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梦花都 第111章我脱了花木兰的衣裳

作者 : 芝麻汤圆

“她是女人?”

小丫母女和高枫面面相觑,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一个堂堂的将军竟然是个女人假扮的!

高枫看过无数的狗血影视剧,里面经常会有女扮男装的美女,脂粉柳眉杏眼桃腮,所有观众都能看出那是个女人,只有男主角傻乎乎的不知道。直到某日,女主角头巾或者帽子被无意间打掉,露出乌黑油亮的秀发,那个弱智了许久的男主角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是个女人啊!

每当看到这些情节,高枫就像吃了苍蝇般的想吐,得智商多低的编剧和导演,才能拍出这样脑残的情节啊!古人都是留全发的,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满头长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眼前这个昏迷不醒的女将军,两道眉毛浓烈如漆描墨画,虽然是个小白脸,但是自打魏晋时代开始,这个男子一向是以阴柔为美,而且领兵打仗的将军多出自世家名门,自幼受到了极好的家庭教育,很多人都面容姣好气质儒雅。

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这个白脸将军并不算异类,所以才没人怀疑她是女人!

怪不得她死活不许人月兑她衣甲给她治伤,原来是为了掩饰她是个女人的秘密!

高枫不由得想起中学课本上学过的一篇文章“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相伴走,安能辨我是雌雄”!小丫母亲熟练的用钳子拔出女将军胸口上方的箭头,她看了高枫一眼,高枫如梦初醒急忙从背包里取出碘伏,用药棉仔细的擦洗掉伤口处的污血,看到血液变成红色之后,才倒上止血生肌的云南白药,然后又拿出几颗外用的消炎药,掰开胶囊将药粉洒在伤口上。再用浸泡过酒精的棉纱覆盖,最后取出纱布包裹好。

高枫做完这些工作,刚想擦擦汗,就看见女将军被伤口刺痛弄醒,她睁开了眼睛,看到自己的衣甲完全被解开,伤口也已经包扎好,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惊叫。

这一声叫的尖利高亢,高枫感觉耳膜都要被震破,外面守候的亲兵感觉不对头,飞奔进大帐,高枫急忙抄起一张毯子将女将军半luo的身体遮盖了起来。

“花将军,您怎么样了?”

马旗牌冲过来,想要撩起毯子看看。

啪高枫毫不客气的用放在一旁的马鞭抽了他的手,然后怒斥道:“将军刚刚包扎好伤口,此时最怕见风!滚出去!”

马旗牌见高枫一脸怒容,也不敢造次,女将军见高枫替他掩饰,心情复杂的冲高枫微微点了点头。

“神医,我们将军无大碍了吧?”

“将军伤情严重,虽然箭头拔了出头也用了药物,只是耽误了许多时间,此时我也只有七分的把握。”

高枫沉吟片刻回答道。

在这个时代,伤员的死亡率极高,即使是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伤口,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感染而令伤员丢失性命……高枫说有七分把握,所有人都觉得比较靠谱。

“小丫,你和你母亲留在帐内照顾将军,其他人都出去!”

高枫一副居高临下的命令语气,像极了世外高人的做派。

高枫背着手头一个走出大帐,其他人也老老实实的跟了出来,高枫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对马旗牌问道:“你们将军姓什么?”

“姓花啊,在敦煌和军粮城,谁不知道百战百胜的花木兰将军!”

高枫一口老血险些喷了出来,那个白脸的女将军竟然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

《木兰辞》北朝民歌……高枫再次想起中学课本,书上说的可不就是现在这个时代花木兰自从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之后,她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自备战马武器代父从军,这个传说中最著名的女英雄,打的就是柔然人啊!

“老马,你请来的这个郎中行不行啊?看起来没多大,会治伤吗?”

一个士卒撇嘴道。

马旗牌翻着怪眼道:“行吗?你先把‘吗’字给抠掉了!这位神医那是华佗的后人,你说行不行?华神医不但艺术了得,弓马更是厉害!我和老孔去请郎中的路上,遇见了大队的蠕蠕狗,神医开弓放箭杀了上百名蠕蠕骑兵!”

“你就吹吧,一个人杀上百人?”

“不信?不信你问问老孔!”

马旗牌怒道:“孔三狗,孔三狗,你过来说说,咱们路上,神医是不是杀了一百多蠕蠕狗!”

孔三狗在一旁附和道:“何止一百个,神医箭不落空,杀的血流成河!草原上乌压压的躺了一片蠕蠕狗的尸体!”

高枫在一旁听的脸通红,没想到被人吹捧也是件需要极大心理承受能力的事情。

“确实啊,你看,神医背的那张弓,看起来好生的古怪!”

“铁胎弓,你们看,神医背的那张弓乌光闪闪,必然是传说中的铁胎弓!能开铁胎弓的,都是飞将军李广那般的神射手!乖乖,我今天算是开了眼了,终于亲眼看到铁胎弓了!

一个士兵壮着胆子走到高枫身边,轻轻用指关节敲击了一下弓体,立刻就传出了碰撞金属的脆响。

“真是铁胎弓啊!”

高枫背后的马修斯怪兽r8弓体是由航空铝材制成,外涂着一层黑色的金属漆,看起来乌光闪闪,被误以为是钢铁倒也不稀奇。

“老马,让你去请张神医,怎么找了个胡僧给将军治伤?若是有半点闪失,你吃罪的起吗?”

一个年轻男子冷冷的道。

高枫回头一看,是一个四方国字脸的年轻军官,他穿一件拉风的明光铠,前胸、背后都是磨的光可鉴人的钢板,在营地的火光映照下熠熠生辉。

“这是华佗的后人,正经的汉人,哪里是什么胡僧!”

马旗牌辩解道。

年轻军官走到高枫身边,上下打量了高枫几眼,不由分说将高枫背上的马修斯复合弓取下来,在手中掂掂分量,又勾了勾弓弦,鄙夷的道:“徒有其表!此弓拉力不足一石,给三尺顽童当玩具尚可,上阵杀敌全无用处!”

北魏军队使用的角弓,普遍拉力在一石足有,大约等于后世的一百二十斤,高枫的这张马修斯复合弓,拉力有八十磅、九十磅、一百磅、一百一十磅四个档位,高枫现在用的是最高的一百一十磅的档位,拉开这张弓的力量还不到一百斤,远不及普通士兵使用的弓那么硬,更别说和神射手们使用的两石强弓相比了。

高枫也懒得解释,一百一十磅的拉力通过偏心轮的加力,能产生四倍五倍于这个数字的实际力量,杀伤力更是远超古代的弓箭。

“老马,老孔,你们过来!”

年轻军官大声的道。

马旗牌和孔三狗走到他跟前,年轻军官压低声音道:“那个突厥的俘虏已经审讯过了,这次蠕蠕狗来了三万人,打先锋的是五千突厥锻奴,其中有不下两千的铁甲骑兵!”

俩人听完同时倒吸了口凉气:“乖乖,咱军粮城只有不到三千弟兄,城池低矮护城河早已干涸,要硬抗这么多的蠕蠕狗,这回是够呛了!”

“顶不住也得顶!军粮城一丢,敦煌无险可守,那十多万百姓可就全完了!”

年轻军官沉声道:“现在花将军伤重,这里就由我替他指挥!”

说罢,他指着高枫,一字一顿道:“治好将军,重重有赏,若有差池,定斩不赦!”

高枫气的七窍生烟,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横的病人家属,如果只要有病人死就要杀医生,那天下的医生就算各个都长三头六臂都不够砍的!

“华神医,您别往心里去,李校尉和花将军同年被征调当兵,花将军救过他的命,他对将军的忠心是没说的,对兄弟们也是实心实意,就是嘴上不积德,您别在意,现在将军生死未卜,咱军粮城没了主心骨,大家都心里发虚啊!”

马旗牌点头哈腰的替李校尉赔罪。

高枫苦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在军队中挑战军官的威信,无疑是极为不智的举动,在这里军官就是阎王爷,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醒了,花将军醒了,头也不像刚才那么热了,还喝了一碗鲜羊女乃!”

小丫的母亲满脸喜色的走了出来。

高枫长舒一口气,看来是消炎药起了作用,在从来没有使用过抗生素的时代,消炎药就是所有细菌的噩梦,再严重的感染也不在话下。

既然烧退了,而且能吃东西了,那就说明最危险的时刻已经过去了。

我救了花木兰?我还亲眼看过了花木兰的身体……高枫的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总觉得有点说不出来的怪异。

平心而论,花木兰的皮肤还算白皙,眼睛不够大,但是显得有些粗糙,嘴唇也略厚,两道剑眉更是浓烈如刀,肩膀也比普通女子宽的多,四肢更是长了许多,如果按照中国传统的审美观点来说,她真的不属于美女的范畴。

只是高枫亲眼看过她月兑掉衣服后的样子,身材的曲线充满了力量感,而且线条极为流畅,像一头矫健的母豹子,让男人看到之后就会产生强烈的征服**。当然,如果是弱势的小男人,则会立刻跪在地上顶礼膜拜。

一个女人是温情如水,还是飞扬拨扈,其实主要取决于她身边的男人!

古人云:女人像弹簧,你弱她就强。

“和尚叔叔,将军让你进去!”

小丫从帐内走了出来,拽着高枫的衣角道。

花木兰那么害怕别人知道她是女人的秘密,甚至不顾性命坚决的抗拒治疗,她醒来之后不会恩将仇报宰了我吧?高枫突然想起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顿时冷汗淋漓。

高枫战战兢兢的走进大帐,只见花木兰坐在床上,背后垫着一个厚厚的毯子,手中正在把玩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

这是要杀人灭口?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个局面大大的不妙,高枫的腿不由自主的抖了起来。

“你刚才看见什么了?”

花木兰一边擦拭宝剑,一边冷冷的道。

“我眼神不好,什么都没看见。”

高枫知趣的道。

花木兰冷哼了一声:“既然什么都没看见,自然就不会胡说八道了?”

“将军放心,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老实,没看到的事情怎么会乱说。”

花木兰斜乜了高枫一眼:“知道就好,我听说你的弓马颇为不俗,为什么不为国效力,却当了郎中?”

高枫随口敷衍道:“我这个人胆小,不适合当兵打仗。”

花木兰冷冷的道:“敢违我将令月兑我衣甲,我看你的胆子大的很呢!”

说罢将手中明晃晃的宝剑举了起来,却不想牵动了伤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别乱动,你想弄崩了伤口吗?”

高枫厉声喝道,紧走两步抢过她手中的剑,放在了一旁,强硬的将她按倒在床上:“躺下休息,没有我的允许,不许乱走乱动!”

“你!你竟敢抢我的剑?”

花木兰柳眉倒竖,不敢置信道。

高枫阴沉着脸道:“花将军,现在三万柔然铁骑瞬息即到,军粮城和敦煌危在旦夕,三千将士都以你为主心骨,你若是伤情恶化该怎么办?你一个人的生死是小,军粮城的三千兄弟该怎么办?敦煌的十万百姓该怎么办?小丫母女被柔然人掳走之后的惨剧,你想在军粮城和敦煌重演吗?军粮城的兄弟,家眷大部分都在敦煌,大家都眼巴巴的盼着你带着大家打败柔然骑兵解敦煌和军粮城的危机,我为了救你,将仅有的一点祖传救命灵丹都给你用了,你却丝毫不爱惜身体,真是令人心寒!”

高枫毫不客气劈头盖脸的“训斥”了花木兰一番,令花木兰倍感惊讶,她做梦都没想到过,一个郎中竟然敢这么和自己说话,可又觉得他说的句句在理而且这“忠言”似乎也不“逆耳”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哪个不会这一套,单位搞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时候,下属批评领导的时候,基本上都会义正词严的痛斥领导不注意休息不爱惜身体。

花木兰沉吟了片刻之后,坐起身来在床上冲高枫点头致意:“先生所言极是,本将军受朝廷大恩,身系军粮城和敦煌安危,明知先生医者父母心却无端怨恨先生,蒙先生教诲,花某羞愧难当!”高枫这次长舒了一口气,看样子小命无忧矣,不过他还是装出一副欣然接受的表情:“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将军能知晓爱惜身体,也不枉我的那些灵丹妙药。”

花木兰笑道:“先生的丹药灵验异常,我服药不过一个时辰伤口的肿胀就消了大半,此等神药是我平生仅见!先生可否将药方留下,或者是请先生屈尊为军粮城的兄弟治伤,朝廷必有重赏!”

高枫摇头道:“这些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药方早已遗失,我本来留下一点是想给自己预防万一的,听说将军受伤就都拿来了,看来效果还算不错!而且我这个人闲散惯了,军中多有约束,做官非我心愿,而且军中的规矩,我怕自己消受不起。”

见高枫断然拒绝,花木兰也不好过于步步紧逼,只是心里暗暗思忖,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神医留下。对于军队来说,一个名医的作用不仅仅是能治好伤员,而且能给士兵莫大的心理鼓舞,觉得有神医在军中,战场上受伤也不用怕了,打仗自然就会更加英勇。

“将军是怎么受的伤?”

高枫转移话题道。

花木兰苦笑道:“前几日,蠕蠕人骚扰军粮城,我带兵打退了他们率兵追击。我的马快,追着追着就和后队月兑离了,我身边只有十几个人。我们射杀了一些蠕蠕人之后,一个蠕蠕将领带人接应他们的溃兵,他一身铁甲刀枪不入,我连射三箭都射不穿他的甲胄,他带着几十个蠕蠕兵围住了我们,他们都穿着铁甲刀矢难伤,而且他们用的刀枪也比我们的锋利,不少兄弟的武器都被砍断!我让弟兄们突围先走,我一个人断后,没想到被一支冷箭射中……蠕蠕人自幼生长在马上,骑射娴熟,这倒也罢了,只是那些突厥锻奴,打造的兵器比我大魏的兵甲还要精良,今后恐怕要成为心月复大患啊!”

高枫这下算是听明白了,原来是花木兰贪功被人围攻,不过高枫对花木兰的判断力和直觉由衷的佩服。

高枫所知的历史证明了花木兰的判断,突厥人后来摆月兑了柔然人的控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而且一举击溃柔然重兵,成为草原和大漠的霸主。突厥人凭借着精良的武器,甚至曾经打到了长安附近,逼得一代英主李世民都不得不搜罗了长安的珍宝送给突厥可汗,并且签订了屈辱的盟约。

大唐兴起之后,李世民一心要雪耻,终于打败了突厥人,把他们驱逐到了遥远的北方。被击溃的突厥残部在西方又开始兴风作浪,先后建立了塞尔柱突厥和奥斯曼土耳其两个强大的帝国,尤其是奥斯曼土耳其竟然夺取了基督教皇冠上的明珠:君士坦丁堡!并且建立了一个地跨欧亚非的强大帝国,彻底切断了欧洲和亚洲之间的联系,逼得欧洲人不得不进行大航海。

现在仅仅是作为锻奴和仆从军队出现的突厥人,在世界历史上却成为无法令人忽视的存在,而此时强横的柔然,却几乎被世界遗忘。

历史,往往就是这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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