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天刚亮,郑铮已经在外面跑了一圈。她一直有这个习惯,为了保持清醒的头脑,能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情,在她处理事情前都会进行晨跑。
郑铮擦着额间的细汗,与檫肩而过的小伙子颔,小伙子还她一个灿烂的笑容。走过草地旁的木凳旁,跟年迈的老人家说声早上好,老人家硬塞杯热豆浆到她手中。
也许她天生就适合当公关,再加上她态度诚恳,经常笑面迎人,所以就算她不是每天出来晨运,这些人对她印象还是很好。
想起陈晓晓昨晚的短信,郑铮决定去买本《八周刊》,当她来到卖报纸杂志的小铺时,老板已经忙得满头大汗。
“老板,麻烦给我一本《八周刊》。”郑铮在铺上巡视一圈,都看不到有《八周刊》,心想《八周刊》虽然比不上陈晓晓他们杂志社的《日月星辰》,可平时经常书店之类的都能看到不少《八周刊》。
老板从板子底下掏出一本《八周刊》,眼睛里流露出恋恋不舍,“唉,这最后一本我本来是留给自己看的,你都不知道,今天《八周刊》刊登了谢影帝的绯闻,不到半个小时,所有《八周刊》都被卖光了,我想再拿点都没有了。『**言*情**』不过看在你份上,就卖你吧。”
老板对郑铮很有印象,她每次晨跑经过他的铺子时,都会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在这个冷漠的年代,甚少有人像郑铮这样热情和善地对待陌生人,所以老板对郑铮也比其他人好上几分。若是其他人想买,他才不会卖呢。
郑铮心想,杂志都被抢光一空,程志强现在应该春风满面,得瑟得很吧。
要对付一个人,就要先把他捧得最高,让他尝试成功的滋味后,再把他从高处踢到谷底,有明显的反差,他们的悲痛才会加倍放大。
郑铮掏出散钱,递给老板,书她并没有拿,“老板,我还要再跑几圈,这书我先放你这,你先拿去看,等下我再过来拿。”
看着郑铮转身离开的背影,老板布满皱纹的老脸感动不已,刚才他只是随便说说,没想到这小姑娘就放心上了。
郑铮迈开步伐,又跑了起来,直到远离书刊铺她才停下步伐,好累啊。今天她已经跑了好几圈,原本就打算买本杂志就回去的,听了老板的话,她又不好意思就这么走人,唯有先休息一会,等老板看完再回去吧。
稍作片刻的休息,郑铮大大咧咧地坐在木凳上,后背紧贴凳子的靠背上,线条优美的长腿一伸,头向后仰。
郑铮睁开眼对上的便是一抹绰约身影,紫色衬衫遮掩不住修长伟岸的身材,长长的青丝松松散散地用白玉簪挽起,阳光从他的背后倾洒进来,像从画中走出。他那妖冶深邃若潭水悠悠的桃花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看,他的眼神极具侵略性,让她觉得倍感压力。郑铮柳眉微蹙,想忽略也不行,于是抬起头来,直直对上他打量的眼神,咦?他的瞳孔是紫色的?难道带了美瞳?
男子扯出一个勾人魂魄的笑容,美得潋滟旖旎。随后便消失在日光中。
神经病!
郑铮只能用这个深奥而又笼统的词语来形容妖孽男子刚才的行为,正常人也不会走到别人面前用极具侵略又带有威迫的眼神看完人后,笑一下就离开,只有神经病才会这样做。
妖孽男子转身刚走几步,几名身穿黑衣的彪悍大汉不知从那里走出来,半跪在男子跟前,恭恭敬敬说道:“公子。”
男子嘴边的笑容越妖媚诱人,太有意思了,那个好强的女人挺狠的啊!
男子紫色眼眸在阳光下越深沉,他的紫色眼眸能看穿一个人的心,所以刚才郑铮在书报刊上的想法他全部都知道。如果说她对人狠辣,她却让他看到她心慈的一面,若是说她仁慈,可她给人设套对付人时,却异常凶狠。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呢?他可是非常好奇。
半跪的大汉们像受过长期训练似的,男子不说话他们就一直无声地半跪着,从他们脸上看不出一丝催促和不满。
男子收回思绪,冷默道:“走。”
他这次到都景可是为了一件无聊的事,没想到却被他遇到一个有趣的女人,这趟还不算亏。
“帮我调查一下那个女人。”男子离开是丢出一句话,跪在最前面的男子尊敬道:“是的,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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