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司的护花战兵 第二十五章 慕容经纬

作者 : 我吃洋芋

第二十五章慕容经纬

“什么,你去看那个家伙了?”

“对啊,怎么了,哦,我明白了,放心吧,姐,我不会跟你抢的,上次去酒吧我只是好奇他是什么样子而已,你放心吧!”

“你……死妮子,说什么呢!”

怀州教堂楼,古家小姐的闺房里,两个绝人在宽大柔软的闺床上打坐一团,古月正在接受唐素的一阵挠痒痒,等到闹够了,两个人喘着粗气躺了下来。

“姐,你要不要去看看他?我觉得……他挺惨的,前几天我去看他的时候,除了在那儿陪一帮老头儿老太太下棋之外,连个陪床的都没有。”古月歪着小脑袋说道,不过她看到的却是一张有些沉默的脸。

唐素还是那一身万年不变的办公装,只不过短裙换成了裤子,白色的小夹克显露出纤细的蛮腰,古月看着她,突然有些心疼,她当然知道自己这个表姐扛着多大压力,但是她却又什么都不说。

“有什么可看的,不过是一个保安罢了。哎,在就吧的时候他没认出你?”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唐素转过脑袋问道。

“没有啊。他又没见过我,怎么认识我?”

呵呵,傻丫头,他怎么可能没有见过你,你可差点儿就被人给……想到叶天刚来的那个晚上在厕所对古月做的事,唐素就有些时过境迁的感觉,心里的那份对他刻意压制的感觉在这个时候又像雨后春笋般冒出了头,压不住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中午,唐素从床上下来,捋了捋头发,“行了,小月,老太爷那里我就不去了,省的他又要给我介绍对象了,那个叶天,我就不去看了,还有,以后你可不能再一个人偷偷地跑出去了,跟家里人不要怄气,有什么不能好好说的……”

话说到一半,小家伙一头扎进了被子里,睡衣下是遮不住的白皙美腿,唐素在她**上轻轻拍了一下,挽着包,出门而去。

“哟,素素来了,怎么?这是要走?”客厅里,有两个女人正在沙发上喝茶聊天,一个面容慈祥,身材保养姣好的的妇女看到正在从楼梯上下来的唐素问道。

她是古月的妈妈,也是古家的大儿媳妇,同时是唐素的小姑,唐娇倩。一位优秀的贤内助,宅心仁厚,却又手段强硬,古家三个儿子都不在家的情况下还能保持一份安定,除了后院的那位老爷子之外,靠的就是这个大儿媳妇的支撑了。

“小姑,公司里还有些事情,我就先走了,改天我再来看你和小月。”

“你这孩子,每次来都走的这么急,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回天河也就算了,小姑在这里,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烦了累了,就过来坐坐,跟小姑说说。”扶着唐素的手,唐娇倩一脸的心疼,似乎是感受到了唐素心中的劳累。

“我知道的小姑,妈妈没走之前,您就很照顾我们,我什么都懂的,您放心,我一定会不会让您失望的。”

“傻孩子,什么失望不失望的,你好,就行了。”

一直到唐素走出家门,唐娇倩眼角还有一抹湿润。

“大姐,人家都走了,差不都就可以了吧。”这时候,坐在沙发上的另一个三十左右的女子说话了,虽然穿着一身素净的旗袍,但是那吊眉三角眼,却是给人一副刁蛮刻薄的印象。

唐娇倩抹了抹眼角,把湿润擦干,也不说话,只是看着窗外那辆远去的黑色丰田微微笑了笑,笑容里,满是和蔼。

去古家,不是唐素的本意,是古月在早晨的时候跟她打了电话,说有事情给她说,唐素只以为又是看上了哪款包包或者漂亮衣服,结果竟然是为了叶天。说到底,古月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姑娘,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对叶天的感情,但是唐素却看在了眼里,古月是对叶天动了感情啊。

虽然跟古月交好,但她心底里不是很愿意进入这样的大家庭,特别是对于自己的那个小姑,虽然每次都嘘寒问暖,但是心里总有几分抵触,与其这样,倒不如不见的好。

心里的复杂情绪延伸到身体外在上的表现就是头疼,捏了捏鼻梁骨,却是不见丝毫缓解,心烦意乱之下,本想打开窗户透透气,不料,打开窗户看到的竟然就是市医院,这让唐素不禁一阵苦笑。

车子停在了医院门口,唐素却始终没有下车,静静地靠在座位上,心头的那些烦乱更甚,旁边的市医院就像一座无底洞一样,时刻准备吞噬着唐素,最终,唐素还是自投罗网了。她用“就是老板看望下属”这样的借口来说服自己,很不像借口的借口。

主意已定,下了车,进了医院,向护士问了叶天的病房号,似乎一切都已经成了,在叶天病房门口停留了将近有十分钟之后,唐素在准备好了一切对白之后,进了病房,不过,没有叶天,床铺摆放的整整齐齐,没有丝毫混乱,在向主治医师打听过以后,唐素才知道,原来叶天在昨天就已经出院了。

“医生,他不是前几天才住院的吗?”唐素问道。

“是啊,可是我哪儿知道人家是个神人啊。”主治医生埋头看着文件,顺手递过来一张x光片,“你看,刀距离心脏只有两公分,可是人家楞就住了几天院就好了,而且没有留下一道疤痕,啧啧,这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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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那八达岭,长城根儿脚下,青砖红瓦篱笆院,只是,这里的人已经换成了一个小孩儿,十六岁。

这个小孩儿,是公孙牧羊临死前拜托叶天到这里来的。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就冲着公孙这八十多岁的年纪依然还能挥刀来战,叶天也得应承下来。

江湖上都传闻公孙牧羊是左手用刀,武器就是左腿上的那把腿叉子,但是谁又能想到,他的右腿上还有一把,而在最后关头,装死的公孙就是用那把刀差点儿就把自己的脑袋给割下来了。

动了动自己还有些疼的肩膀,叶天心里感叹,姜还是老的辣啊!

叶天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院子里除了一个小孩儿之外,还躺着三头草原青狼,体型不算大,应该是母狼,而那小孩则浑身是血地站在中间。很明显,单枪匹马斗饿狼。

叶天稳了稳心神,这爷俩儿一个比一个变态啊!“咳咳,小孩儿,你先那个……简单收拾一下。”

院子里的小孩儿像是知道叶天要来,等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身上早已经背着一个青色包囊了,看那样子,是要跟着叶天走了。

慕容经纬,经天纬地的经纬。叶天不知道那老头儿为什么要将这孩子托付给自己,难道是想把安排在自己身边报仇?

“小孩儿,东西收拾好了没?”进了院子,叶天也懒得上屋里瞅去,就这屋子,除了对面能看到长城风景不错之外,谁愿意在这住啊。

慕容经纬看了看左右,俯身,抓起了地上的一把土,放到了手里的一块布上,包好,塞进了背上的包囊里,“阿爷说了,走到哪儿都不能忘了根。”

叶天看着这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孩儿,点了点头,“以后你叫我二叔。”说完,伸出右手在慕容经纬面前。

慕容经纬了看了一眼,“我阿爷是不是死了?”

眼神很直,直勾勾盯着叶天看。

这小子的眼睛怎么那么像狼的眼睛啊!

“嗯,是死了。他让你跟着我,有一些东西要交给你。”

“是那两把腿叉子吧?”

得,人小孩儿都知道有两把。“还有别的。”

“别的我不要。他说过,如果他死了就把那两把刀给我,我就想要那两把刀,不然我也不出来。”

跟公孙老头儿一样,一身青衫长袍,麻花辫,青色背囊,走路四平八稳,颇有大家风范。

看着走在前面的慕容经纬,叶天突然想起了公孙在临死前说的那句话,

“那孩子,非常人不能掌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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