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门口,欧阳逍见钟若曦不开口,于是抢下说到:“有什么事情啊?”
钟若曦想了想,口气略带犹豫地说:“候敬廷在哪里把玉婷摔成那样的?”
“在公司,我当时和小黄在办公室里,不知道。出去的时候就已经成这样了。”欧阳逍如实回答,眼中满是悲愤。
“候敬廷去星云做什么?”钟若曦又问。
“和你男朋友有关。”欧阳逍不想隐瞒钟若曦。
“什么?和君墨有关?他是不是想当旗风社的老大啊?他能把君墨赶走吗?”钟若曦一激动,居然抓住欧阳逍的胳膊,看着欧阳逍的眼睛问到。
“你好像很在乎古君墨能不能做旗风社的老大,其实,你在乎的不是古君墨,而是他的地位,对吗?”欧阳逍看到钟若曦如此失态的动作,什么都明白了,于是,便不顾什么情面不情面的了。
“不是,逍,你听我解释。”钟若曦急了,为了不把关系弄僵,钟若曦居然称呼起了欧阳逍的小名。
而这一切在刚刚赶来的古君墨眼里看来就是钟若曦抓住欧阳逍的胳膊,含情脉脉地和欧阳逍说:“逍,你听我解释。”
大爷的,抢星儿没成功,现在还想抢若曦?古君墨顿时怒火中烧,一个箭步冲上前,将钟若曦拽着欧阳逍的手松开。然后,甩手狠狠地给了钟若曦一个耳光,心里想:真是个臭女人,早知道这个女人这么不值钱,还不如留在家里上沐星儿呢!
看到古君墨打了钟若曦一个耳光,欧阳逍顿时看不惯了,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打女朋友呢?开口就是这么一句:“古君墨,你干嘛打若曦?”
“呵呵,若曦?叫得够亲热的啊!果然是一对奸夫****啊!我告诉你,我不光打她,我还要打你!”说完,古君墨就动手了,一个高抬腿,横空扫向欧阳逍的脑袋。
欧阳逍也是自幼习过武的,哪能轻易被古君墨踹到自己的脑袋?身子往后一仰,直接躲过了古君墨的攻击。这一幕在钟若曦的眼里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她虽然是学医的,但从小也多多少少学过一点舞蹈,可是,让她下腰她都下不去,而欧阳逍一个大男人却生生下去了这个腰!
听到外面有打斗声,小黄赶忙赶了出来。他知道自己立功的机会又到了,他自然没有欧阳逍能打,帮不了欧阳逍什么忙,但是,他可以劝架啊。
“哎!别打了,总裁,凤社长,咱别打了,都是若曦身边的人,我们应该和睦,不然让若曦怎么办啊?”小黄说的句句是理,见两人还打,小黄瞅准时机往两人中间一冲,古君墨一脚正揣在小黄的小月复上。
小黄痛苦地蹲在地上。
“小黄!”欧阳逍叫了一声。两人停止了打斗,围了上去,钟若曦也走上前,对小黄说:“没事吧?要不要我帮你看看。”
“不用了,若曦”,小黄用痛苦地声音说道,抬头看了看欧阳逍和古君墨,“总裁,风社长,我知道你们两个有过节,但是,今天若曦在这里,你们一个是若曦的朋友,一是个若曦的男朋友,你们就看在若曦姐的面子上,不要打了,好吗?”小黄用诚恳的眼神看着古君墨和欧阳逍,古君墨看了眼小黄,对欧阳逍说:“算你走运,要不是你手下维护你,我早就把你打得去见阎王了。”
“哼,古君墨,你别不自量力了,谁能打过谁还不一定呢!”欧阳逍反唇相讥。
“好了,总裁,咱不吵了,不吵了。”小黄的声音听起来仍旧痛苦。
“嗯。”欧阳逍点了点头,伸手去扶小黄。
古君墨看了一眼钟若曦,脸上鲜红的五指印显得格外显眼。古君墨心里一阵得意,这就是背叛他的代价,不行,不能把她留在这里,不然岂不是便宜了欧阳逍?想到这里,古君墨拉住钟若曦的手说:“走!”之后一使劲,就要把钟若曦拽走了。
“等一下!”钟若曦大叫到。
古君墨站住,看着钟若曦,“怎么?难道你还想留下来不成?”
“你先松手。”钟若曦甩开了古君墨的手,对欧阳逍说:“小黄的声音不对劲,看样子伤得挺重,君墨出脚一直都是用尽全身力气的,所以,刚才误伤到小黄的那下应该不轻。我先带小黄去做下检查吧。”
“嗯,我和你一起去。”欧阳逍扶起小黄,对钟若曦说。
“不了,你还是去看着玉婷吧。”钟若曦说到,然后转过头对古君墨说:“都是你干的好事儿,还不快扶着?”
古君墨自知自己伤人在先,理亏,于是没有再反驳什么,上前扶住小黄,和钟若曦走了。
检查的结果很快出来了,虽然小黄身上有一大块淤青,看上去都触目惊心的,但是只是皮外伤,好歹没有伤筋动骨,欧阳逍为了这件事特意给小黄涨了工资,从底薪七千一下子涨到了底薪一万。并且医药费欧阳逍全都掏了,让医护人员把小黄照顾得很好。
河姆渡大酒店,古君墨和手下的几个弟兄们站了一排。
“你就说你卖不卖吧!”周原大声说到。
“周原!”古君墨不满地叫了周原一声,“我们是来协商买酒楼的,对温老板客气点,我们不是强买强卖的。”
然后,又笑着对温老板说:“温老板,实在是对不起,我这个兄弟打架出身的,可能脾气冲了点,说话有点不周到,温老板您别见怪,要是有不对之处,我替我这个兄弟像您道歉了。”
看到古君墨和自己道歉,河姆渡大酒店的温老板愣了一下,他知道旗风社是本市最大的黑社会,没想到旗风社信任的老大居然如此知书达理,这真是出乎他的意料。
“不知道凤社长买我这个生意并不是特别好的酒店要做什么啊。”温老板说这话是发自内心的,他确实想不明白以旗风社那么大的实力为什么非要买这个不起眼的酒店。
“实不相瞒我就要结婚了,想在温老板的酒店举办婚礼……”古君墨说道,语气中全然没有一点快要结婚的喜气。
“噢?原来如此,凤社长即将结婚可是件大事,只是不知道女方是谁?”温老板好奇的问道,以古君墨现在的地位,他要是结婚了,整个市只怕都要震动一番。
“钟家二小姐,钟若曦。”
“既然是和终身大事有关,那我也不能太坚持,只是,我全家人都靠这个酒店吃饭呢。要是这个酒店没有了,我还真养活不起一家人。”温老板说的也是实话。
“这个我知道,温老板,你看这样行不行?”古君墨伸出三个手指头给温老板看。
“这个……凤社长,您别生气,三百万真的不行啊,别看这个酒店小,可是,那也不止您给的这个数啊。”温老板一脸为难地说。
“不,温老板您误会了,我知道这你唯一的产业,我怎么可能忍心让您和嫂夫人还有孩子没有饭吃呢?我说的是三千万。”古君墨笑着说到,收回了手指,微笑地看着温老板,等着温老板表态。
“什么?三千万?真的?”温老板有些不相信,如果说三百万他有些亏的话,那么,三千万绝对是不亏的了。
“真的。”
“成交!”
就这样,河姆渡大酒店易主了。
买下河姆渡大酒店后,古君墨找上了钟若曦。
古君墨故作温柔地对钟若曦说:“钟若曦,和我在一起好吗?”
钟若曦说:“在一起?我们现在不是就在一起吗?难道你的意思是?”
“是的,你愿意吗?”
“yes,ido(为了爱,我愿意)。”钟若曦的回答有点像ido婚戒的广告语,不,应该说这就是ido婚戒的广告语的最后的一句。但是,用在这种情景下是最应情应景的。
“傻瓜,你是不是喜欢ido婚戒啊?”古君墨笑着问到,搂住了钟若曦。
“是啊,他们家的婚戒很漂亮的。”钟若曦实话实说,一点也不掩饰自己内心的渴望,虽然,她喜欢ido婚戒的原因只是它的广告语很浪漫。
“我觉得普林娜家的会比ido家的好啊!”古君墨发自内心地说到,普林娜是他的一个同学创立的品牌,已经成为了国际名牌。
“不嘛,那种爆发户的东西是衬托不出来气质的。”钟若曦这话也是发自内心的,她真的认为戴普林娜婚戒的人很俗,尤其是戴着普林娜挤地铁的人。钟若曦觉得那种人是最典型的虚荣之辈,明明就没什么钱,出门都打不起车,却穿着一身的名牌,背着大牌的包,戴着打牌的钻戒,拿着根本就不实用的功能强大但是性价比超低的国外影星喜欢用的手机,每天挤着公交车或者是地铁,却总说自己有钱。一旦有人问他们为什么不买车,他们就会说:“我现在的钱刚刚够买一个a6的,剩下的钱都被股票套住了,我想再等等,等我的资金周转开了,我会直接买一个q7的,一步到位,你们也知道,a6是不符合我的品位的,那根本就不够档次。”而实际上,他们所有的存款加起来也不够买一辆比亚迪,如果跟亲戚们借点钱兴许还能分期付款买下一辆qq,还没有拍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