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之群雄逐鹿 第二十四章 看个究竟

作者 : 分手为啥把碗带走

***本章节来源*****

郑玄话刚说完,秦明不由生气道“这也太荒唐了,居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打伤人,甚至还在城中,简直太目无王法。”秦明一时生气,其实他自己也清楚,对方连朝廷都敢翻,更何况一个小县。

“少爷,您有所不知,高密县还算好了,他们虽将周大哥打成重伤,但怎么也不会将人打死,在皖县那边可是被害死好多人,还有些百姓们为抢夺符水,大打出手,闹出人命。”阿福从皖县回来,当然也清楚皖县情况,那些太平道四处散播,但也有团伙多与少,高密只是个小县,安插在此处的太平道也不多,加上北海官府们也没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境界。

秦明一听皖县如此大乱,心中有点紧张“怎么回事,那黑心县令干什么吃得,这么大的皖县出现如此事情,难道他就不管吗?我们秦家每年钱给他都白给了不成。”

“少爷,那县令在一个月之前就离开了皖县。听说他花了一万多两黄金,在吴郡买了个督邮官位,如今已经在吴郡上任,而皖县县令因路途遥远,并没有到达皖县。也因为如此,才使得皖县太平道如此狂妄,所以我和周仓赶来就是想将此事告诉少爷。”

“没想到,没想到啊!那黑心县令还真会拍拍**走人,居然花了如此多黄金,买了个狗屁督邮,看来他还真会往上爬,也知道督油是一个肥差。”秦明脸色很是难看,对那狗县令一走了之,心中是有点不悦,一个县要是没有县令,那可是一件大问题,特别是紧要关头之际。

从去年开始,这买卖官吏之事,也已经没什么大惊小怪。十常侍和汉灵帝那些家伙,每天吃喝等,建造什么建筑之类,就算是金山银山也会被挥之一空。

当然,也有传闻,传闻十常侍张让等人家中的财宝,比其国库还要多,过得日子比汉灵帝还要舒适。特别是张让和赵忠二人,汉灵帝不但为二人在洛阳城中建造两处豪宅之外,更是赏赐上万田地,加上他们平时偷偷模模收入的钱财,多得都有一座小山。

“唉!大汉朝如此**,有张让那些阉党控制朝廷,如今的汉朝是迟早要被这些人毁于一旦。”望着窗外大雨临盆,郑玄摇头感叹。对于阉党败坏朝纲之事,他也只能叹气,无能为力。

“恩师不必叹息,如今之际,我们也要做好最坏打算。不管是十常侍,还是太平道,只要有他们在,最终要受苦的还是这天下黎民百姓。”秦明清楚,不管是什么样局面,受苦受难,还是天下百姓。

看着小小年纪的秦明都有如此感叹,郑玄心中是无比欣慰,小小年纪就为百姓着想,将来要是做官,定会是爱民如子。郑玄有生之年,能有如此出色的一位弟子,他内心是十分满意,并感到喜悦而宽慰。

“恩师,我想明日进城见识见识那所谓的太平道。”秦明看着昏迷不醒的周仓,又想着几个月后出现的黄巾军,他决定还是进城去看一看那些太平道。

郑玄有些担心,生怕自己徒儿去为周仓报仇而乱来“明儿,但你一定要给我记住,明日进城,不管如此都不要给我乱来,那些太平道,我们还惹不起。”

秦明点了点头“恩师放心好了,明儿自有打算。”秦明不是鲁莽之人,他自知者明,此次他只想看个究竟,真要打起来,就他那向周仓学得三脚猫功夫,给对方塞牙缝都不够。

第二天,大雨终于停了下来,天还灰蒙蒙之时,秦明就已经起床,梳洗之后,便带着阿福往高密城而来,郑玄府邸距离高密县也只有五六里之多,秦明和阿福二人慢步走,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可是让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大清早,道路上就已是人来人物。

“有没搞错,大清早就如此多人赶往高密,是不是太夸张了。”秦明和阿福二人原本以为自己二人算早了,可现在一看,比自己早的大有人在。

但有一点是肯定地,这些人一个个扶着对方,有得捂着肚子,看他们样子,应该都是中毒,进城肯定是找太平道。

太平道人数是多,安排起码有**个州之内,如此分配人数,就是再多也不能再每个州、每个郡、每个县角落出现,所以他们只会派出一批人安排在县城之中,在召集各村各镇百姓进城,这样一来,对他们而言,县城就成了他们的聚集之地。

“少爷,那些太平道是不是有些太明目张胆了,敢如此在城中招摇,难道就不怕官府吗?”阿福见如此多百姓往高密县而去,心中挂着许多疑问。

“哼!那些官府当然不会去管,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官府的人也都已被太平道们收买了。还有,他们更是抓住朝廷中最动乱之时,自从张让、赵忠等十常侍皆封侯,贵宠无比。灵帝又曾说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秦明停顿了下,接着说道“如此一来,十常侍更是无所忌惮,各起高宅大地,规模同于皇宫,又其父兄子弟出任州郡牧守,残害百姓,贪暴胡为,无人敢问,天下怨声四起。太平道就是抓住这一点,才此下手,可谓是对症下药。”要是天下大平,百姓们安居乐业,又怎么会动摇这些百姓们呢?

“少爷,快看,城门口好像出事了。”阿福指着不远处的城门,忙开口说道。

秦明各自不高,当然,在同年级上,各自算是高大,但跟大人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看是看不清楚,但吵闹声音还是听得一二。“走,我们这就去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喂,你小子难道不知道吗?进城可是要交二十文钱,要是你没钱,就给我滚蛋。”城门口,只见站立城门两侧的官兵们对着眼前少年说道。

青年看上去只有十**岁而已,长得俊俏,两侧脸上有美髯,身材十分魁梧,双臂肌肉发达,更有如猿臂一样长粗,身高最少有一米八左右。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一双草鞋都已破烂不成,一手还牵着一头毛驴,在毛驴背上居然还趴着一位四十多岁病怏怏的老妇。看来**不离十,也是进城讨符水。

“各位官爷,您几位就通融,通融,本人身上盘缠早已花光,我和家母可是从东莱黄县赶来,因家母有病在身,只想进城求点符水,请行行好吧。”青年恳求说道。但看青年样子,应该不是那种软弱,求人之样,看来也是为了毛驴背上的母亲,可以看出,眼前青年可是个孝子。

“滚,你这可是坏了规矩,要是放你一人进去,那他们又怎么说,简直是胡闹嘛。还有,连二十文也拿不出来的穷小子,还来求什么符水,给我滚得远远地,越远越好。”官兵忙大声开口说道。

“你……………。”

“咦,我看你这把弓不错,要不这样,你将此弓给我,我就放你进去。或者,这头毛驴留下,你们母子也可以进城。”忽然官兵看上对方肩膀上背着一把长弓,心中不由想要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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