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逛了好几条街,身上的银子都逛得差不多了。
皇甫擎天这货,一看就是没买过东西的主,不讨价还价也就罢了,居然挑拣也懒得,每次见她对什么东西有兴趣,他就直接大手笔。
买东西不是这么买的,好不好?逛街也不是这么个逛法儿,好不好?
走到街巷的拐口,前面三条岔路,皇甫擎天征询池凌儿的意见:“还想买些什么?”
“其实逛街不定要买,有时候就看看也行,不用每次都掏银子。”池凌儿趁机给某个阔绰的家伙洗**。
皇甫擎天听着很是纠结:“看上了也不买?”
干看着不是很着急?
“欣赏欣赏就好,不必非要盘回家。”池凌儿发现要给某人灌输不同的观念似乎很难。
很显然,对皇甫擎天来说,要接受某女的观点确实不容易。
喜欢就是喜欢,对于自己在意的东西,自然要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
“放回家慢慢欣赏,岂不更好?”这回,皇甫擎天着实没弄懂池凌儿的心思。
他没有讨女人欢心的经历,不过自小在皇宫长大,见识过形形色色的后宫妃嫔,自以为对女子还算是很了解的。想他母后,身为一国之母,荣华富贵在身,要什么首饰钱财没有?在世时,不也会因为父皇赏赐一副首饰而欣喜不已。
他以为,女人对于首饰配件的喜爱是天性使然。他以为,但凡女子都喜欢自己的夫君对之慷慨大方,要什么便给什么,想什么便能有什么。那样不就能传达夫君的爱意?
池凌儿无可奈何地扁扁嘴:“王爷不觉得逛街的过程,挑选东西的乐趣,远远大于购物本身?要真是看上什么东西就买,那这整座墨都城不知道多少好东西,王爷莫非都买回去?”
“如果凌儿喜欢,都买回去也无妨。”他倒是大方。
都买回去?王府能装得下?
算了,这种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与他说了,也是白说。
“走吧,赶紧找个地儿填饱肚子。”池凌儿道。
皇甫擎天眼瞧着那边儿还有好些新奇的玩意儿,之前池凌儿都很感兴趣却没下手,不想败了她的兴致,遂出声询问:“真不买了?”
“还买?你真想当掉自己身上那块玉佩?走啦,还好我退了几件东西,不然这会儿连吃饭的银子都没了。”池凌儿彻底被打败了。之前为了给她买一支几文钱的小发夹,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将自己随身佩戴的宝贝给亮了出来。
他到底懂不懂得什么叫等价交换?如此破费,真的一点儿都不心疼?据她目测,那玉佩应该跟了他很多年,算是个稀罕物件吧!
“想吃什么?”皇甫擎天这货,被池凌儿鄙视了一番,居然还笑得那么灿烂。
池凌儿四下望了望,看到前方一个卖汤圆儿的小摊点,乐呵呵地道:“横竖身上银两不多,也上不了大酒楼,我们就那儿去吃,好不好?”
“好。”永远都是这么干脆,对她的要求照单全收。威风八面的当朝亲王,令皇帝也畏惧三分的人物又怎样?还不是陪着心爱的女子蹲在小摊点儿前当街吃汤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