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尘埃落定
真就是一条疯狗也就罢了,可偏偏还是一条发情的公狗。
被人打脸不要紧,但是身后还有一个宋茜,更何况,这个叫叶天的家伙,连脸都懒得打,一声不吭,出了门。
这比打脸还丢人。
事实上,宋茜没有追出去,她刚走出几步,却又退了回来,犹豫了一下,又走了几步,却再次退了回来,很多人注意到了这个穿着警服的女人在那儿来回几次是何用意。
像小脚女人一般,徘徊辗转。
最终还是又坐了下来,叹口气,拿起面前的杯子,里面却是没了水。
第一次,宋茜觉得自己理亏,如果叶天身后有一帮打手,哪怕只有一个,她也会好受一点儿,可是当他一个人站出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是以人多欺负人少,这是她跟叶天两个人的较劲,别人不应该掺合进来,想到这里,宋茜突然觉得刘铮很幼稚,非常幼稚,比不上叶天。
杯子一滑,勉强握住,宋茜被自己的这个想法有些吓到了。
“我警告你,叶天,你现在是在妨碍警察执行公务,往重了说,你是在拘捕!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跟我走一趟。”
出了酒吧,左转,走上二十分钟,那里就是双虹桥,也是公孙牧羊约战的地方,而刘铮,却恰恰堵在这条路上。
淡蓝色的警察证件亮在叶天面前,这是刘铮所有自信的来源,一般人见了这证件,特别是像这种酒吧夜总会里面的人对这个证件的恐惧已经达到了极致,他相信,这个叶天所谓的无所谓不过是装出来的罢了。
“这么大个人了,就靠这玩意儿活着的吗?”
刘铮一愣,随即脸色变了,找死!
“叶天,刘警官这次来不过是问你一些酒吧的保安事项罢了,你可别给脸不要脸了。”张志强身边也有女人,也是警察,但是不同于宋茜,只不过是个上班淘宝下班泡吧的女人罢了。
张志强不是为了这个女人,而是为了刘铮刘大公子,和刘铮一样,张志强站在了叶天前面。
叶天似乎被这个张志强吸引住了,很普通的面孔,但是不普通却是那双闪着精光的眼睛,那是势利眼,不然,他站是位置也不会比刘铮稍靠后三厘米。
很微妙的距离,但是叶天看到了。
“我说了,等我十分钟,十分钟后我要是还能活着回来,我一定跟你们走一趟。”看着那黑夜里双虹桥的影子,叶天淡淡地说道。
“哼,你当我是傻子吗?少废话!”只以为是叶天怕了,张志强的胆子也大了些,看到刘铮把证件收了起来,他知道,往后的事情就该自己做了。
张志强伸手去拨拉叶天的肩膀,想让他转过身去,不料,这一拨,手腕处却是传来一阵生疼,原是那一天反手扣住了自己的手腕,“不要再挡着我,我快时间了。”
这句话,公孙牧羊在酒吧里也跟叶天说过。
被叶天随手一甩,张志强打了一个趔趄,闪到了一边,叶天看着他,心里冷哼一声,他当然知道自己的这一甩力气有多大,但还不至于把一个人弄的趔趄的地步。
“你袭警!”
像是暗号,刘铮一喊,其余的人再没有理由无动于衷了,五个人,齐刷刷围了上来。
事实上,刘铮堵叶天堵的刚刚好,既没有在酒吧里面拦着他,也没有在酒吧门口,而是在叶天走到一个小角落的时候在挡住了他的去路,目的显而易见。
叶天心里叹了一口气,这整整一天的养精蓄锐没想到会浪费在这几个小喽啰身上,出师不利啊。
官匪一家亲,叶天是匪,刘铮是官,可是这动起手来,却是没有半点儿余地,半支烟的功夫,地上躺着下了五个人,还有一个人站着,是个女人,叶天对她礼貌地点了点头,“麻烦一下,转告你们那位宋大队长,若她还念着那一巴掌的情分就让我歇息两天,不至于弄一堆人民公仆来压我,小民怕折寿。”
说完,头也不回地大步朝天而去,双手插兜,外八字,嘴里哼哼着最通俗的《爱情买卖》,活月兑月兑一副痞子人渣样儿,哪里来的方才半点儿的冷酷高傲。
我尽放荡,如是超月兑。
就这样放荡着,叶天来到了那双虹桥之上,两道巨大的斜拉绳横刺苍穹,向两张大弓,又像公孙牧羊的那有些驼的背。
青衫长袍麻花辫,大烟枪忽明忽暗,有点儿萤火虫的感觉。
“遇着麻烦了?”
“嗯,几只狗而已,你呢?来多长时间了?”
“没多长,刚抽了几口烟。”
说到烟,叶天模了模,拿出一根烟,是苟玄的中华,这还是他第一次抽这烟,以前他只见过老队长抽这烟,刚开始他还眼馋的不行不行的,后来才知道,老队长口袋里有中华不假,但是那中华烟盒里装的却是“红山茶”,那种三块五一包最便宜现在几乎已经停产了的烟。
点着烟,借着火微微可以看见打火机上印着的那种穿着泳装的曼妙女郎,波涛汹涌啊。
“来一根?”叶天举着烟盒问道。
公孙举了举烟杆,“我好这口。”
几乎是心有灵犀一般,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叶天抽着烟,趴在了栏杆上,看着眼前这一片黑黢黢的景色,河岸边七扭八歪的柳树,半拆半建的建筑,成堆的建筑垃圾,新立起来的路灯,还有远处灯光闪烁的酒吧街。
这是一个新旧参半的地方。可是这关桥上这俩人什么事,不过是两个过客罢了。
双虹桥是新建起来的,地上铺的是沥青,据说这种材料比水泥对车辆的伤害比较小,因为它有减震消震的作用。叶天脚下皮鞋摩擦着,还真是有几分柔软,停止摩擦,轻轻一踩……屁的建材!脚掌处出现了一个大坑。
公孙看在眼里,随着烟锅子的明暗交替心里也恍惚不停,“你这手千斤坠练得有些年头了吧?”
中华烟好绵,有些粘嘴,叶天吐了吐舌头,心不在焉,“练着玩儿的,终归是比不了行家。”“啐”,吐了一口唾沫,抽多了“红山茶”到底是享受不了这软中华。
“等我一会儿,我就快了。”看到叶天丢掉了烟头,公孙嘬巴着烟枪说道。
“不急,指不定这就是最后一口了呢。”低头随意地拨拉着那个踩出来的坑,里面的石子水泥被拨拉出来不少。
微风阵阵,却有些闷热,看了看天上,大月亮挂在那里,也不像是有雨的天气,怪哉。
看着那轮月亮,叶天突然想起了曾经一个算命先生说的话。在庙会上,那瞎子在给叶天看完面相手相之后,只说了四个字,“孤月独明”,叶天问他什么意思,那瞎子摇摇头,“天机不可……”“泄漏”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叶天转身就走,不就是想要钱吗,老子才不给你呢。那算命的瞎子骑着没了气的破二八自行车赶着叶天,愣是追出去了二里地,还没追上,气的他大骂叶天是兔崽子,要不怎么跑得这么快。
想到这里,叶天笑了笑,“放羊的。”
公孙一愣,然后也笑,“什么事?”
“曾经有一个瞎子给我算过命,说我是‘孤月独明’,你懂的多,你给我说道说道,这是什么意思?”叶天仰着头看着那轮圆月问道。
“……你小子没给人家钱吧?”
被看穿了。“没有,一个瞎子能看出个什么?”
嘬了一口烟,那明光终于黯淡了下去,烟锅子抽完了,照旧,往鞋底子上磕了磕,把烟袋子卷巴了卷巴缠在烟杆上,“你不懂,瞎子看人,那才是最狠的。”
终于要开始了。
微风拂面,拂的是两张江湖脸。
叶天很随意地站在那里,双手插兜,随性天成,公孙看着他这副样子,点了点头,“是个大才。”
“蹭蹭蹭!”白底黑面的布鞋,跟那沥青铺成的路面竟然有几分刺耳的响声。
从这一点到另一点,不过十米的距离,叶天瞳孔急剧收缩,这老家伙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不少,简直就是一个变态,能把步子踩出这种气势的这老家伙是独一份。
什么气势?呼啸成风,雷霆万钧!
形意拳的横炮,中路,心肺部位,劲若崩弓,力似炸雷,被这拳砸中,五脏俱碎!
拳风刚烈,一阵心慌。
就在那心脏三寸之处,公孙的拳头停了下来,直直地看着叶天,“咏春的标月指?”
“是班禅指。不过差不多,只是名字不同而已。”
食指和中指并拢,叶天右手指在公孙的腋下,左侧,心脏所在的方位,距离也有三寸。
对方死之前,谁都想活,两人同时收手。
“前辈,抡胳膊挥拳头的事儿就别跟我一小辈玩儿了,‘塞北第一刀客’的名号不是让人叫着玩儿的,公孙,可不只是会牧羊。”
“有点儿意思。”弯腰,撩开那青色长衫,左腿上一把青色的刀把露了出来,拔出来,寒光闪闪。
腿叉子,说是叉子,其实也就是一把刀片,在少数民族特别是内蒙古青藏等地经常食肉的民族可以看到,经常是牧民们自制的,原因无他,主要是顺手。公孙的这把刀跟了他大半辈子了,是刀,就没忌讳,杀猪宰鸡屠狗都可以,但是这把刀,杀的最多的还是人。
公孙牧羊的腿叉子,是用人血养出来的。
“再来?”
“来!”
快!没见过这么快的!
似是从八百斤重的牛角弓上迸发出去的钢箭,直刺公孙牧羊,双脚离开的地面已经碎成了一团烂渣,混凝土和着沥青已经稀碎。硬生生被那人的后劲儿给崩碎的。
不是每一次后发都能制人,方才的那一记班禅指是叶天以命搏命的赌法,尽管赌赢了,但是那刚烈的拳风也不是那么好受的。这是内伤,比7.66mm的步枪子弹还要厉害,不是扛不扛得住那么简单。
所以,叶天这次选择了先发制人。
腿叉子雪亮,斜月如钩,划过半空,角度诡异而华美,最后,一半刀身依然雪亮,另一半则是染上了殷红。
腿叉子刺入了叶天后心,这个位置更容易弄死人,心脏的前方有胸骨保护着,后面却是没有任何骨头。
尘埃落定。
公孙躺在地上,嘴角里淙淙地流着血,那是被叶天一记贴山靠给击碎了胸腔,整个胸骨连带里面的器官变的粉碎,碎成肉块,心脏,肺泡,气管,肝脏……混淆到了一起,像是……搅拌机。
“叶天,我……我求你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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