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子歪头看她,半晌,忽然道:“我觉得你现在更需要的不是马和道儿,是热水和食物,嗯,还有,包扎伤口的药!”
沈千寻低头看了看自己,这才发现自已的手臂上的伤口不知什么时候又流血了,浑身上下也是**的,初时紧张不觉得,此时被冰凉的晨风一吹,冷得直打哆嗦。
但这些,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她清咳一声开口:“多谢公子,一点小伤,实在算不得什么,我的食袋里,也还装着干粮,只求……”
“看你弱不惊风的,倒是个倔强的丫头!”黑衣男子轻笑一声,突然一躬腰蹲倒,硬是将她背了起来,沈千寻大惊:“你……你这是做什么?”
“放心,我不是人贩子,不会再把你捉去卖掉的!”黑衣男子爽朗大笑,“我只是见不得人受伤却不医治,看着就难受!待我给你疗好伤,你爱去哪儿,便去哪儿,我还懒怠管呢!”
沈千寻无语,看来,她遇到了一个热心肠的好人。
她轻咳一声开口:“多谢公子,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他们都叫我三公子,你也这样叫好了!”黑衣男子随意的答。
“三公子要把我背到哪里去?”沈千寻见他走了约模半柱香的时间,还是脚步不停,有些不安。
“到了,就快到了!”三公子把她往上托了托,抹了把脸上的汗,笑道:“你这个小丫头,看着弱不经风的,怎的背起来这样重?”
“有怪人家女孩子重的功夫,倒不如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的身子骨儿!”蓦地里,突然有人插了一句嘴,沈千寻吓了一跳,抬头一看,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负手站在一棵大树下,正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们。
三公子讪笑了两声,说:“父亲教训的是,可孩儿这身子骨儿已经定型了,再练也练不好了!”
老者轻哼一声,眸间却有细碎的笑意微闪,他掠了沈千寻一眼,眼底闪过一丝惊讶,转而又笑道:“今儿运气不错啊,以往都只是捡些受伤的兔子狐狸什么的,现在倒捡回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老婆子,你要不要出来瞧个热闹啊!”
他忽地朝大树旁的一个小院落吼了一嗓子,很快便有苍老又欢喜的声音响起:“真捡了姑娘回来?天哪,老天总算开眼了!我们三儿总算开窍了!”
那声音越来越响,柴门后转出一个老妇人,着粗布麻衫,发白如雪,面容也是雪白,虽然上了年纪,但那慈眉善目的模样,竟十分耐看。
沈千寻不自觉的对着这张脸儿发起了呆。
说不出为什么,看到这个妇人,只是觉得莫名的亲切温和,而老妇人看到她,面上亦流露出迷茫又恍惚的神情。
三公子显是十分得意,摇头晃脑道:“娘,你也觉得她很眼熟吗?”
老妇人缓缓点头,那老者轻噫了一声,也凑了过来,三个人,三双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沈千寻猛瞅,沈千寻被看呆了,下意识的模了模自己的脸,呆呆道:“这个,我们之前,没见过吧?”
“没见过!就是有点儿相像罢了!”老妇人温和的回答,很自然的伸过手来,将她额前的乱发理了理,她的手指温柔,神情温柔,说出的话更是令人窝心,“好了,你们都别看了,看把这孩子吓的!孩子,你冻坏了吧?快回屋换件干爽的衣服!”
她说完便在前面带路,三公子则气喘吁吁的背着她在后面跟着,进得一处院落,并无豪奢之物,但却收拾得清雅可喜,老妇人安排沈千寻在房间里歇下,又吩咐下人去烧水做饭,她自已又不知从哪儿抱了一大堆干衣服来,往她面前一摆,说:“丫头,你随便穿!这些衣服,全都洗得干干净净的1”
沈千寻沐浴过后,随意挑了一件穿上,大小十分合适,倒像量体订做一般,等她一瘸一拐的出现在花厅,这一家三口又开始盯着她发愣。
沈千寻有点吃不消。
但这一家三口待她实在是好,尤其是老妇人,自从见到她,那眼光就再没离开过。
那是独属于母亲的目光,有多宠溺热切,就有多悲伤哀凉,这样的目光落在沈千寻身上,让她也忍不住感伤起来。
“我像谁?”趁着疗伤的空儿,她低声问三公子。
“我姐姐。”三公子回答,“看到你第一眼,我就觉得,你跟我姐姐长得好像!”
“你姐姐?她是去世了,还是,跟你们失散?她叫什么名字?”沈千寻追问,同时费力的在脑海中搜寻着属于前身的记忆,但宛真貌似是京都人氏,小门小户人家出身,跟这位隐居在边关的人家没有共通性,虽然柴门简陋,陈设朴素,可是,沈千寻能看得出,这户人家,绝非普通富贵之家,那对老夫妇气度雍容,眼前的三公子亦是灵秀内敛,他们互亲互爱,如果宛真曾是这家庭的一分子,他们绝不可能让她落入那样悲惨的境地而不管不问。
三公子苦笑:“先是失散,后来,就死了……她死时……”三公子深沉一叹,道:“罢了,不说了,对了,我娘那样看你,希望你不要介意,她与女儿失散了十多年,就要有希望团聚之日,姐姐却又死在异国他乡,连最后一面也没见着,她心中定然惨痛无比!”
沈千寻默然。
因着这个关系,老妇人再同她说话时,她也就耐着性子,陪她闲聊,她本来是懒怠说话的人,可是跟老妇人絮絮叨叨扯东扯西的,倒似有说不完的话似的。
偶尔老者和三公子也会加入到她们的聊天内容,大家一起围坐在圆桌旁,边吃边聊,那种随意散淡,让沈千寻恍惚间突然忆起前一世与妈妈在一起的日子来。
那时高官父亲在外地工作,整日忙于官场应酬,很少抽出时间跟她们在—起,以致于在沈千寻记忆中,一直是跟妈妈相依为命,后来妈妈离世,带她的法医人虽好,却也是个性格清冷的人,久而久之,沈千寻都忘了家是什么感觉了。
但这个偶遇的老妇人,却让她恍惚间似是重返旧时光,在妈妈温暖宠溺的目光中尽情欢笑,不知人间愁为何物。
这种感觉,很奇妙。
两日后,沈千寻辞行,临行之际,老妇人颤颤巍巍的拎了一大袋东西给她,也不知都装了些什么,鼓鼓囊囊的,沈千寻无语接过。
老妇人咕哝着嘱咐这嘱咐那,又非要三公子送她一程,沈千寻不忍拂她的好意,便点头应允。
半路上,三公子突然开口:“你骑马的技术这么好,动作敏捷,身手利落,人贩子怕是不敢拐卖你吧?”
“那三公子说我是什么人?”沈千寻安静的反问。
“知道龙潜国的人。”三公子淡淡答,“其实,我刚才很想开口,请求姑娘留下来!”
“为什么?”沈千寻看着他。
“因为前面是死路一条!”三公子叹息,“可是,我又觉得你性子倔强,肯定不会听我的劝告,若因此对我产生戒心,反为不妙!”
“看来你已知道我是什么人!”沈千寻勒住缰绳,“那么,你呢?你又是什么人?”
“一个懒散的闲人。”三公子看着她,目光柔和,一如往常:“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可我娘那么喜欢你,这是难得的缘份,我们都想你留下来!”
“谢谢三公子美意!”沈千寻深吸一口气,缓声道:“刚刚三公子也说我性子倔强,哪怕面前是死路一条,也是非要撞上去不可的!”
“是啊!看出来了!”三公子轻叹一声,向她伸出手来:“那么,我就送你到这里了,希望还有机会再见到你!”
“后会有期!”沈千寻伸掌与他相击,掌声清脆响亮,她的笑容亦明艳清澈,一如秋日万里无云的晴空,一击过后,她即打马离去,奋勇前行的姿态,如一支离弦的箭,锐不可挡。
三公子盯着她的背影看了一会儿,若有所失的调转了马头。
沈千寻纵马疾驰,星夜兼程,向龙都狂奔而去。
八日后,满面烟尘精疲力尽的她终于赶到了白云山附近的一条山道上。
此时正是正午时分,秋老虎的威力很大,阳光火辣辣的照在人的身上脸上,刺得人眼盲。
沈千寻怀疑是自己的眼出了问题。
白云山上的白云馆,好像笼罩着一层浓重的黑烟。
她把眼睛揉了又揉,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白云馆确实是在冒烟,不,应该说,是在燃烧,浓烟之中,火舌时隐时现。
她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急赶几步,冲到道旁的一个茶馆旁,那里人头攒动,所有的人都对着白云山的方向指指点点,间或有议论声传出来。
“白云馆走水了!”一个外地人连声惊呼。
“这都烧了两天两夜了,你刚看见啊?”店小二绕着毛巾回。
“那上面不还住着四皇子吗?”又一人惊叫起来。
“何止四皇子?我刚还听一个当兵的说,那里面还住着一个大人物呢!”一个腆着肚子的富商神秘的说。
“谁?”大家的眼睛一齐望了过来。
“就是以前龙潜国的那个国主宇文轩啊!”富商得意的回。
“他不是早就死了吗?”一个瘦子急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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