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葬于云端
看来刻字的人当时就遭了毒手,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金箔背面的字没有被消除,从字面意思来看,应当是旲国王知道自己也患上绝症,派人乘船回去中原找医生,吴越王钱镠知道此事后,觉得有机可乘,于是暗中派遣此人,说自己是天授仙道可以治愈他,结果这个道人一到海岛就被旲族人下了剧毒,心里异常仇恨旲族人,就用了古怪的祭祀方式引来海陷灾难,把整个王国给弄沉了,大伙同归于尽,不过,这人提到旲族国王有一块夺目天石乃金中之钢,是什么宝贝来的,难道就是旲国王得到的天地至宝?怎么可以吞入肚子里呢?
我见魏胖听的傻呆呆的,就问他:“你说旲族人得了什么病?垂手垂脚全身瘫痪还不孕不育的?别光想着那宝贝了,大富贵处有大危险,咱们还是性命第一,我可不做为钱丧命的傻瓜!”
魏胖哪里知道这是什么奇怪的病症,不过月兑口而出一句话却是启发了我:“金中之钢!那不就是金刚石嘛!哈哈,钻石啊,哥们儿这次真的要发达了!”
我一楞,不错啊,真有可能是钻石呢!
汪倩皱着眉头说道:“不会吧,我想我知道这是什么怪病,我们所里有这方面的数据,如果全身瘫痪还不孕不育的,别是铅中毒吧?”
我心里若隐若现的明白了这件事儿,按捺住心头狂喜,仍然忍不住哈哈笑道:“原来这旲人真的夺了天地之造化!我知道这帮人的秘密了,哈哈!原来如此!”
我忍不住笑意的解释给他们,夺目天石必定是一颗硕大的奇异宝石,或许真的是钻石,旲人弄到手后,利用太阳光融铅为金,怪不得有那么多黄金来盖房子,活该他们都中了铅毒,空有无数黄金储藏,最终亡国灭种!胖子,丫头,咱们这次真的要发达了!
古时候的炼金术,一直认为可以从金属中提炼出黄金,直到近代,大科学家牛顿还痴迷在铅变金的研究中,认为铅的元素和金只差一点,肯定可以成功,想不到千年前五代时期的中国,真有人搞成功了!
记得古籍中有记载,融化铅的温度虽然需要很高,单靠高炉在秦汉时期就可以达到,可惜的是要把铅块变成黄金,并不仅仅是需要高温融化就可以,于是有人开辟了新的理论,认为天上的日月星辰,都会影响地面上的活动,或许这个研究成果就被旲人采用,当日月星辰处于特定位置的时候,炼金过程取得了成功,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他们要举族搬迁到最东边了,想必是依靠特殊的天文知识,去找寻日月星辰的最佳位置,使用国王的宝石也就是那块金中之钢折射聚焦太阳光,缓慢的融化铅块,最终成功炼出黄金,却没想到根本不懂避免铅毒,最终遭了亡国灭种的天谴报应。
不过说实话,我还是不太相信自己的运气,第一次出来干,就碰到这样的两件喜事,照海镜这个宝贝传说可以照出自己临死前一刻的场景,炼金术更是传说中神仙才有的本领,两者都是完全悖离现代科技的奇珍异宝,就算是虚假的传言,那照海镜无效,还有炼金术留下的大量黄金储存,至于那被‘王匿于月复葬于云端’的大颗宝石,将更加是无价之宝!
圆形祭台上见到的黄金洞穴就是明证,黄金是个好东西啊,不愁变成现金,而且一旦融化成金锭,只有天知道是哪里挖出来的!
魏胖更是兴奋,搓着手的说道:“好你个老丁啊,真有一套,不错不错!听你一说前因后果,还真象这么回事儿呢!小汪同志也够强,整个一高级知识分子,往后咱们合伙得了,并肩子上吧!这还有啥可说的?”
福子完全插不上嘴,一直静听我们的交谈和发现,我心知此人必定和老严有些手尾,不过我也压根没想着瞒住老严,这笔财富不是我和魏胖可以独吞的,人要知足,否则祸不旋踵。
只是老严他们三个怎么回事,这么久还没有回来?氧气瓶按道理应该已经完了的。
我走过去拽潜水绳,就听见汪倩说道:“丁老夫子啊,你别忘记那旲王是自绝于国人面前的,才最终完成祭天仪式。‘王匿于月复葬于云端’意思很明显,是说那夺目天石给他殉葬了!咱们的麻烦还不少,得找出那葬到的云端是什么地方,这事儿可不怎么好弄呢?”
我拉着潜水绳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丁老夫子?是说我吗?我有那么老?
汪倩笑道:“你不是自吹淘沙夫子的传人嘛?看你老气横秋的样子,称呼一下老夫子不要生气啦?就我说的,这葬于云端的事情交给你去办了!小胖子说的好啊,并肩子上呵!”
魏胖摆着手说道:“别别,别叫我小胖子,我烦这个,你看你看,我这胳膊上哪有一片胖肉?明摆着是筋骨人呢!”
汪倩作势去掐那胳膊上的胖肉,魏胖曲起胳膊正准备给她掐,我无意识的一拉潜水绳,不由咦了一声,怪了!
潜水绳轻飘飘的,丝毫不受力,我感觉不到老严在水下的重量,他们三个只用了一根潜水绳,绑在阿健身上,因为只需要记得渔船停泊的位置,所以不需要绑那么多绳子,还容易互相缠绕在一起,所以阿健身体好,理所当然绑了绳子还另背了几个备用氧气瓶。
可为什么潜水绳一点重量的感觉都没有,难道出事了?
他们三个看到我的动作,一时停手发呆,瞅着我气急败坏的拽那根绳子。
福子过来止住我:“别担心,不会有事的,我估计应该很快就回来了,绳子受海水压力,会有个长长的弧度,特别是如果人潜的远了,绳子会让你感觉不到重量,他们都带了水下的推进器,回来很快的,再说你看绳子很坚韧,决不会断,这上头专门由绳芯和绳皮组成,绳芯是多股的聚酯丝,绳皮由PVC作成,抗拉力极大,放心吧!”
说的倒也像是真的,我又试试绳子真的有张力,确实在海水中斜斜的延伸,于是停手问福子:“你说在这水面下,除了打手势就真的没有别的联络工具吗?我觉得好麻烦啊,碰到特别的事情,靠打手势很难说的清楚,等说清楚时黄花菜都凉了。”
福子摇摇头说道:“对讲器太重,而且耗电,在深处的信号也不好,军用有好设备,咱们弄不来。除非带有线的联络器,但那玩意儿更笨重,不好使的。”
说话间,水面浮现出林林的脑袋,跟着是老严和阿健,看来是安然无恙的返航了。
我们七手八脚的把他们拽上来,沉重的潜水装备一出水,就把他们压垮在甲板上起不来,林林本身就有西方血统,身材极好,这会儿穿上紧身的潜水服更是玲珑浮凸,看的我们面红耳赤,不好意思去帮忙卸下她身上的沉重装备。
阿健休息了一会儿,起身继续去拽那潜水绳,我这才想起来他没把潜水绳绑在身上,似乎绳子上还拖曳的有其它重物,帮忙拽上来一看,原来是一大包瓷器,老严年纪大了,这一趟是累的不轻,还在躺着喘气:“沉船的坑里那…那…那儿根本就是个大烟囱,我们试着下去一点就不行了,太黑,还好多船沉在下头,不过发现不少这种宝贝,秘窑的瓷器!还有好多,快!咱们再去跑一趟,都给它弄上来!”
我仔细看看老严他们弄回来的宝贝,确实是秘窑的瓷器,品相还好,市场上肯定可以卖出去个天价,不过我心里有了更好的目标,已经看不上这些瓷器。
我笑哈哈的拽起老严,说道:“别干这搬运工的活了,不划算,秘瓷这东西,市场上出多了就不值钱了,我看有这二十多件足够用,除了交出去一部分,剩下些好的精品咱们几个人一分,下半辈子吃喝不愁,要那么多干嘛?你还真别说,我和胖子这一趟可是有好东西给你看呢!嘿嘿,深呼吸!我拿给你看,小心你把老骨头可别笑散架了!”
老严他们三个吃惊的看了我和胖子带来的三样黄金法器,目不转睛,尤其是我告诉他们这里还有个国王埋在水底时,更是惊讶的合不拢嘴。
照海镜!夺目天石!炼金术!极大的震撼着所有人的神经。
不过我想了又想,还是决定不把照海镜的秘密说出来,那太悬乎了,再说仅仅是传说而已,用我无神论者的立场来看,怎么看都不可能是真的,别搞的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尤其是那平台透着出邪,我想想都有些后怕,万一再跑过去,给不明不白的水底怪物弄死,那可太亏了,不仅虎山的兔子逮不到,反赔上卿卿性命,不划算。
我对老严说道:“不过这事情也有麻烦在,一个是‘王匿于月复葬于云端’这句话不好弄,人死入土为安,怎么会葬于云端呢?云端,云端怎么葬人?老严你见多识广,多想想是咋回事儿?还有就是我在那个祭天的圆台上有不好的发现,似乎极重的阴邪气息,闹不好就有什么古怪,‘旲人苛毒大异中原’更让我怀疑那祭祀的仪式中藏有天大的夺命隐患。咱们还是需要小心行事。”
老严低头苦思的当口,福子和阿健去准备晚餐,魏胖则饶有兴致的逗耍林林的美妙身材,闹的不可开交,我就搜肠刮肚的回忆有关如何除掉金尸的方法。
金尸这种怪物不惧水火,体形膨大,行动迅速,体表簇生锦鳞,间有硬鬃,唯一的弱点是暴露在空气中较为虚弱,陆地上的金尸大多依靠湿润的砂地或者棺材眢继续发育,海中的则是随着海流在深海海床上移动,虽然都不需要主动捕食,但是碰到活物还是决不会放过的。
我有点后悔没有带上张铁嘴一起出海,这厮虽然实战经验不多,但是肚子里的理论不少,有他在身边,说不定可以起点什么作用,现在的大伙中,唯有我知道点套套,其余的人根本都是茫茫然不知道如何应对,但我那点套套也都是蒲老头言传身教,对于如何搞定金尸并无太大把握,不过这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事到如今也没有退回去的道理。
小心行事,走一步看一步吧。我心里已经有了计较,那就是老严的船舱里,不是还有个电鱼的渔网吗?实在不行就拿这个来顶,虽然金尸不惧水火,恐怕对于电击没什么免疫力,我再继续用用蒲老头的毒药,说不定可以有效果。
简单的吃完晚饭,天色已经黑下来,我们一合计,还是等到天亮再动手。
漫漫长夜,我们分做两堆人,我们几个男的魏国、老严、福子、阿健一起,汪倩则是和林林一起睡去了船舱里,为了预防黑夜里出现什么意外,都是没*裳,在房间里打盹儿。
魏胖早早就鼾声大作,福子和阿健也一直在打迷糊,我和老严倒是兴趣相投,昼伏夜出的夜猫子,压根没有瞌睡的意思,坐在那儿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酒闲聊,我俩都明白天亮后将是非常重要的一天,要么大伙满载而归衣锦还乡,要么折戟沉沙万劫不复,在这黎明前的黑暗,必须有个大致的方向才好带领大伙去实行发财大计。
我试探的问:老严:“严老板召集这次大活动,是否已经知道哪样宝贝是最珍贵的?比秘瓷还要让您动心呢?”
老严笑笑:“我哪知道,我只是推测不管什么墓葬,总有个最值钱的,要是我贪心不足什么都想要,你和小魏也不会答应,最终还是买卖做不成,所以我才会要求只要其中一样,其它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任选,做人要知足,更要有远见,宝贝是挖不完的,我还期望着还有更好的合作呢!就算这趟毫无收获,交下你两个做朋友也是收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