗自叫槽,怎么他的眼睛这么利?“早安。”一如以往的早晨,她对进门的上司道早,顺手交出前几天审核过的夏日庆典企划案,以及下个月专栏的文章,故意忽略他的问题。
“早。”看她几眼,宋祈接过文件,把她的文章摆在上头,打算进办公室后先行阅读。
其实,杜宣良的专栏已经不需要他看过后再行决定刊登与否,他已完全授权她负责专栏的部份,但拿文章给他看、听他的指点,是她多年来的习惯。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熬夜了吗?”见她没有回答,宋祈不死心地再问。
“没,我只是没睡好。”杜宣良含蓄地回答。
“发生了什么事?”不进办公室了,宋祈把资料夹在腋下,视线与她相对。
啊,又来了,不能看他的眼睛。宋祈的眼神太有魄力,盯久了,她就会把实话讲出口!
“没……”她想闪躲,但他发出闷闷的质疑声。
“嗯?”淡淡的一声,就让她不敢转移视线,掌心冒冷汗,像小学生一样眼睛不敢乱瞟。
唉,宋祈这一点真的很讨厌,总是有人不信,像他这种对员工大方又随和的老板,怎么会没人骑到他头上呢?还不就是因为他的眼神太具威吓,谁敢在他那双利眼下说谎?根本办不到嘛。
“就……上周末……”
她嚅嗫的开口,只讲了四个字,宋祈就爆掉了,还帮她接话。
“晓瞳又硬拉着你去联谊?”他不是已经讲过了吗?怎么那个女人还……
转念一想,宋祈醒悟了,那女人一定是故意的。
“对……”杜宣良简直要为他的神机妙算拍手了。
“晓瞳这回把你电话给了几个人?”宋祈告诉自己:别气,这不是她的错,千错万错,都是李晓瞳那女人的错!
见她怯怯的伸出三根手指头,宋祈的眉头才稍稍纡解。三个是吗?还好,比他想像中少一点。
“但是晓瞳当时没有告诉我,结果我自己另外给了三个还满谈得来的男人电话。”
“什么?”三加三,六个?
“他们看过我的专栏,对我的文章很有好感,而且也都是业界的人,我想以后说不定会有合作的机会就给了,没有想太多,结果现在……”杜宣良苦笑。
她搞不懂自己,是她的态度出了问题吗?为什么总是会招惹像这样的爱慕者?
只见一次面,交谈并不多,她也不认为自己给了对方什么暗示,偏偏就会被夺命连环Call。
严格说来,她不是漂亮女人,也不会打扮自己,站在艳光四射的好友身边,她一点也不出色,但偏偏惹到烂桃花的都是她,这是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那些男人都很想把你娶回家吧……唉,真好啊,为什么我都没遇到想娶我的男人呢?那些男人都只想跟我谈恋爱而已,我想结婚啊!”
每当杜宣良遇到“热烈”的追求,李晓瞳都会非常感慨的说这些话,让她哭笑不得。
看着她此刻的表情,宋祈心里越觉得闷。
杜宣良在他手下工作五年,而他又曾经和她的姐妹淘交往过一年,两人的相处除了公事之外,还多了一点私交。
他了解杜宣良的个性,她就是说不出拒绝别人的话,才会让那些男人以为自己有机会,拼命的骚扰。加上她又是一个乐于倾听别人吐露心事,会让人感到心平气和的女人。
宋祈可以理解,像杜宣良这种个性的女孩,身边环绕的绝对多半是像他和李晓瞳这类型的人——强势、有魄力,喜欢别人静静听自己说话,而她正好从来不会显得不耐烦,总是微笑着聆听。
“这种事情你可以找我帮忙,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他伸手,掌心向上。“手机给我,我来处理。”
宋祈暗暗咬牙,他会让那些敢打电话来的男人,一个一个吓得不敢再打来!
杜宣良一脸愧疚,但又感激万分。“真是不好意思,又麻烦你了……”就像丢掉一个烫手山芋般,她把手机交出去给他。
她明显逃避的神情,让他心情好一点——很好,那表示她对那联谊认识的六个男人没有太多好感,就算有联络也不吃亏。
“宣良,要开会喽。”
就在杜宣良把手机交给宋祈代管后,一名资深编辑也探头进她办公室,通知她开会。
“好。我马上到。”杜宣良给了宋祈感激的一笑,便收拾起要开会用的资料到会议室去。
而宋祈目送她离开之后,这才蛰回自己的办公室,他一边看杜宣良这个月写的专栏,一边吃着她为他准备的早餐,直到她粉红色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接起,听见陌生男人的嗓音。
“小良……”
这么亲密喊她的小名?是有很熟吗?
宋祈不太爽,口气很差的回答,“她在忙,你哪位?有事?”
“吓!你、你是谁?小良呢?”
“我是她男朋友,你哪里找?”宋祈面不改色的说了谎。
嗯……严格说来,这也不算是说谎,而是他将来的计划提前讲出口而已,如果能够让全世界的人都误会,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对,他喜欢杜宣良,但他没有办法告白,因为她至今仍认定他对前前前女友李晓瞳爱恋依旧,而像她这么重视朋友的女人,绝对不可能接受好友的前男友。
因此,当他理解到自己的感情之后,他一反过去相中对象便直接出手的习性,默默的等待时机,了解她吃软不吃硬的个性,他就继续依赖她,对她撒娇,任她照料,被摆在她心中的第一位,这让他感觉还不赖。
这么没志气的等待,让他的好友们听了都笑得快断气。
没办法,他太晚察觉了,一直到去年夏天,他才发现自己对杜宣良的习惯,不只是习惯而已。
“又到了夏天……”也没听完对方哪里找就切断通话,望着办公室的窗景,外头的阳光炙热,他想起去年的夏天。
如今转眼又过了一年,他的进度这么慢,铁定会被死党嘲笑。
“不,不行,可不能再这样下去。”看着摆在桌上、属于杜宣良的粉红色手机,他想了想后,下了决定,拿起自己手机搜寻出电话簿里前前前女友李晓瞳的号码。
“瞳,是我……有事情,我想请你帮忙。”
眼中突然大亮的光彩,让宋祈看起来像头锁定猎物的豹,危险又致命……
一个夜凉如水的夏夜,杜宣良在晚上十点的时候,一身轻便运动服,偷偷模模的以钥匙转开住家大门的锁。
“嘘,小声点,小声点哦,瞳不会醒来,不会醒来,她不会发现的……”她一边小声啐念,一边又鬼鬼祟祟的把庞然大物偷渡进住处。
“汪!”
但可惜,那个偷渡客一点也不懂得安静,发出声音破坏了杜宣良的完美计划。
“大丹,嘘——”杜宣良顿时感到很头大,回头对偷渡客——剃了毛的一只黄金猎犬懊恼的喊。
黄金猎犬大丹摇着尾巴,歪着头,因为天气热而吐着舌头,圆滚滚的眼睛看着杜宣良,一副无辜的模样。
“噢……”大丹无辜的表情让杜宣良心软了,赶紧蹲下来抱住它的头,愧疚自己刚才态度太凶。“我没有骂你,但是我怕瞳会生气,所以在她发现之前,我们要快点进房间,Go!”牵着狗绳,她让大丹跟随自己的脚步行动。
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狗,大丹乖巧的让杜宣良牵着,眼见就要偷渡成功进房间。“杜宣良,我闻到它了!”原本在房间里的李晓瞳尖叫着奔出来。
当她打开房门,正好就与那一脸心虚的杜宣良,以及太过快乐的黄金猎犬对上视线。
“我说过……”李晓瞳瞪着好友,再看看那头朝自己猛摇尾巴的笨狗,不愉快的记忆闪入脑中。
“汪!汪汪汪汪——”
还来不及把狠话讲出口,李晓瞳就立刻被大丹热情的扑上,而且它还咬住了她的裙摆不松口。
“噢!给我放开!这是我新买的睡衣,我第一次穿耶!”李晓瞳花容失色的大喊。
但是无论她怎么推那只体重跟她相当的大狗,甚至打它的头,她都没有办法让大丹松口。
“Wait!住口,大丹!”杜宣良压低嗓音。拉了拉狗儿项圈,顽皮热情的大狗立刻松口。“进去。”随她开房间门,命令狗狗进去。
“坐下,不准动。”
而大丹竟然也真的乖乖的听话,坐在房间的地板上等待。
“吼,小良,我明明就跟你讲过很多遍了,那只笨狗不准踏进我家大门!你干么又带它回来?讨厌死了,它怎么老对我的衣服有意见?是想毁掉我几件睡衣才甘心!”越想越生气的李晓瞳,忍不住怨恨起没把狗教好的主人,气到全身发抖,小心眼的对着无辜的狗狗大叫,“叫宋祈把他的狗带回去!”
李晓瞳跟宋祈养的这条狗不合,就算分手了依旧。
“宋祈去香港,后天才回来……”杜宣良吞吞吐吐的对好友解释,“如果可以,宋祈也不会让大丹离开他身边——”
“那可以送去宠物宾馆啊,你干么帮他照顾?”看她没志气的帮宋祈讲话,李晓瞳又一肚子火,打断她的话不让她继续讲。
“唉哟,那样大丹好可怜,都被关起来。我白天会带它去公司,晚上尽量晚一点回家,不会打扰到你,而且我会确实打扫,绝对不会让房子有味道。拜托啦!瞳,就忍耐两个晚上。”杜宣良嗓音软软的对好友请求,“好嘛?”
看她的表情,李晓瞳挫败的低吼了一声。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宠宋祈?”
“瞳,谢谢你!”了解好友高傲的自尊心,这么说已经算是同意了,杜宣良感激的拥抱她一下。
她承认,她对宋祈真的太宠了一点。
不只帮他准备早餐,还越过线的帮他跑洗衣店拿他送洗的衣物,在他业务忙时帮他遛狗,他出国就替他照料他的宝贝狗,让他无后顾之忧。
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上司的公私不分,甚至可以说她是心甘情愿。
她喜欢帮宋祈做这些事情,让她可以把喜欢的心情找到正当的行为表现,幸好晓瞳没有看出来,到现在还一直认为她帮宋祈做这些事情,是因为她胆小、害怕失去工作的原因所致。
“宋祈这个老板当得公私不分,你一定要向他反应,不可以老是利用你脾气好,就给你制造麻烦,他起码也要加薪!这回你一定要跟宋祈谈,听见没有?你不是想买房子吗?那薪水一定要谈啊!”
听见好友义愤填膺地为她抱不平,杜宣良不禁笑了。
晓瞳不只是她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她的恩人。
她们是高中死党、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家境、学业、容貌都优异的晓瞳,多少人想成为她的朋友,但晓瞳认定的至交,只有她……
高中毕业后,晓瞳不负众望的考上北部的国立大学,因此北上念书。
而她因为自小父母双亡,已经靠舅舅、舅妈拉拔长大了,没有脸再开口向舅舅提出北上念书的要求。
加上卧病在床的外公需要她的照顾,舅舅、舅妈经营的餐厅生意也要人手,她便留在老家,白天照顾外公、整顿家务,或是在舅舅店里帮忙,领取微薄的薪水,一点一点的存钱,花了五年时间才念完大学夜校。
一直到她毕业那年,外公的病已经没有办法再撑下去了。
外公哭着把她叫来,对她说:“宣良,你没有亏欠你舅舅什么,这些年来你帮得够多了,我走后,不要管你舅舅、舅妈讲什么,你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去过你自己的生活,不要再回来。”
外公病得形同枯槁,如枯爪的手捏着数张偷藏下来的千元钞票,塞进她手里。
她不肯收下,但外公坚持,并且要她发下毒誓,在他死后她一定会离开这个家。
她毕业没多久,外公便过世了,原本她还对这个家有点留恋,但外公葬礼还未结束,舅舅、舅妈便迫不及待的继承外公名下的产业,盘算着转手能赚到多少钱,让她对这个家所感到的最后一点温暖也彻底消失了。
舅舅收养她,但待她犹如下人,表妹、表弟不需要做的事情她都得做,舅舅不孝,视卧病在床的外公为累赘,更不用说刻薄的舅妈了,两个表弟、表妹也对自己的爷爷不闻不问。
杜宣良心寒了。
当处理完外公后事,她便不顾舅舅怒骂、舅妈恶毒的诅咒以及表弟妹们的冷言冷语,收拾自己简单的行李北上。
离开时,她手中只有外公塞给她的几张千元现钞,至于从小到大一点一滴存下来的存款,自然被舅妈扣留了。
人海茫茫,那时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直到到了人潮汹涌的台北车站,她才茫然的打了公共电话给好友晓瞳求救。
当看见好友十万火急的飞奔到她面前,一直忍耐着的杜宣良很不争气的哭了,而晓瞳也跟着她一起哭。
然后,晓瞳就把她带到这里,不由分说的要她住下来,两人当起了室友。
这间房子是宠女儿的李父买给晓瞳的二十岁成人礼,三房一厅位于台北市区,距离捷运站步行只要两分钟,是栋有大楼管理员的新大厦。
想起当年种种,杜宣良不禁叹息,好在有晓瞳,不然她也不会有现在了。
她拉回思绪,再次对好友强调,“瞳,还是谢谢你。我真的会加倍打扫的,如果你不满意,我可以在房租上多付一些钱也没关系。”忽视好友要她向宋祈抗争的叮咛。
“这只笨狗会把家里弄得多脏我是不怕,反正有你在,我从来不担心家里会脏乱啦!我爸妈每次来看我,都觉得我们家干净得不像话,还老是说,其实应该是我付你钱求你跟我一起住才对,不该跟你收房租呢!就连我哥也说我生活习惯这么差,你还能忍受我,真是佩服你。”阿莎力的李晓瞳挥挥手。
“怎么可以不收房租?你已经对我太好了,不收房租的话我会良心不安——说到房租,我正好领了钱给你。”杜宣良想到今天是发薪日,也是缴房租的日子,她连忙掏出皮夹,把领出来的钱交到好友手中。
“也太多了吧?拿回去!”李晓瞳连数也不数,就鬼叫着又推回去。
“……晓瞳,你要我别太宠宋祈,你自己也不能太宠我啊。”看着被塞回来的钞票,杜宣良苦恼的叹息。
一开始搬进来时,她不懂北部的房价行情,晓瞳跟她说房租三千块一个月含水电她也相信,还说因为是好朋友所以不需要押金,再附赠全新家具给她使用,并且可以等她找到工作再分月摊还。
直到她顺利找到工作,开始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被同事问起她住在哪里时,她回答的地点让同事们吓一跳,她才知道这里是黄金地段。
在这里住了大半年的她也是那时才明白,她每个月付给晓瞳的三千元房租,连付管理费都不够。
“拜托,我才不差这点钱,给我还不是随便就花掉?你还不如存起来买房子,你不是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吗?”
李晓瞳的话杜宣良不置可否,因为从小就寄人篱下,住的是像仓库一样的房间,所以她的确希望有天能够拥有自己的家,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不必再寄人篱下。
但是付不符合行情的房租,这让杜宣良一直住得心虚想搬走,还是李晓瞳死拖活拖硬把她留下来,耍赖着除非她出嫁或者是买到房子,否则不许搬走,甚至还拿绝交来威胁她。
北上五年,杜宣良省下房租开销,加上她物欲不高,因此得以存了笔小存款,这都要感谢李晓瞳的帮忙。
这段期间她庆幸自己有贵人相助,而她的贵人不只是晓瞳而已,还有宋祈。
初北上的生活有晓瞳帮忙,工作上则有宋祈愿意录取没有半点出版编辑经验的她,带着她在身边不吝指导,让她建立自信,直到有今天的成就。
这两个人对她意义非凡,因为都是很重要的人,所以杜宣良依然希望他们可以幸福……
“我本来在房间都快睡着了,可是,闻到大丹那只笨狗的味道我就醒了……可恶!突然觉得好饿,我要吃东西!”李晓瞳嚷嚷的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才看见冰箱里的冷饭和炖牛肉,臭脸马上就笑了。
而心思再度远飘的杜宣良,则被好友的话唤回注意力,怔怔地看着她走进厨房。
“是我喜欢的红酒炖牛肉耶!小良小良,你好棒!”赶紧把食材拿出来,在冷饭旁边淋两匙炖肉后放进微波炉里加温,李晓瞳接着热情的冲来抱住杜宣良,感叹的说:“怎么办?小良,我突然觉得很伤感……”
“噗!”杜宣良闻言笑出声。“你干么伤感?热量太高吗?你不用减肥了,真的,现在这样就很好了,偶尔吃一点宵夜不会怎样啦。”之前晓瞳老喊着自己太胖,但又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
“谁教你做的东西该死的好吃!如果你哪天买到房子要搬走,我可能会哭出来。还有,如果你交到男朋友,要煮好吃的红酒炖牛肉还是咖喱给他吃,我也会嫉妒到想杀了对方的……”
“那你还带我去联谊?”连“杀”都出现了?杜宣良无奈又好笑地说。“你到底是希望我嫁掉?还是跟你一起当单身贵族啊?”
“那不一样嘛……”大小姐李晓瞳反覆无常的回答。
“有什么不一样?”杜宣良愣愣的反问。
李晓瞳望着认识十年的好朋友,对她的迟钝感到很无言。
她总不能跟小良承认自己带她去联谊,就是为了要让宋祈吃醋生气,这样破了宋祈的梗,故意惹他不开心吧!
当初她发现宋祈这个“弱点”时,她惊讶又开心,深深觉得找到耍弄宋祈的方法了。
而那家伙,果然沉不住气了呢……
思及此,李晓瞳偷偷的露出得意的微笑。
“反正就是不一样,不管啦。”她故意对好友耍任性,逃避问题。
“……你真的有够任性的!我要跟你妈讲。”拿李晓瞳没辙,杜宣良只好随口讲讲要跟李伯母告状。
“好啊,那我明天早上就打电话跟我妈说你做了红酒炖牛肉,叫她带我爸明天一起来我们家吃,然后他们两个也会变得很任性,要你不准搬走。”
“噢!别……”越听,杜宣良越觉得头大。
“而且他们应该会老调重弹,高中时他们就说你很适合当我们家媳妇,老叫我哥和我弟追你……”叹!这个梗好,改天可以在宋祈面前提一下,真想看到他会有什么反应?哈哈!李晓瞳一边逗好友,一边坏心眼的想。
“别闹了!”杜宣良被好友闹得有点头痛,哭笑不得。
“对耶,我这么爱你,我也舍不得你去别人家,那干脆就当我们家的小孩好了。”反正爸妈从以前就很喜欢吃苦耐劳、乐观善良的小良。
而她也想跟小良当一辈子的好姐妹。
“宣良,我们要当永远的好朋友哦。”
又来了……她又来了。
杜宣良拿好友最没辙的一点,就是她常常这样,上一秒人来疯,任性得让人哭笑不得,但下一秒去感性得教人忍不住融化,肉麻兮兮地对她说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心里酸酸痒痒的,有点难为情,但一股暖流注入心田,让她心里填满了感动。
“当然,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杜宣良回应好友的“告白”。
因为是最好的朋友,她很重视的友情,所以,她更不能告诉任何人,她杜宣良,很早以前就爱上了好朋友的前男友。
这一定是个会破坏友情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