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四。
云琰在客栈醒来,陌生的床铺硌得有些不舒服,他起身推开窗户,清风自来。随后,接着行走。路过街边,看见紫钗,她正在用讨来的钱吃阳春面,夹一跟面,一点一点的咬断。
他看见她牙齿很白。
吃香粗俗。
逐渐的,将视线从她黑不溜秋的脸,移到脚上,视线定格在她那双露出脚趾头的破鞋上。
转身。
给她买了新鞋。
她不道谢,也拒不接受。
微凉的少年,大庭广众下,扯下她的旧鞋,低身给她换新鞋,新的棉鞋,将她冻的红肿的脚包裹在内,她挣扎着,“男女授受不亲!”
他扯唇,“你这能叫女的么…”
紫钗十三岁。
和云琰年岁相仿,只是长期营养不良,像个刚泡进水的豆子,连小豆芽都算不上。
她吃完阳春面,将汤喝尽,再舌忝了下碗,直到里面没有一丝汤渍,才停止,一副穷死鬼投胎的模样。抬起一双倔强的眼,看着少年,“我不缺鞋。”
他一怔。
瞧着她,“行了,别打肿脸充胖子了。你有多穷,我怎可能不知道。”
她狡辩,“我不穷。”
此举属于标准的,睁眼说瞎话。
他伫立在光影中,周身披着万道银光,“你还不穷?你穿得起秋裤么?你吃得起茶叶蛋么?”她扯了扯唇,“我…”
见她欲说还休。他塞给她银锭,她死活不要。
他最终拂袖离开。
望着他的背影,紫钗抬眼,眸子一瞬间变成了红色,并非生气而泛红,而是纯粹的红色瞳仁。她脑子闪过他的颜,垂头一叹。
云琰,你会后悔的。
他日。
你我定刀剑相向,生死相搏!
正月初五。
云琰一身白衣,策马而行,走的是宽敞的大道,即将出城门时,撞见紫钗被人鞭打,说是她手脚不干净偷了东西,他从马背上跃下,替她给债主赔了银两,给她一把匕首防身。
那匕首,是娘亲给的。
爹爹用过的。
虽非神剑,但锋利程度,远胜世间凡物。
她的手按着伤口,如以往那般,将他的善意推远,“我不要你的匕首。我的事情,也不轮不到你管,谁稀罕你自作多情,对我好,替我还债!”
云琰,“…”
冥顽不灵是病。
得治!
他自怀中拿出伤药,挽起她已经破的没法看的袖子,用指尖涂药,抹在她的伤口处,“我要走了。你好自为之。”
她抬眼。
一抹异样的情绪暗涌。
开口,“祝你命途多舛、一路坎坷。祝你随便走两步都能遇到劫难,生死难测。祝你前面是荆棘,后面是悬崖,进退不得。祝你求死不得…”
伤在外面。
总比死在我手里好!
云琰接着给她抹药,一寸寸的拂过她到处是暗伤的肌肤,薄唇一启,“最后这句,我收下了,求死不得,就是死不了,死不了就是福寿绵长。”
最终。
他绝尘而去。
紫钗的眼球,再度变红,如同被生生嵌入瞳孔的血珠。她突地想起一句话:谁家少年曾白衣。望着他的背影,她怅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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