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越发的奇怪了,阿芳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她说话怪怪的?为什么一直叮嘱我暂时不要出去?她越是这样说,我心里越发的好奇,于是起身走出了琴房,来到一楼客厅。
凌隽坐在沙发上,怀里躺着一个女子,两人正在调笑,极为亲热。
原来如此,阿芳是担心我看到凌隽和别的女子公开**我会生气,虽然凌隽当我是仆人,但在阿芳她们心中,我依然还是凌家的女主人。
我转身要走,凌隽叫住了我。
“站住,过来给我们削苹果。”
我停住脚步,走过去从桌上拿起一个苹果,若无其事地削了起来。
“秋荻?”凌隽怀里的女子看到我,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一愣,只好看她,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圆脸,眼睛很大,鼻子上有一颗极小的痣,像某影星,这人我认识,她叫叶晴,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上高二时她辍学,后来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了,这世界真他妈的小。
她穿着勉强能包住臀部的超短裙,修长的玉*腿很是显眼,上高二时我们还在是青涩少女,她就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了,转眼两年多过去,她更显成熟和妩媚。
“是你啊,真巧。你们继续,我给你们削水果。”我淡淡地说。
叶晴从凌隽的怀里爬出来,理了理头发,“你怎么会在这里呢?你们是亲戚吗?”
她说的‘你们’,当然指的是我和凌隽,我和凌隽相差了近十岁,而且我以前是富二代,她自然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嫁给凌隽,外界只知道我爸半年前去世,但齐氏企业的巨大财务危机,却极少有人知情。
在叶晴的眼里,我现在还是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齐家大小姐,她当然不会知道我现在已经变身女仆。她认为我和凌隽是亲戚,是过来做客的呢。
“我是凌先生家的仆人。”我坦然承认,并不觉得尴尬。
叶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相信:“怎么可能??”
也是,别说她不相信了,如果我不是亲身经历,我也不相信自己一个堂堂的大小姐会沦为女仆。
“她说的都是实情,她就是我们家的女佣,你不用理她,和下人说太多话,会失了身份。”凌隽一把揽过叶睛的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叶晴想再说什么,凌隽没让她说,忽然抱起了她,向卧室走去。我将削好的苹果放在桌上,回琴房弹琴去了。
到了晚饭时间,阿芳在外面叫我吃饭。
来到饭厅,只有凌隽一个人在喝汤,叶晴已经走了。我猜想凌隽应该是对她说了什么,所以她才连招呼都没和我打就走了。
其实我和叶晴以前关系非常的好,叶晴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父亲不务正业,经常喝醉,然后就打骂她,青春叛逆的她就和社会上各类混混结交,最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结果谁也不愿负责,她哭着求我帮她,我花钱陪她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其实那点钱对当时身为富家千金的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她来说却是大恩情了,所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做过人流手术后她又回到学校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然后就忽然消失了,甚至都没有和我这个好朋友道别,我当时猜想的是道别只会徒增伤感,所以她索性决绝离开,这样对大家都好。
世事真是无常,没想到今天竟然在凌家碰上她了,从名份上来说,我在凌家虽然不受待见,但也算是正房,她现在扮演的角色,自然就是小三了,我们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重逢,上天真是要有多残忍就有多残忍。
“我老同学叶睛呢?怎么不留下她吃晚饭?我还想和她叙旧呢。”我故作轻松地问。
虽然没有指名问谁,但白痴也听得出来是在问凌隽。
凌隽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地继续喝汤。
凌隽不说话,阿芳她们当然就更不敢发话了,饭桌上陷入死水一样的沉默,只听到大家嚼食物的声音,气氛沉闷得让人想要逃离。
“她是你同学?”凌隽终于还是忍不住说话了。
“高中同学。”我说。
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心里的反应自己也搞不清楚,更无法把握。凌隽在酒会上和露妮一干美女亲热,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但他和我以前的好朋友在家里公然苟且,我虽然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但心里其实很上火。
那种情绪应该不算是吃醋,因为吃醋的条件是对当事人有爱意才会吃醋,但我对凌隽这个恶魔显然没什么爱意,如果她这么凌辱我我都还会爱上他,那我真是贱得不可救药了。
但我内心上火是真实的,我表面上可以装得云淡风轻,但其实内心真是不舒服。我知道我必须要强忍住自己的火,凌隽要找女人,随时可以找一大把,然后在外面的酒店开个房办事就行了,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张扬地带回家来,这完全不像是他一惯低调神秘的作风,所以我猜想他这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我甚至怀疑他虽然抱着叶晴走进了卧室,但其实他对叶晴什么也没有做。这个恶魔并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迈不动腿的贱男人,叶晴虽然漂亮,但和混血美女露妮相比,不管是身材还是风情都差了一大截,凌隽面对露妮尚能稳住,更何况叶晴这样充满风尘味的女子?
这或许是我自我安慰,人在面对自己不愿面对的事实时,总能找到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自欺欺人。我也是凡人,自然也不例外。
“她在床上的表现真好,痛快。”凌隽得意地说。
“是么?那你以后经常带她来啊,我也正好有个老朋友叙旧。”我喝了一口汤,面无表情地说。
凌隽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我猜想我但凡流露出一丁点的醋意,他都会很有成就感,但我却偏不!这让他很是沮丧,他精心安排的这出戏,对我一点杀伤都没有,他当然不甘心。
“你是我妻子,我带其他女人回家,你竟然一点也不动怒?”他果然不甘心地问。
“是女仆。”我用三字经纠正他的说法。
“可你明明就是我妻子!”他把碗筷重重地放在桌上,碗里的汤洒了出来。
阿芳她们低头吃饭,一句话也不敢说,谁也不敢相劝。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无所谓。”我冷冷地说。
他站起身来,“阿进,备车,我要去朝会。”
朝会是万华市最大的娱乐基地,是男人的天堂,那里有男人想要的一切,美酒美女美食,据说那里有岛国过来的女优,也有欧洲来的金发碧眼,还有全国各地筛选出的女敕模,据说持那里会员卡的男人都是成功人士,普通土豪根本没资格进那销金窟,如果一些小的私企业主非要打肿脸充胖子进去逍遥一下,最后都会月兑层皮,不是被那里的赌场榨干,就是被美女们榨干,消费实在太高。
这些都是以前二叔他们喝酒时聊天我偷听来的,连二叔那样见过世面的人说起都亢奋的地方,自然是酒池肉林奢糜到极致,所以那地方叫朝会,暗喻只要有能力进去的男人,都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华夏男人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有帝王情结,都有高高在上让人三呼万岁的憧憬,那些宫廷剧不但女人爱看,男人也看得口水直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也意yin着哪天自己也能像古代的皇帝般三宫六院的伺候个爽,而朝会就满足了男人们这样的需求,所以全国各地都有慕名而来消费的客人。
当然,都是有钱的客人,没钱,就只能远远地站着看的份,大门都进不去。
凌隽当然是能进得去的主,以他的财力,就算是天天泡在朝会里也没问题,现在我没有按他的要求表现出醋意,他又不爽了,所以他要去朝会消费。
按常规的情况来说,老公要去那样灯红酒绿的地方鬼混,做妻子的当然要阻止,就算是敢怒不敢言,至少也要生气,但我不会,我依然津津有味地喝汤吃饭,完全没事一样。
凌隽回头看我还是毫无反应,气愤地砸门而去。
人性果然很复杂,我越是漠视他,越是鄙视他,越是无所谓,他就越希望我表现得很在乎的样子,这算不算是犯贱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很有趣,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混蛋,就是要加倍地漠视他,让他觉得他的存在对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凌隽已经坐在客厅里看早间新闻。
他脸色正常,并没有宿醉后的颓废。也许他昨晚压根就没去朝会,不管他怎样混帐,但我直觉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因为他每天都会早起晨练,然后规律地看新闻,读财经杂志,然后通过电话往他的公司发出各种指令。
他从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参加的酒会也是极少人参加的那种,认得他的人都是这个城市的上流社会中最精英的那一部份,所以外界才会流传他是一个老头的说法,而且报纸上也经常会有拍到凌隽在某处钓鱼这样的报道,报道上的照片就是一个老头,我有时会想,那些报道说不准就是凌隽本人花钱登的,为的就是误导大众,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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