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终还是说服了尚云鹏他们,他们答应带我一起去坎布。
但他们有条件,那就是要我把自己弄得很丑才行,要丑得让人看了我没有什么兴趣的那种。
这确实是很难,我总不能用刀子在自己的脸上划上几刀破相,我为了凌隽我可以做得到,但是凌隽恐怕不会同意,如果我因为他而破了相,他也一辈子不会开心。
“你们有什么好办法,让我变得很丑?”我无奈地说。
“办法倒是有,只是不知道你受不受得了?”田杰问。
“为了救凌隽,我死都愿意,没什么受不了的。”我坚定地说。
“把你自己弄得很脏乱,换上迷彩服,再往脸上抹些油彩,这样看起来不会太怪异,也能掩饰你的真面容,当然了,因为在丛林中出入,脸上抹油彩也很正常,但你从现在起不能洗澡,你必须要够脏,没有男人都不会对脏女人感兴趣。”田杰说。
“不能洗澡?”
我虽然猜到他们的主意肯定不会让我很舒服,但我还是忍不住叫了起来。
“不能,你要变成一个很脏很邋遢的人,这样你才能更安全。”田杰说。
“好吧,我答应。”我只好妥协。
第二天一早,我换上了田杰他们给我找来的衣服,衣服偏大,穿上之后我把头发盘起,再戴上帽子,抹上油彩,我从外形上几乎就完全丧失女性特征了,虽然仔细看还能分辨出我是个女的,但也和美女之类的词没什么关系了,确实是完全失去了吸引力。
走进丛林之后,发现尚云鹏他们让我不洗澡的要求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就算是我洗了澡,这一路的翻山越岭也会让我累得一身臭汗,原始森林的恐怖不亲历很难想像得出来,那里几乎是没有路的,马帮们走的路基本上就不能算是路,放眼看去到处都是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明显的参照物可以作为路标,要不是跟着马帮着,我们肯定一进丛林就找不到东南西北了。
因为没有参照物,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远,从小娇生惯养,从来就没有吃过这样的苦,走了两三个小时后,我就不行了,脚起泡了。但我为了不耽误大家的行程,我只好硬挺着。
“嫂子,你是不是走不动了?我来背你吧?”尚云鹏最先发现了我的不对劲。
“我没事,继续走吧。”我勉强笑道。
“你脸色苍白,而且全是汗,你肯定是走不动了。”尚云鹏说。
“肯定是脚起泡了,他这样的大小姐,哪受过这苦啊,我们换着背着她走吧?”田杰一下子就猜中我的问题了。
“真是脚起泡了吗?嫂子,我们背着你走,没事的,我们三个大男人轮换着背你,没问题的。”尚云鹏说。
“没事,我能挺得住,大家继续赶路吧,是我自己要求跟来的,哪能连累大家,继续走吧。”我说。
“小齐,还是我们背着你吧,你不用不好意思,大家就像兄弟姐妹一样的,照顾你是我们的责任,来,我先背一段。”
雷震海说着弯下腰,准备要背我。
“真的不用,我自己能走,我相信我能挺得过去,大家都不用说了,我真的可以。赶紧走吧。”
我当然不能让他们背着,为了凌隽的事让他们跟着受累我已经很内疚了,哪能还让他们背着我走,我就是脚走断了,我也得挺着。
“秋荻,那我给你唱哼两句歌吧,肯定很适合你现在的心情。转移一下你的注意力,你脚就没那么痛了。”田杰笑着说。
我心想你这会还有兴致唱歌,也难道真是一点都不累么?
“那好吧,你唱来听听。”我笑着说。
田杰清了清嗓子,开始哼哼:“拨开天空的乌云,像蓝丝绒一样美丽,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
这是一首很老的歌了,我很小的时候听到过,听到后面几句时,我心里一酸,眼眶红了。
我低下头看路,没有说话。
田杰看起来是个粗人,但歌还唱得不错。他好意逗我开心,但事实上我却被他一句‘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惹得差点哭出来。
“你瞧你唱得多难听,唱得小齐心情更不好了,你还是不要唱了。”雷震海说。
“啊?还行吧?我唱歌有那么难听吗,我只是想帮她转移注意力而已,没想到竟然让她听得如此不适应,竟然要把她唱哭了,真是罪过。”田杰说。
“没有了,唱得其实挺好的,只是我自己心情不佳,不关你的事。”我赶紧笑着说。
“其实我挺佩服你的,真的,你是我见过最坚强的女子,我要是能娶上你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子,那让我去死我都愿意,可惜你都是别人的老婆了,我要是早些年遇上你,我肯定追你。”田杰说。
“这话有些过了,田杰,他可是我大哥的女人,玩笑点到为止就好了,不要说得太过。”尚云鹏及时提醒。
尚云鹏和凌隽亲如兄弟,他自己对我从来都是非常尊重的,所以他也不允许别人对我有丝毫的冒犯,就算是开玩笑,也不可以。
“就是,小齐是富家千金,你就一丝,就算是早些年遇上她,你也追不了她,因为差了档次。”雷震海也说。
这话说得有些直接了,我担心田杰会怒。
“别这样说,田杰只是开玩笑而已,朋友之间开句玩笑没什么问题,你们不要太过当真。”我赶紧说。
“没事呢,随便他们怎么说都行,我也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迈不动腿的人,我说很欣赏秋荻,那是说的事实,绝不是轻佻之言,更没有要占便宜的意思,他是凌隽的老婆,但并不影响我站在一个男性的角度来欣赏她。”田杰说。
这话说得很诚恳,也很得体,但又有力地反击了尚云鹏和和雷震海。
三个男人这么一斗嘴,时间还真是过得快了起来,我的脚也不是那么疼了,看来转移注意力还真是有效,只是害得他们差点闹起来。
天色渐渐暗下来,密林之中天黑得比外面还早,才五点不到,周围已经很暗了。
“大家赶快些,我们在前面的一个村落休息,明天再走一上午,就可以到坎布了。”马帮的头领是个很壮的缅甸汉子,他一边招呼大家赶路,一边向我们走来。
“到达前面的村子后,你们就不能和我们同行了,接近坎布,就会有蒙巴的人盘查了,如果让蒙巴知道我们带着外人找到坎布,那他肯定会杀了我们的,所以你们不能再跟着我们了。”他用半生不熟的国语跟我们讲话。
“不行啊,我们如果自己单独走,那我们会迷路的,这样的丛林里一但迷路,那就死定了,你总不能看着我们去死吧?”田杰说。
“对不起,如果你们迷路,那你们不一定会死,但如果我让你们跟着我,我们这一队人就肯定会死,今晚在这里休息一夜之后,明天到坎布就不远了,你们只要小心一点,能走到坎布的。”马帮领队说。
“你们这样做太过份了,把我们扔在这里不管,这丛林里到处都一样,怎么走啊?”雷震海说。
“这就是你们的事了,反正你们真的不能跟着我们了,原来收你们钱的时候也是说好的,不能一直跟到坎布,不然我们就死定了。”领队说。
“好吧,不用为难他了,人家也有难处,那就这样吧,明天我们自己走好了。”尚云鹏说。
“不行,这丛林里根本就没路,怎么走啊?我们如果不跟着他们,我们就死定了!”雷震海说。
这个雷震海还真是死脑子,马帮的人走了以后,我们跟在后面就行了,这么简单的问题我们大家都想明白了,田杰他们闹一下其实也是故意的,只有他还没想明白。
“放心吧,我们大家都在一起,如果你死了,那肯定我们也得死,我们不怕,你怕什么呀?”尚云鹏说。
“就是,一个大男人那么怕死,还不如秋荻一个女子呢,真丢人。”田杰也出言相讥。
“你们不怕死?你们自己心里也怕得不行吧?只是装着不怕罢了。我还真不是怕死,我们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救阿隽,我们如果死在半路上了,连阿隽的面都没有见到,那不是白死了?要真是见到了阿隽,那死就死了,有什么了不起的。”雷震海说。
尚云鹏走过去拍了拍雷震海的肩:“放心吧,死不了的,没人会死,我们都会活着离开这片丛林,然后一起回国。”
“是啊震海,我们都会没事的,谁也不会死,马帮的人这么多,走过以后总会留下些痕迹的嘛,明白了吧?”我暗示道。
“哦,是啊,我们可以跟……”
“走吧,别废话了。”尚云鹏打断了雷震海的话。
田杰摇了摇头:“震海兄弟在澳城还能混成大哥,真是奇迹,看来澳城的江湖不够凶险啊。”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分明就是说雷震海的脑子不够用。
我担心他们又起冲突,赶紧催他们快走,三个男人互不买帐,一路上倒也增添了许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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