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妻无冕 第十八章 反偷袭

作者 : 逃跑的蔷薇

马沿着崎岖蜿蜒的山路顺势而上,寒风佛面,倒给了人一种清醒的感觉。但斥候的一番回报,却让这种清醒变成了苦涩。

“怎么,五千余人?”张公素带着吃惊的眼神瞟了路遥一眼。“这些家伙是不是穷疯了,大年过的带这么多人来抢劫?”

“你先带着大伙找个地方隐藏起来,”路遥略微思索了一下,“我看看情况再说。”

“不好吧,”李载旬开始怀疑路遥的能力。“你是都尉,要有个万一,我们如何回去交待?”

“没事,”张公素却伸手拍拍他的肩膀。“都尉有的是本事。尤其在打探这方面,威武军中的斥候都盼望着她能传授两招。”

路遥带着几个斥候穿入树林,爬到树上。她仔细地观察一下,便带着斥候回到大伙隐藏的地方。

“嘿嘿,”路遥见到前来迎接自己的几个人,便笑语。“这回,我们真的要做个大买卖了。”

“都尉,”张公素等人见到路遥一副轻松的模样,心里也就有了底。“你说吧,该怎么做?我们听命从事。”

“好,”路遥见众人爽快,便开始下达命令。

“李统领,”最后,路遥命令李载旬。“你的人马就不用参加行动,只需要虚造一些声势。”

“虐造声势?”李载旬有些不解。

“就是人人在马尾巴后面系上树枝,然后骑马来回奔驰,让对方感觉我们有救兵,而且救援之数达到万人以上。”

李载旬眼睛一亮,明白路遥用的是何计谋了。于是他恭敬地说:“谨遵都尉之命。”

眼前这些都是跟着路遥进出草原的原班人马。对于路遥的话,他们很少怀疑。即使前方是人间地狱,只要路遥一句话,他们就会勇往直前。

“这次,我们不用马。”路遥便吩咐着。“每个人都要混进去,换一套对方的衣服。然后使用弩箭,击射所有的人和马。记住,谁射得人和马多,谁的功劳就越多。回去后,我都要论功行赏奖赏。为了防止误射自己人,每个人换好敌人的服饰后,都要在手臂上挽一个白巾,以示标帜。明白没有?”

“明白。”众人异口同声地说。

“行动!”路遥一挥手。

在李载旬的印象中,这一百多号人一眨眼就不见了。训练有素!李载旬觉得这种评价,都不足以表达他内心的震憾。

路遥悄悄地混进了马厩。对于草原人来说,马是他们最忠实的朋友和助手。在马的感官中。最发达的听觉和嗅觉。尤其是草原上的马,能从数里外靠嗅觉找到水源。马不仅能各种信号,从同类的叫声来区别性别和同伴,还能觉察出主人说话的语气以及表情上的细微差别。马对气味和声音有很强的记忆力,特别是对路途的记忆力惊人,可迳自从数百里外返回阔别多年故乡,素享有“老马识途”的美誉。

不过,马的视野虽然宽阔,可以看到360度。它在黑暗中也能看见东西。但是它的视线交叉很差。所以没有立体感,不能准确地判断距离。马的视觉不及人类,判断力差。无论是同类的模型或是画像等,它都信以为真。相传,马其顿王亚历山大让一位希腊的名画家给他画一幅骑马像。画毕,国王认为马画得不像。便差人把马牵回,欲使画家当众出丑。不料,马一见到自己的画像后,竟大声嘶鸣起来。画家微笑地说:“啊,我的国王。您的马比您还懂得艺术!”

路遥对于马的这些知识,可都是季嬷嬷亲口传授的。她混进了马厩,找到了推放干草的地方。便点起火。当火起,马夫跑进来灭火时,路遥已经放满弩箭在恭候着他们。草原人爱马如命,当他们把大量的兵力投入到救马的行动中时,路遥已经离开了马厩,与她那换了装的,手臂上缚有白巾的一百多名手下汇聚到一起。

这一百多号人原本就已把这个怀戎县搅了个天翻地覆。如今,又汇在了一起,手势弓弩更是无人可挡。那些入侵怀戎县的草原人从未见过弓弩,也就不知这弓弩是专门用来对付草原骑兵的顶尖兵器。加上这伙人才刚四处放火,见人和马就射,跟强盗没有多大区别。于是,大股的人马开始围剿路遥带领着的这伙人。

“都尉,要不要分开冲出去?”望着四周围拢过来的人马,有的人急了,便向路遥提议。

“不用,”路遥摆摆手,“在我们的地盘上,用得着这么蛮干吗?”

就在这时,对方阵营开始变得乱套起来了。路遥隐隐约约地听到从那边传来惊恐的叫喊声:“不好了,这小股的人马只是先锋队,用来拖延我们。他们后面的队伍来了,有数十万人!”

“撤,撤!”张公素等惊喜地从对方的阵营中听到了这个字。

“都尉,”他们齐齐望向了路遥。

路遥却望向那传来阵阵响动,似乎要把大地震动起来的地方,连连点头:“这个李载旬,果真不是一般的人物。”

“记住,射马重于射人!”眼见火候也差不多了,她便手向前一挥,对大伙道。“冲啊!”

“冲啊,冲啊,”这一百号人立即向对方阵营冲去。

随着马匹的大批阵亡,对方再也无心恋战,纷纷四处逃窜。

待李载旬领着兵马进入怀戎县城时,已见不到敌方的丝毫踪影。他由衷地感叹:“区区百人,竟敢痛击数千人。恐怕自幽州有记载以来,也只此一例。”

张公素等人却没有像李载旬这样长吁知叹,而是追着路遥问:“都尉,为什么射马重于射人?”

“在草原上,历代都流传有这个故事,”路遥便停下脚步,立马有人端来椅子让她坐下。“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

“什么故事?”张公素连忙问。

“据说,”路遥便娓娓道来。“某个部落被另一个部落打败了。其中,有个名叫阿布的士兵,因负伤连人带马被俘。晚上,人们把他双腿捆住,扔在营帐外。半夜,他的马因失去主人而哀鸣不已。阿布听到后,便悄悄爬过去。到了马跟前,他对爱马倾吐衷肠。随后,他用牙咬开了马缰绳,想让马赶快逃走。但是,马望着地上受伤的主人,立即卧倒在旁,**地嗅着主人全身,久久不肯离去。过了一会儿,这匹马好像如梦初醒,立即起身用牙紧紧咬住主人的腰带,飞奔而去。它一直这样衔着主人跑着,把主人带回了家。但它自己却因过度劳累而死去了。”

“哦!”有些人明白,有些人还是不明白。

“草原人之所以出奇制胜,主要靠的还是马,”路遥只得继续往下解释。“没有了马,他们何来奇,何来胜?”

这下,所有的人都明白过来,齐齐向路遥合拳作揖道:“都尉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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