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玫瑰点起一根烟,眯眼看着萤幕,一面思索着,接下来的剧情该怎么安排。
用脑过度,她觉得口渴,端起桌上的水杯,凑到红唇边,这才猛然发现,杯子里已经见底,不剩半滴水。她拿着杯子转身,寻求援助。
「阿志,帮我倒——」话只说到一半。瞧见房内空荡荡,只有她一个人,再没有别人的影子,她这才想到,张志扬今早替她做了早餐,还陪着她吃完后,才惋惜的告诉她,今天得出门一趟,不能陪着她。
临出门前,他还吻了她。
那个吻热烈、缠绵,让她脚都软了。
看着床畔,他遗留下来的运动外套,她的心里竟觉得有些儿的若有所失。她已经渐渐的习惯,有他在身边的感觉,被他宠爱着、呵护着、伺候着,放肆的爱着。
他明明带着笑容,实际上却蛮横得很,擅自闯进她的生活,用可怕的耐心把她的拒绝磨尽,再用温柔与体贴,让她步步沦陷。当她醒觉过来时,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已过了试用期,正式进展成为男女朋友。
才两个月不到,她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体温、他的味道、他的体贴、他永不餍足的。即使短短的分离,都会让她觉得,心中原本完整的拼图,似乎少了很重要很重要的那一块——
走到床边,她拿起运动外套。
外套已经冷了,却还有着他的味道。一种她已经开始熟悉的味道。
蓦地,手机铃声响起,打破静默。
玫瑰走回桌前,找到淹没在杂物中的手机,看见一个已被她牢记在心的电话号码。
是他!
她按下通话键,连自己都没有发现,口气里充满了快乐。
「喂?」
「玫瑰,是我。」
「我知道。」她正在想他,他就打电话来了耶!就连小说里的情节,都比不上此刻来得浪漫,她的心里甜滋滋的,高兴得好想唱歌。
「吃过午饭了吗?」就算不在身边,他还是不忘了嘘寒问暖。
「早吃过了。」他贴心的先做好义大利面,只要搁进微波炉,两分钟后就是热腾腾的美食。「你要回来了吗?」她问道,尽尽量克制着,不流露出迫不及待的口气。
「还要两个小时左右。」
「喔。」
她好失望。
「玫瑰。」手机那头,传来他的呼唤。
「嗯?」
「我很想你。」
下垂的红唇,因为这句话,情不自禁的又悄悄的往上弯起。她用力咬着唇,偏又故意装得很冷淡,不肯诚实的表达情绪,不想让他知道,他的一句话,就能牵动她的心情。
「你打电话来,就是要说这些吗?」她淡淡的问。
低沉的笑声,从手机那头传来,带着莞尔、带着宠溺。
瞬间,玫瑰的脸儿微微的一红。她心头猛跳,直觉的知道,他其实早已经看穿了她的别扭性子,知道她故意装得冷淡,是因为已经开始在乎他。
讨厌,她早该知道,这家伙的心机,可比她重得多,
「玫瑰。」
「干么啦?」
「乖,先替我找出皮夹。我放在运动外套里,忘了带出来,里头有一张英文名片。」
她依言去找,在运动外套里找出黑色皮夹。皮夹整理得很整齐,钞票、信用卡、证件、发票、名片,各自分开放妥,所以她很轻易的就找到他所说的那张英文名片。
「只有一张是英文的吗?」她确认。
「对。」他回答。「告诉我上头的手机号码。」
玫瑰拿起名片,照著名片上的数字,念了一长串的号码,为求正确,还再度重复了一次。
「谢谢你。」透过手机,他的声音更低沉好听。「你晚餐想吃什么?」他问道。
「随便。」
他的声音,变得低哑。「我想吃你。」
玫瑰忍不住笑出声。
「吃我又不会饱。」
他也笑了,醇厚的嗓音,震动着她的耳膜。
「玫瑰。」他带笑的语调,有着浓浓的亲昵。「我会尽快赶回去的。」
「喔。」
「晚点见。」
「嗯。」
手机断线,张志扬的笑声、张志扬所说的话,却早已从她的耳里,溜进她的心里,让她胸口暖暖的、甜甜的,甚至不由自主的露出傻笑。
他说,他想她呢!
玫瑰躺在床上,快乐的翻过来又翻过去,脸儿红润润的,快乐得心花朵朵开。
他说,他想吃她呢!
她捣着嘴,红着脸,格格格的偷笑,既害羞又暗爽。
心情太好,她在床上滚了五分钟以上,才慢慢恢复冷静,快点爬起床来,把丝质床单拉好,免得被眼尖又心思缜密的他,看出她曾因为他的话,快乐的在床上乱滚。
扯平床单时,搁在床单上的黑色皮夹,恰巧被抖落,啪的一声落地。她看了看皮夹,终于压抑不了好奇心,伸手拿来翻看。
钞票不多,没有零钱;信用卡则有两张,当然都是白金卡。她翻啊翻,翻到证件的时候,忍不住欢叫出声,像是挖到了宝藏。
哇!
玫瑰瞪大了眼睛。
证件上的照片,大概都是他高中时期拍的,每张照片看来都是浓眉朗目,俊帅中还带着清秀。这么有魅力的学生,在学校里肯定是风云人物,如果她跟他同校,绝对会变成跟踪狂,花比念书更多的时间,用在观察他的作息。
她偷笑着。
如果是同校,他们会是同届的同学,还是——
她的视线落在出生年月日那栏。
笑容消失了,她瞪着他的出生年份,看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
不会吧!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的年纪居然——居然——
「啊——」
玫瑰发出惊骇的惨叫声。
那可怕的惨叫声,惊得正巧买蛋糕回来、开门要问她喝不喝下午茶的春芽,差点摔烂了手里的蛋糕礼盒。
「你干么啊,吓死人了,叫得活像是杀鸡似的。」春芽抱怨着,抱紧怀里的蛋糕,努力护住。「大伙儿都在客厅,要喝下午茶,你来不来?」
玫瑰还拿着那张身分证,因为大受打击,而趴倒在床铺上。埋在棉被里的小嘴,还断续发出闷闷的尖叫声。
原本坐在客厅的小菁跟依依,也被那可怕的声音吸引,同时都挤进了玫瑰的房间。
「哇,你房间变整齐了!」
「一定是阿志帮你收拾的吧?」
「真好,你真的是赚到了!」
室友们叽叽喳喳的讨论着,趴在床上的玫瑰,却突然跳下床来,咚咚咚的跑到化妆桌前,抱出那三大箱的保养品,激动的开始做起保养。
「你发什么神经啊?」春芽瞪大眼睛。
「我、我要做保养……」呜呜,左旋C、玻尿酸、QIO、胶原蛋白、PITERA,什么都好啦!
「我看得出来,你要做保养。我是问,你干么突然要做保养?」春芽极有耐心的问,正要往前走,就发现脚下踩着东西。「这是什么?啊,阿志的身分证……哇!」她也大叫出声。
「怎么了?」小菁细声细气的问。
「不会吧,太厉害了!」春芽连连摇头,急忙拿着身分证,跟其他室友们分享她的重大发现。「你们看,这家伙才二十四岁,比玫瑰小五岁耶!」这消息太霹雳了!
「天啊,真的耶!这样算不算犯罪啊?残害国家幼苗耶!」依依满脸担忧的问。
「他还这么年轻,你这简直就是采阳补阴!」春芽发表意见,把她说得像是黑山姥姥,那种专门吞吃年轻男人的怪物。
「我先前不知道嘛!」玫瑰用发抖的手,洒出大量的红色梦露化妆水,心里乱极了,她怎么也想不到,张志扬的年龄,竟然跟她相差足足有五岁之多。
天啊,五岁!五岁耶!
别人会怎么说?说她老牛吃女敕草?还是说她诱奸未成年——呃喔,不对,他已经成年了,而且实际上,还是他诱奸她才对——
「喔……」她把脸埋在手心里,发出绝望的申吟。「那晚,他月兑了衣服之后,看起来很成熟嘛!」她还以为,他们可能是同年,或是差个一、两岁罢了。
「请问,你看的是他的『哪里』啊?」小菁问得一针见血。
玫瑰再度发出申吟。
好啦好啦,她承认,当初就是被他那阳刚结实、生气勃勃的蒙了眼!可以了吧!!
眼看室友愈来愈沮丧,依依忍不住走过来,善良的安抚她。「别这样啦,你要换个角度想啊,是我们看起来太年轻了。瞧瞧,你这么有魅力,根本就看不出年纪皮肤又这么的滑女敕……滑女敕……」依依一边模着她的手,一边瞪大眼睛。
白女敕女敕的肌肤,充满着弹性,滑女敕的皮肤模起来,咕溜咕溜的,状况比二十岁的青春少女还要好。
春芽也走过来,模了好几把。
「哇,真的有差耶,你的皮肤变得更好了。」
「应该是阿志的功劳吧!」小菁说。
春芽也同意。
「嗯啊,年轻有活力的蛋白质,就这么……」她的手,在玫瑰软女敕的皮肤上,溜过来、溜过去。「滋养着滋养着……」
「这不就好了吗?既然看不出来,要是你不说,谁会知道你的年纪啊?」依依的说法实际得很。
「但是,我会在乎啊!」玫瑰拧着眉头。
「在乎什么?」
「他年纪比我小。」
众人陷入沉默。
男大女小,不但是小说的惯例,其实也是现实中人们挑选伴侣的习惯。女人总是希望,能被呵护、被疼宠,不知是谁给了这个根深柢固的观念,年长的男性不但较为成熟,也有经济基础,能为女人撑起天地。
玫瑰从不曾想过,也万万想不到,自己会遇上的,竟是年纪足足小了她五岁的张志扬。
站在一旁的小菁,看出她的挣扎,微笑着提醒。
「玫瑰。」
「嗯?」她抬起头来。
「你在乎他吗?」
她点了点头。
「你对他的在乎,会因为年龄差距,就有所改变吗?」小菁的问题,总是那么的犀利。
玫瑰坐在化妆桌前,停下所有动作。濡湿的化妆棉,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每一种保养品都分门别类,整理得一目了然。这是他帮她收拾的。
他让她怏乐、他让她感觉到温暖、他让她体会到想像不到的激情。她习惯了他的存在,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就高兴上半天。
在她尚未看见他身分证上的出生年份时,她对他的在乎,早已远远超过她曾对任何男人的分量。
年龄,改变了什么?
他给她的快乐、温暖、甜蜜,还是深深的影响了她。
年龄,并没有改变任何事情。
紊乱的思绪,突然之间,变得清晰无比。玫瑰抬起头,从镜子里头,看见小菁的微笑。
「我相信,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
小菁轻声说道。
女大男小。
而且足足相差了五岁。
接下来许多天,玫瑰的脑子里,就不断回荡着这几句话。起先,她真的很困扰,但是小菁的提点,让她心里的结稍稍松动了些。
其实,她不需要这么困扰啊,毕竟张志扬已经成年,他们的感情是你情我愿,最起码没有任何的法律问题。
再说这几年来,姊弟恋的新闻时有所闻,明星、名人们都身先表率,还不是一对又一对,谈情说爱甜蜜蜜。
那天晚上,张志扬回来时,她慎重的问过他的年纪,他面带微笑的照实回答,之后就不再多问,反倒是将她抱进怀里,靠在她的耳边,反覆低语着有多么多么的想她。
年龄,改变了什么吗?
玫瑰攀住身上的男人,随着他细碎的吻、不规矩的大手,那些困扰着她的思绪,就渐渐的、渐渐的消失。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改变。
浓情化不开的日子,还是一如往常。
玫瑰又交出一本新稿,前一本书也顺利上市,读者们的反应,比先前更好,连编辑都夸奖她情色场面写得更出色了。
她感觉得到自己的沉溺,却压根儿一点也不在乎。唯一的改变是,她对于保养更加狂热,而且不论再忙再累,也会乖乖做完所有的保养程序,好几次就让不耐等候的张志扬,忍不住下床来偷袭,扛着娇声抗议的她,回到床上去,让猫儿又小死了好几回。
直到某个礼拜一,张志扬突然消失了。
一大早,玫瑰就坐在沙发上,瞪着紧闭的大门,等了又等。一直等到了中午,确定那熟悉的身影,真的不会再出现,才叹了一口气,认命的走回卧房里。
他先前提过,接连两周,他要去美国处理事情,所以暂时不能过来陪伴她、照顾她。
玫瑰走回卧室,搁下新开的稿子不管,慢吞吞的爬上床,躺了下来。没有他在身边,昨晚她睡得很不安稳,翻来覆去的。
半晌之后,她爬起身来,把床脚的被子拉过来,盖在身上,整个人蜷缩得像是个婴儿。
年关将近,寒流一个接着一个,气温骤降,冷得格外难熬。
星期一,她没心情工作,在床上躺了一天。
星期二,肚子好饿,但她没有胃口。
星期三,没有人去倒垃圾。张志扬的出现,破坏了她们先前的规矩,一屋子的女人,都被他宠坏了。一旦他不在,冰箱里空荡荡的,连水都没得喝了。
星期四,编辑打电话来催促,她终于振作精神,爬到电脑前面,开始写起新稿。
肚子一直咕噜咕噜的响着,饿到头昏眼花的她,终于举白旗投降,打电话叫了两个大被萨。
当管理员通知,送披萨小弟到达时,四个女人还用猜拳决定,该由谁下楼去付钱拿披萨。春芽三场都败,不情不愿的下楼,结果花了十几分钟才回来,当她踏进屋子里,肚子里早已塞了一块披萨。
星期五,吃惯了清淡口味的她,突然又改吃外食,不但口味上适应不来,就连身体都发出抗议的讯号。一早起来,她就觉得口干舌燥,不舒服极了,连带的让她的情绪更加低落。
死阿志!
臭阿志!
该死的他,怎么可以在笼坏她之后,就拍拍,飞到美国去了?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就不接受他的宠爱、他的呵护。
闹钟响了两次,接连被她按掉。低落的情绪,让她没心情工作,缩着身子在被窝里,蜷得更深更深,闻嗅着他留下来的,让她好想念好想念的气息。
呜呜,臭阿志!臭阿志!那个可恶的男人!
被窝里闷得热了,脸儿闷红,玫瑰却还是不肯起床,赖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也不知躺了多久、在被窝里骂了他多久,手机铃声蓦地响起。
第一通。
她置若罔闻,懒得起床。
第二通。
她皱起眉头,瞪着电脑桌上的手机,猜想会是谁打电话来。编辑吗?
第三通。
终于,她投降了。
玫瑰心不甘、情不愿的下床,拿起手机时,眼角扫过萤幕上,那一串长得不寻常的数字。
「谁啦?」她口气凶恶的问。
对方顿了一下,几秒之后,低沈的男性嗓音,才传进她的耳里。
「是我。」
她全身一僵。
「我不知道你是谁。」她用最冰冷的声音说道。
怒气透过手机,很快的飞越太平洋,张志扬立刻感觉到,女友此刻心情正差。这个时候,只要稍微不小心,说错了什么话,就等于是踩着地雷。
「玫瑰,你还好吧?」他小心翼翼的问。
「我说了,我不知道你是谁!」她故意重复。
看来,她不只是心情差,火气还大得很呢,
张志扬声调放软,耐着性子跟她说话。「我是阿志啊!」
「哪个阿志?」
「张志扬。」他几乎想叹气。「玫瑰,你怎么了?」
她握着手机的小手,甚至有些颤抖。「我怎么了?我怎么了?我怎么了?」她对着手机,愈吼愈大声。「我没水喝、没东西吃。我睡不好、我好冷好冷、我写不出稿子,我、我我我我——你这个王八蛋,怎么可以丢下我?」说不出口的是,她好想好想他。
「我再一个礼拜就回去了。」
「谁等得了一个礼拜?」她尖叫着,明知道自己这是在无理取闹,却怎么也控制不住火气。「我饿了!」
「玫瑰,等我回去……」
「我、饿、了!」
「玫瑰——」
「你不要我了!」
「我没有。」他辩驳着,实在想不通,她怎么会有这么荒谬的指控。
「有,你就是有!你要对我始乱终弃,所以才跑到美国去!」哼,那些金发的、红发的、棕发的外国女人,个个漂亮冶艳,还比她年轻!
张志扬申吟出声。
「玫瑰,听我——」
「不要叫我!」她气得快要哭出来了。除了饥饿之外,最最折磨她的,其实是对他的想念。偏偏,她性子硬、脸皮薄,就算相思磨人,也绝对说不出口,只能用怒气发泄。「我没饭吃,就快要饿死了!你听到没有?该死的张志扬,等你回来之后,就准备帮我收尸吧!」
说完,她用最快的速度收线。
泪,在挂断手机后,才一滴滴的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