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跟你朋友一块吃饭?好呀!”
乍然听到这个消息,亚芽当然觉得开心。
林翰愿意让她跟他的朋友一道吃饭,那就表示他是真心将她容纳进他的生活圈里的——不过亚芽心里冒出的开心只维持一整天,晚上她回到家打开衣柜之后,另一股仓皇不安便从她心里冒出。
亚芽发觉自己的衣柜里,竟没有一件可以撑场面的衣服。
亚芽不只一次听过林翰提起老巫,她也知道老巫正是和林翰合伙开公司的老朋友兼好伙伴——所以想也知道,这一次的餐会不可能会在一般的小餐馆里举行。
可是她满柜子的衣服都是T恤、牛仔裤跟白衬衫之类的衣服,平常跟林翰出门上阳明山、逛超市是绰绰有余,但若要穿它们跟林翰一块进餐厅吃饭,感觉的确寒酸了一点。
打电话跟阿翰商量吧!亚芽拨了他的电话。
“阿翰,我有一个小小的困扰。”
“怎么了?”
“你不是说要带我去跟你朋友一块吃饭,可是我没有比较正式的衣服耶!我衣柜里全是些牛仔裤、T恤,穿它们去跟你的朋友见面可以吗?”
穿牛仔裤、T恤进五星级餐厅,这当然不太好。
林翰想了一下,然后做出决定——
“我明天上班帮你问问看我的秘书,请她介绍一些品味比较好的店家,然后下班我再带你去挑衣服,这样就应该赶得上后天晚上的聚会。”
听林翰这么安排,亚芽悬著的一颗心顿时安下了。
第二天上班,林翰找来自己的秘书丽莎,开口问她上哪买衣服比较好。
丽莎一听见老板说他“亲爱的亚芽”不知道该怎么挑衣服,她马上说要跟著一块去。
林翰听了,一双眼睛顿时瞪得老大。
“你要一块去?!干么?当电灯泡呀!”
“我去帮你们的忙呀!”实在很想见见亚芽的丽莎,拚了老命地怂恿老板听她的建议。
“你这么一个大男人怎么会知道她适合穿什么样的衣服,或者该添什么东西,才能将她打扮得得体完美——我相信你一定希望能把她装扮得像朵花似的,没错吧!”
丽莎说得也对!他的确不太晓得该怎么帮亚芽挑衣眼——林翰手搓著下颚考虑半晌后,决定接受丽莎的提议,挟带她这颗大灯泡出门。
五点一到,林翰开车准时到达亚芽工作的咖啡馆,亚芽开门上车时见到后座有人,吓了好大一跳。
“你好。”个性一向爽朗俐落的丽莎,一见模样甜得跟个粉女圭女圭似的亚芽,马上就觉得她会喜欢这女孩。
林翰出声帮她们俩做介绍。“她是我的秘书,我们都叫她丽莎,你也可以这样叫她。”
“丽莎,你好。”
侧坐地半转过身,亚芽对著丽莎鞠躬四十五度。
亚芽那恭敬的态度,再度让丽莎帮她多加了几分。丽莎马上在心里决定,就是她了,她所“认定”的老板娘就是亚芽,至于其他的豺狼虎豹——哇哈哈!就给她闪边去吧!
谁叫觊觎她老板的其他女人们,没有一个像亚芽这么尊重她的!
“丽莎是来帮你挑衣服的,所以等-下到了服饰店,你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问她。”林翰一边开车,一边解释他为什么要带丽莎一道出门。
听了他的话后,亚芽这才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那就先谢谢丽莎了。”
“不客气、不客气。”丽莎一脸豪气地拍拍自己饱满的胸脯。
“关于挑衣服你就不用担心了,全包在我身上,我一定让你明天能够美美的跟老板一块出席餐会。”
林翰将车停在丽莎指定的店家前,因为刚好路边没有停车位,林翰便决定要亚芽先跟丽莎一块进去挑选,他去停车。
亚芽点点头,尾随著丽莎下车。
“亚芽,你心里有没有一个比较喜欢的样子或款式?还是只要好看就可以了?”丽莎一边翻看著桌上的目录,一边转头问著亚芽。
亚芽想了一下然后回答:“我只要穿起来舒服,然后看起来不会觉得奇怪就好了。”
这要求倒是很好解决。
丽莎点点头,然后再低头认真地瞧著桌上的目录,一会儿,她指著模特儿身上的衣服问亚芽:“你觉得这套感觉如何?”
“她穿起来是很漂亮,但是我不知道我——”亚芽望著目录上千鸟格纹高腰式的削肩洋装,从没试过如此淑女款式的亚芽有些不安。
“我觉得你穿起来会很好看,你脸蛋带有一点日本味,穿这种复古式的洋装应该会很合适。”丽莎望著亚芽要求道:“去试穿看看,好吗?”
既然“顾问”都这么说了,那她不去试试,似乎说不过去噢!
亚芽伸手接过店员小姐递来的洋装,然后进到更衣室里换衣。
亚芽前脚才踏进更衣室,林翰后脚进到服饰店里。
“亚芽呢?”林翰一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搜寻他“亲爱的亚芽”的芳踪。
“在更衣室里。”丽莎说完话又低下头去看目录,不过一会儿后她又猛地拾起头,比了比手上的目录问林翰:“这个——有上限吗?”
林翰毫不犹豫地下达指令:“只要亚芽喜欢就好。”
“哇~~这么大手笔!”
听到老板的回答,在林翰身边工作已经五年多的丽莎,马上就看出林翰这回的确是玩真的。
虽然说老板是个身价不凡的年轻企业家,但他向来秉持著该花才花的道理,纵使他身边曾经出现过不少视钱如命的豺狼虎豹,但他却鲜少送她们超过五位数的礼物——不是他吝啬,而是女人们向他要的礼物太多且太频繁,林翰自个儿说的,他开的是游戏软体公司又不是台湾银行,哪受得了女伴三天一个、五天一包的礼物要法。
但这回,他却在亚芽身上首开先例,亲口应允“无上限”指令呐!
“你不怕你‘亲爱的亚芽’会突然给你来一个狮子大开口?”
“不怕。”林翰很有自信地回答。
一来是他相信他绝对负担得起亚芽要求的消费,二来也是相信亚芽绝不是以刷别人的卡为乐的女性——尤其是后面这一项,在这一个月来的交往相处之后,林翰更是可以拍胸脯保证。
丽莎带著一点点狐疑地望著林翰,她狐疑的原因并非是她怀疑亚芽与林翰交往的企图,而是身为女性的她,深深知道“刷男友的卡”是一件多爽的事——她可不太确定亚芽会不会刚好也跟她有一样的“嗜好”!
就在这时候,换好装的亚芽从更衣室里走出,亚芽人瘦,依标准体型裁出来的衣服当然会太大,站在一旁的店员小姐连忙走到亚芽身后用夹子先帮她固定衣服,她弯下腰套上店员递来的便鞋,然后一脸腼腆地问林翰:“看起来会太奇怪吗?”
常说人要衣装佛要金装,真是说得一点也没错!
林翰仔仔细细地将她从头顶看到脚,然后又伸出手去帮她调正洋装的领口,满意地看了她一会儿后,这才低下头附耳在她旁边低喃:“好看到让我好想一口把你给吃了!”
怎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个啦!
亚芽脸色绯红地白了林翰一眼,林翰得意的咧嘴猛笑,然后亚芽才又转过身,询问著丽莎:“丽莎,你觉得这样子可以吗?”
“好看!适合极了!”丽莎伸出大拇指。“我刚又帮你挑了几套衣服,你顺道一起换换好了。”
几套?!亚芽一听,连忙摇摇手说不用、不用。
她走到丽莎身边,小小声地跟她说:“我身上只带一万块,而且也还有高跟鞋没买,所以买一套就可以了。”
她要自个儿付钱?!
丽莎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再拉著亚芽避开林翰的注视,同样小小声地在亚芽的耳边说:“老板刚刚有交代他要结帐,所以你尽管买没关系。”
丽莎的话叫亚芽听了甜在心里,但不行,亚芽仍旧坚持她想自己付钱。
“不行啦!我妈妈教我自己买的东西要自己付钱,而且我又不是没有付这一套洋装的钱。”
似乎是做好决定了似的,亚芽在丽莎的耳边说完最后一句后,就旋身站到全身镜前,让店员小姐帮她标注该修改的部分。
林翰朝丽莎望去,张著嘴无声地问她两人刚刚说了些什么。
丽莎没有马上回话,直到亚芽再度走进更衣室换上的衣服,她才一脸感动地回视著老板。“老板!我觉得我越来越喜欢亚芽了,怎么办?”
嗄?不会吧!
林翰冷不防被丽莎的话给吓了好大一跳。
“你你你——不要忘记你可是一个有男友的人呐!还有,亚芽是我的,不准你肖想。”
“可是她真的是好乖噢,你都不知道她刚刚跟我说什么,哎呀!怎么办?害我都忍不住想将她抱进怀里亲一亲了——”
虾米?!
丽莎难以自禁的话教林翰听得退避三舍,等到亚芽出来,他第一件事就是将她远远拉离丽莎身边,以免亚芽遭受丽莎魔掌的侵害。
“亚芽来,站到我身边,别离那个丽莎太近。”
“怎么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亚芽,一脸莫名其妙。
“她今天有点怪怪的,反正你离丽莎远一点就对了!”
瞧著老板那戒慎惶恐的紧张样,丽莎忍不住大笑出声。
餐会当天,亚芽穿著服饰店连夜修改好的小洋装,脚上穿的是跟林翰、丽莎一块到百货公司挑选的黑圭女圭鞋式高跟鞋,头顶著发廊才刚吹整好的发型,俏盈盈地挽著林翰的手臂,一块踏入已先预定的餐厅大门。
“我有一点点紧张耶!”在等侯服务生带位时,亚芽轻扯林翰的手臂。
“放心,老巫很好相处的。”
“我不是担心老巫会不好相处——”亚芽低下头比一比自己这身打扮,然后再比一比餐厅里豪华的装潢,做了一个怕怕的动作。“说真的,我还真是第一次进这么好的餐厅吃饭呢!”
“不过我敢跟你保证,你做的菜要比这餐厅里卖的好吃多了。”
林翰的赞美教亚芽听得一阵尴尬,唯恐附近的服务生会听到林翰的话,连忙扯了扯他的衣袖,暗示他别乱说。
林翰点头,做了一个把嘴巴拉链拉上的可爱动作。
亚芽笑著轻拍了拍他的头,这时领位的服务生正好过来。
“先生、小姐,这边请。”
林翰牵著亚芽的手,尾随著领位员朝餐厅走去,想不到巫光良已经早先一步就定位了!
“说到要请客你就跑第一,说,来多久了?”
“我前脚刚进来,你们后脚就接著进来了。”
巫光良的目光压根儿不在林翰身上,打从林翰与亚芽一靠近桌边,他的注意力就全被他身边的女孩给吸引去。
若真要论,林翰的“亲爱的亚芽”并非是那美艳绝伦的绝代妖姬,但就是有一股气质,教人一见她就觉得舒服,而且会让人很想要跟她说话,或者是在她面前做些会逗她开心的事情来。
巫光良还来不及开口跟亚芽做自我介绍,感觉有异的林翰早就一巴掌捂住他“色迷迷”的眼。
“阿翰你干么啦!”巫光良七手八脚地扳开林翰的手掌。
“打从我跟亚芽一靠近,你就没注意在听我讲话!”林翰怒目相视。
“欸——被“花”现了!巫光良讪讪地将目光挪回隔坐在他与亚芽之间的林翰,说了句:“哪有?”
“哪没有!”林翰头朝巫光良的脸前逼近。“我话先说在前头噢,亚芽是我亲爱的女友,不许你动她歪脑筋。”
巫光良瞪著林翰,一副“你也把我瞧得太随便”的表情。
不过当视线转移到张大眼睛瞧著他与林翰的亚芽,他眼儿眉梢浮现出和善的笑意。
“久仰大名,我先自我介绍,我叫巫光良,是阿翰的合作伙伴。”
“我叫卓亚芽,很高兴认识你。”
正当亚芽伸手要与巫光良交握时,位子居中的林翰突然大喊了一声:“等等!”
亚芽一脸不解地瞧著林翰,他则是朝她咧嘴一笑,然后反手拍掉好友期待已久的大手。
“我的意思是——我想你们两个早就因为我的关系而对彼此很熟,所以一些繁琐的招呼词应该就可以免了。”
在林翰身后,巫光良一脸不苟同地挤鼻子、嘟嘴巴,不过在瞧见林翰警告的眼神后,他马上开口说:“是呀是呀!阿翰说得一点也没错,打从你们开始交往到现在,我每天早上一进办公室就必定得听他放送一次他昨日感受到的幸福感言,虽然从没见过你的人,却觉得和你熟得好像同穿一条裤长——”
原本猛点头的林翰一听不对,连忙转头,伸手捂住老巫的嘴。
“呃……”被捂住嘴巴的巫光良,满脸问号地望著林翰。
“够了噢你!谁跟你同穿一条裤?”
嗅!也对厚!跟他同穿一条裤的人是阿翰,不是亚芽噢!巫光良这才赶忙改口说:“嘿嘿——刚才口误、口误,是熟得好像已经认识很久了似的。”
“你们俩感情真的很好噢!”瞧著林翰与巫光良两人一搭一唱的好默契,亚芽禁不住被逗笑。
“哪里哪里,这全是当年我交友不——”
巫光良一句感叹还没说完,突然身体右侧捱上林翰一记拐子,巫光良顿时停嘴,然后傻笑地将话圆满。“是——三生有幸,才能遇上阿翰这个好哥儿们。”
这句话听起来才像句人话。
林翰白了巫光良一眼,朝他做了一个将嘴巴拉链拉上的动作,巫光良连连点头,附和地用两手捂住自己的嘴。
亚芽瞧了,再度忍不住掩嘴偷笑。
这一餐饭足足吃了两个小时才终告结束,等到林翰结完帐,三人一道走出餐厅,外头已经一片华灯初上,夜幕低垂的景致了。
“那我就先告辞了。”
巫光良朝两人挥挥手后,迳自开车离开,直到见不著他的车影了,林翰才挽著亚芽的手,散步似地晃到他座车旁边。
在发动车子的同时,林翰笑笑地问著亚芽:“我跟老巫两个凑在一块总是有点疯疯癫癫的——没吓著你吧?”
“不会。”亚芽摇摇头。“不过说真的,我真的很难想像你们这样有身分地位的人,还能够这么平易近人——”
“我们这哪叫什么身分地位。”林翰一脸不以为意地讪笑。“不过就是两个对电玩程式设计有兴趣的年轻人,凑合组了一家公司,也刚好推出的游戏软体还颇受市场好评,就只是这样子而已。”
“可是我从杂志里头看——很多跟你们差不多等级的人,大部分都爱端著架子,活像他们是明星一般。”
林翰调侃地追问:“你是说动物园里的猩猩吗?”
“才不是,是天上的星——”
“拜托!我跟老巫两个又不是什么衔著金汤匙出生的好命人,哪来那么多气力装排场、学玩明星游戏——不过话说回来,我倒是觉得你很厉害,一连收服了我两个共事多年的好友。像丽莎,自从她昨天见了你之后,就一直在公司里拚命放送你有多可爱、多温柔、多会替人著想之类的,若不是我很确认她不是蕾丝边,不然我还真担心她会动念想追你勒!”
“可是——可是我什么都没做呀!”亚芽被林翰佩服得有点儿莫名其妙。
“就是你什么都没做,他们才会喜欢你呀!”
“不懂。”
“正因为你什么事都没做,所以才显得你的言行举止全都是出自于真心。像你现在身上穿的衣服,丽莎说她已经告诉你不用你花钱,但你仍坚决要,知道吗?这对很多有男友的女人来说,是很难得的事情。”
“但自己花钱买自己要穿的衣服,这不是很理所当然的吗?”
“对很多女性同胞来说——花男友皮夹里的钱比较理所当然。”
亚芽之前的确在电视广告里见过林翰说的话,只是她一直以为,那大概是极少数女生才有的想法,可是现在他说起来,怎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就拿丽莎来说好了!她之前曾经告诉我,她毕生最大的乐趣呀,就是拿男友的卡来刷刷刷,我当然不是说舍不得让女友花钱,只是我一向认为钱应该花在刀口上,而不是为了某种理由就卯起命来猛消费。”
“听你这么说——你好像曾经被人家这样刷刷刷过喽?”
“只有过一次。”林翰一脸老实承认。“不过当认清楚人家要的只是我皮夹里的信用卡后,那位女性同胞我就再也没有跟她联络过了。”
“不过——”林翰突然又将话题转回来。“我是真的觉得下回如果我们再一起去买衣服时,你可以放心地交由我来付钱。”
“可是——”亚芽心里想著,听见阿翰说的话,她哪好意思要他帮她付帐单呀!
“亚芽,你不一样。”
“什么我不一样?”亚芽被林翰莫名其妙冒出来的话弄得一愣。
“你跟其他的女性地位不一样,懂吗?能为你付帐单是我的荣耀,我喜欢见到我自己有能力宠你,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所以下次,交由我来付帐,好吗?”
亚芽害羞地垂下眼眸,轻轻地点了点头。“我——尽量。”
林翰伸出手轻模她嫣红的脸颊,然后趁著红灯之际,在她颊上吻了一记。
“对了!”
“嗯?”
林翰在亚芽耳边温柔地问:“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开车到哪走走好吗?”
亚芽拾起头睨了他一眼,再轻轻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