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之王 第104章 该吃饭了(1)

作者 : 蓝叶虫

这已经是第五天了。

他们找忘情老人,原来只要骑马三天,但发生了太多的变故,使一些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了,还惹了一的麻烦。

最大的麻烦莫过于,他们杀了一个政府官员。

这可是诛杀九族的死罪。但他们并没有为此过度担心,好像不怎么放在心上。大概是官兵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最可能是他们年少无知,经历的世故甚少,保留着原始人的好奇。说他们境界高,就过于勉强了,即使一个侩子手,砍了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心里的害怕也是隐隐作痛,在某段时期在黑暗里瑟瑟发抖!

但,无论怎么说,他们能保持一颗健康的心,总算是件好事。

话说,晚会的第二天,他们辞别了小虎哥与老瞌龙,继续上路。

辞别的场面很简单很平常,没有眼泪也没有半点依依不舍,只是微微一笑,挥一挥手,离别的场景就算谢幕了。

这不是说他们感情不深厚,只是离别总不能老是类似于“十里长阶”“眼泪绵绵”的那一种,离别就要洒月兑!

要洒月兑,最好有快马,那就扬起你的鞭子吧!

马如风,周围的林木和欢笑声往后飞,很快就不见了,不知不觉间,不远处的一座座高楼进入了他们的眼帘,一条弧线排开来。

这是一个小镇,叫通魔镇。

通魔镇,号称通魔第一关,是邪魔域的边疆,这里的“魔”是指邪魔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魔鬼的圣地与乐园“暗黑邪围城”。

也就是说,邪魔域之外的人,想要进入邪魔域的中心,通魔镇是个不错的选择。

“过了这个镇,”傻星星遥指道,“向北,再过几个村子和林子,估计后天吧,就到了肥羊山了~”

“必须得过这个镇么?”陶小志搔着脑袋道,“绕道可以么?”

“当然不可以!”火星星怒道,“这是去肥羊山的必经之路,就像屎一定要从出来一样!”

傻星星咬着食指道:“为什么绕道呢?绕道也可以,不过要话十多天的时间哩~”

陶小志诡异笑道:“可别忘了之前我们干过什么了!”

火星星怒道:“怕死就别去,我们回去!”

傻星星笑道:“只要我们注意一点点,别人就不会认得出我们的,看看我们现在的狼狈相吧”

对,他们现在的样子,比乞丐好不了多少:衣服褴褛,蓬头垢面,雷电棒作用之后,头发简直乱如麻,像头上飘着一块大乌云似的,十分壮观!

傻星星还算整齐,打扮的也十分可疑,大概是因为她迷失在初级暗恋中的缘故吧!

看了他们的样子,大概连胡辫子老头也认不出来,也算可以安心通过通魔镇的借口吧!

于是,他们将自己的头发搞得更不像样,拍马向前,向通魔第一关进发!

还没到通魔镇的城门,远远地就有人向他们招手!

奇怪了,他们没有约了人,为何有人来接待呢?莫非这是误会或者陷阱?

但火星星火眼金星般的四角眼放心地告诉大家,那只不过是半生不熟的人小虎哥

小虎哥为什么会在这里呢?傻星星第一时间就把问题抛了过去小虎哥模着下巴坏笑道:“想念你呀”

火星星怒眼一瞪,迸出满眼的火星,怒道:“该死的披着猫皮的娘们,小心我送你几耳光,把你放屁的嘴巴打得连你妈也认不出来,就像两根红烧猪肠一样!”

小虎哥也冒火,举着猎兽叉骂道:“妈,上一次要不是小傻妞帮你一把,我早就把你的骨头都扭断了!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简直是活腻了”

把肚子里憋着的鸟气发泄出来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打架!但,傻星星站在他们中间,有多急也得憋着她的权威也是得到大家的认可的,谁叫她是又可爱又漂亮人见人爱的傻星星呢

小虎哥继续道:“其实,我真的很想和你们一起去肥羊山的跟你们一起,真叫我快活,而且能吃到美味的烤肉和玩有趣的游戏……所以,我就决定:跟你们去肥羊山,反正我也想到那里转一转!”

小虎哥勉强地笑了笑,笑得很诡异,就像欠了他们巨债似的。

陶小志笑道:“那很好,反正我们最近一直倒大霉,把发霉的‘面包’多分一份,这才叫‘快活’呢……”

小虎哥想苦笑,由于演技缺少“艺术性”,看起来更像奸笑:“遇上我,就会时来运转的什么发财运桃花运的,如滚滚江水奔腾而来!”

爱拍马屁的人,绝对是受欢迎的人,因为世界上几乎没有谁不爱听好话!

所以,除了火星星不怎么高兴,小虎哥的归来还是带来了不少的欢乐的!

正说话之间,忽然一真人马嘶叫,地震般的“隆隆”声,随着滚滚浓尘,从远处纷沓而至声如雷,马嘶如风,浓烟如云,这般狂风暴雨的气势,当然吸引不少关注,陶小志他们就是最好的例子才能更好奇的眼光,迎接着意想不到的视线冲击!

第一个冲破浓尘的是一匹马棕色的肤色,跳动的肌肉,飘逸的鬃毛,洪亮的嘶叫,当然,更引人注意的是,其背上的“弄潮儿”他,雪白肤色,和一身油乌铠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身材魁梧,体格健壮,金色的唇髭和眉毛都很长,垂至下巴,随风而飘,很飘逸也很滑稽,但脸上很凝重,充满杀气,使人视觉很容易找不到平衡点!

第三个进入人们眼帘的生物,像马却不是马,而是一头怪兽如马的头,头上有一锐利角,形如弯月,利如弯刀;脖子特别的长,和长颈鹿的差不多,别致的花纹,大概也有些血缘关系上的复杂关系;身躯比牛还健壮,满身的肌肉,就像厚云一样让人仰望,前胸三腿并排,后面有两条腿却没有尾巴,这样的造型,大概已经克服了庞大的身躯的笨重而变得特别灵活,跑得也特别的快,和千里良驹差不多!

这是马兽王,魔界里的一种奇驹,是载人载物的很好陆上交通工具。

马兽王背上的主人,是个魔物人(所谓的‘魔物人’,就是那些据有人和物特征的人,这里的‘物’就是‘物体’,例如刀、石头等等):花瓶般的头,有青花之纹,内种兰花一撮,却用绳子绑在一起,大概是怕被风吹断了吧;青花瓶上,只有一双浓墨般的眼睛,线条很粗,像是被一个粗心画者之作。除了头部外,其他部分,都几乎是人的特征了,身上披着的是一件青色的大袍,风紧贴衣,将他的瘦骨凸显了出来,十分之不合适!

魔物人假装十分潇洒,那青花瓷居然转动了起来,十分滑稽,仿佛在向人们炫耀他出色的小丑天赋,还一味地哗众取宠般地向人们挥手致意!

第三个人的气势来的更猛:他的坐骑,是一只蛙兽王,也就是一支庞大如房子的褐色蟾蜍,只不过这只蟾蜍身上长满了带刺的五角甲,硬如磐石;它重五六百斤,却身手敏捷,能一跳数丈,日行千里,不知疲倦;但它跳起来的时候,巨大的噪音在所难免,大地都仿似震裂开来!它的背上有一个巨大的鞍马,像一个巨大的摇篮似的,“篮子”上当然有一个人,魔兽人!他,如牛一般的身躯,九尺多的身高,简直就是巨人!他,犀牛兽体,脸如犀牛,不同的是,他更本就没有鼻子代之的则是一个锋利的角,这就很容易解释为何他头上没有角了当然,没有角,戴头盔也会方便些,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头戴银盔,身披银铠,两片翼状的硬物自背部张展而出,手握一巨型狼牙棒,一手挽着缰绳,把嘴拉得老开,露出锋利的牙齿以示人,威煞!

魔犀人面目原本就十分狰狞,但他极力去掩饰这点,所以笑得更灿烂,整张脸比苦瓜还要多皱褶,就更加狰狞了!

在白种人、魔瓶人和魔犀人之后,还跟着数十骑兵,行进慌速,但永远落后他们一大截,但间距好像永远都不会变,好像是生怕挨骂挨打似的无论是落后或超前,都是不大好的。

这一行人马兽所到之处,不但浓烟滚滚、隆声大作,而且陆上普通行人不得不停下脚步,不得不忍受着浓尘,低着头,躬着腰,不敢与其正视,有人甚至下跪参拜起来!

当然,除了陶小志之外,小虎哥一行人也照样弯腰行礼,连愤青火星星也不例外,低下高贵的头!

最后,连陶小志的头,也小虎哥死死按乐了下去!

等了一盏茶的时间,浓尘终于散了,马蹄和蛙叫的声音也听不到了,这种礼仪才算是基本结束。

陶小志也不想怎么怪罪小虎哥,在邪魔域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关乎性命的事,有时真的是身不由己!他虽知这三人必定是大有来头,这不用问都知道,但他还是“照例”问了一下。

“不知道!”

小虎哥和傻星星给出了一致的答案,当然,愤怒的火星星也是这个答案,这根本就不用问!

在邪魔域,有些事还是不问的好。

“你只要记住,”傻星星告诫道,“他们是政府官员就可以了,还有这种必要的礼节!”

“这和‘邪魔域必备’好像有点差入”陶小志笑道。

“邪魔域必备”就是他们出发之前,胡辫子老头教给陶小志的“处世之道”!

傻星星咬着手指,一味傻笑,样子十分不得体,不知是害羞还是害怕!

陶小志当然也只有和她一起傻笑了

“其实……”傻星星还在笑,“那本必备有四分之一是有点夸张成分……但邪魔域确实是非常危险的,外人很容易就把自己的性命给丢了……我爹是个怕官的人,处处谨慎,害怕你得罪了人,也连累了我们所以,才稍微地把某些成分夸大……但其中很大部分都是真实的!不信的话……那我们进城之后,你就会明白了。”

陶小志只是一笑。

其实,“邪魔域必备”写的是什么根本就不重要,因为陶小志根本就不在乎他脑袋里的世界十分精彩,外界的干扰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

你说他主观性强也好,我行我素也罢,反正他不需要别人的公理和教条这就是陶小志!

小虎哥却要怪罪陶小志了:“怎么说也该感谢我一下吧,刚才要不是我……”

“我早就搬脑袋了,对吧?”陶小志笑道,“那真的太感谢你了~话说得真好哩只不过,我偏偏是那种活得不耐烦的人,没有顺应时势而死掉,真的终生遗憾哩~”

小虎哥怒道:“那你就躺在马路中央给车碾死算了!”

“但我又怕这样会影响交通秩序,尸横大路的,又怕损坏了市容,实在不妥。”

“那你就”

“……”

小虎哥和陶小志的舌头打在了一起,怎么也分不开!

傻星星安慰小虎哥道:“他什么都怕,就是不怕死,你就别跟他吵嘴了~”

小虎哥怒睁圆眼,面目甚是阴沉狰狞,指着陶小志鼻尖道:“很快,我就会让你如愿以偿了”

陶小志拱手笑道:“那实在感激不尽~”

争吵归争吵,路还是要赶的,通魔镇的大门,早已经为他们打开了就算不为他们,也为黑暗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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