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刚一登录,余意的组队申请就递了过来。我矫情了半天,最终还是点了接受。
我说服自己的理由很充分:都是成年人了,都单身了,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就不要和他计较了吧?做不成情侣,做普通朋友也是可以的对吧?
不然咬着老死不相往来?显得我还多在乎他似的,切。
好吧,其实我还是挺在乎他的==。
两人再次组队跑去了副本,依旧是他卖力杀怪,我坐着蹭经验。唯一的区别在于今天唱主角的变成了余意,而我的属性从话唠转变成了自闭。
队秋夜余音:等开新版本了咱俩一起练个熊猫人?有招募体系,经验升得挺快的。
队秋夜余音:我今天下班又去了阿森家的蛋糕店,他总问我怎么一直不见你。
队秋夜余音:你什么时候回来,再陪我去买个新手机吧?大四时你和我一起买的那部,两年前屏幕被我不小心被摔裂了,我一直没去买新的呢。
……
我很是矜持,余意百般示好,我却始终端坐原地装微笑的蒙娜丽莎。
他却仿佛看不出我的冷淡,一直念叨着这几年游戏里的变化。我默默看着屏幕上一行行刷出来的文字,很是感慨。
我很想说难为你还记得我喜欢熊猫,记得我最喜欢的蛋糕,也难为你为了不伤我的心,把那个屏幕被蒋婷砸裂的手机,说成是你自己不小心摔出来的杰作。
可是余意,我实在不明白你现在说到底这些有什么意义,时间抚平的不仅仅是你曾给我的伤,还有我对你的爱不是么?
队秋夜余音:你不在的这两年,我也把生活技能全部练满级了,相关成就也全部都做完了。
队秋夜余音:小晚,你知道我是没有耐心的人,可是这两年来我只有重复地做这些你曾经喜欢做的事情时,才能让自己相信你依然还和我在一起。
……
我抖了抖一身的鸡皮,直接退出了组队。
因为是在副本中解散队伍,我的人物直接被传出了副本外面。很快他从我身后的副本入口处冲了出来,我却毫不留恋地直接搓炉石回了城。
余意,你既然这么在乎我,那你早干什么去了?你既然这么在乎我,怎么会让我一个人独自待在这个寂寞的城市里整整两年?
说得那么情深意切,可那些年里,从头到尾都只是我一个人单恋啊。
****
所谓的旧时光,现在想起来还真谈不上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我和余意从初一就认识,那时这小子坐我后桌,他是典型的不思进取,一到考试就狠戳我脊椎骨,只为了能与我的试卷进行亲切友好的会晤。
本来像我这种自认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是不屑于搭理他的,无奈人家财大气粗,每日定时定量奉上大堆我爱吃的零食,定力不够如我,慢慢就被这糖衣炮弹给腐蚀了。
正所谓吃人嘴短,至此我的节操算是正式败光。每逢考试,试卷必然是主动摊开任他参考借鉴,如果他下笔动作稍慢,我甚至会恨不得夺过他的笔来替他操劳。
余意这人,虽然成绩不咋样,却有一副好皮相。小小的毒舌属性加上那副懒洋洋的性子,在妹子中一度很是讨喜。而这样受欢迎的余意愿意逗我说话,我自然也愿意和他抬杠,一来二去,两人之间也培养出了深厚的革命情谊。
一晃三年,升上高中时我俩再次不幸的上了同一所学校,不同的是我是考进去的,而他是买进去的。
开学那天我在分班表上见到他的名字时很是吃了一惊,要知道我进的可是年级前100名才有资格进的实验班之一啊,而余意那成绩……实在惨不忍睹。
“怎么又有你的份?”他显然比我更吃惊:“你的成绩居然有那么好?”语毕他很失望地叹了口气,“本来还想着总算有点资本和你炫耀了,可惜啊可惜。”
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以表示对三年的免费试卷却养了只白眼狼的不忿之意。然而在此之后我却还是厚着脸皮抱着书包霸占了他同桌的位置,毕竟在陌生的环境里,有个相熟的人在身边总是好的。
高一的男生发育节奏堪比雨后屋檐下那些烂木桩上冒出来的蘑菇。余意的身高窜上一米八仿佛也就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加上他长得本就算是鲜女敕可口,还成天一副狂帅酷霸拽的少爷调调,游走于校道之上,霎时周围的女生又沦陷了一片。
余意从小就不安分,这会儿更是公然和周围的妞们打情骂俏,而我就是在他频繁地踹前面那个女生的凳子时发现自己吃醋了。
刚察觉那刻我还有点慌张,可是一想到自己这个人对美色向来没什么自制力,就释然了。
当然我的首要任务自然是和余意表白,打击他踹前方姑娘板凳的积极性:“余意啊,我可是一直把你当媳妇对待的。”
“嗯?”余意扫视过来的眼神很是不解,“所以呢?”
“所以你不可以和别的女生谈恋爱呀,我那么喜欢你,你可千万不能辜负我,不然我们还怎么能继续愉快地玩耍?”我说得理所当然,余意打量了我片刻,头也点得理所当然:“嗯哼,我才不和这些小姑娘谈恋爱呢。太幼稚,我要找成熟懂事温柔体贴的!”
虽然自己也在幼稚小姑娘的行列,我却依然很是欣慰于他如此讲义气。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了下去,高三分科时我果断放弃了自己比较擅长的文科,只为了能继续跟在混理科班的余意身后晃悠。高考填报志愿时我更是偷偷照着他的那张拟了一份地域几乎完全相似的交了上去。
终于在余意考进了某家三本院校时,我心满意足地拖着行李箱在他隔壁的那间重点本科里定居了下来,爱情学业两不误,我内心很是欢喜。
就这样,自我高一时那句半真半假的表白之后,整整七年时光里,我都一直没心没肺地跟在余意身后蹦跶,很是享受两人之间这种暧昧的小默契。课堂上他身边坐着的女生换了一个又一个,但下课后和他走在回寝室路上的人却只有我;他对所有的女生谦和有礼,却只对我展露他没耐心时的坏情绪;我俩互通包括银行卡在内所有的私人帐号密码,透明得没有任何秘密;他的每一个眼神我都能瞬间给出令他满意的解释,甚至只要是我俩在一起,即使一言不发面对面的坐上一天,也不会觉得腻。
那时的我从未掩饰过自己的心意,却也从未问过他的想法。虽说我不能确定余意的心是否属于我,但我知道他一定很习惯自己的身边有我。
曾经年轻不懂事,看过几本言情小说就以为参透了这世界上的种种情爱关系。甚至在夜深人静时颇有些中二病症状般的为彼此之间的这种关系沾沾自喜——我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终极boss,当有一天余意玩累了,那么他回头想找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然而现实始终比不上小说丰满,即使这么要好,我和他最终却依然没有按我预期的那样在一起。
大学一毕业,我还忙着找工作,他却早已经进了他父亲的公司实习,没多久他就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一见钟情,不管我表现得多伤心,他俩依旧双宿双飞了。
因为这事我离开了生活了二十二年之久的城市,也迅速开始了新的恋情,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快的忘记他。
如今我好不容易能做到面对他时心无波澜,他怎么能还在一旁若无其事的说他想我?!
我愤愤然的将键盘拍得啪啪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