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棘手。”商运叹了口气:“若是买通人去杏林馆做学徒呢?”话音未落,就听孙长生道:“怕也是艰难,那个女人在收买人心上倒是有几下子,别闹到最后,咱们买通的人再回头反咬一口,那就得不偿失了。”
秦朗瞪眼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依着你,倒是有什么主意?有就快说出来吧,我看你倒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孙长生眼睛一眯,微笑道:“我的意思,不如让秦师兄亲自去卧底……”
不等说完,秦朗一下子跳了起来,大叫道:“你胡说什么?我去卧底?那女人还不拿菜刀把我剁了?”
孙长生笑道:“这看上去是最不可行的一个办法,但就因为最不可行,所以才可信。到时候师兄你只要说杏林馆治好了那个十四姨娘,在杭州城得了好名声,师父迁怒于你,把你赶出去,你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改投门庭。这样说辞天衣无缝,就算夏娘子怀疑你,师兄忍辱负重兢兢业业,日子长了,她们总会信你的。这件事事关重大,别人未必能办好,我想着只有师兄能胜任,那夏娘子再聪明,怕是也想不到我们会派人如此堂而皇之去做卧底吧,这才真正是好主意呢,师兄以为如何?”
秦朗气得说不出话来,他算是明白了:孙长生根本就是借这个机会阴了他一把。自己离开千金堂,这里可就是他说了算。而在杏林馆,夏清语那些人又怎么会不防备自己?说什么忍辱负重。呸!那他要忍到什么时候?本事还学不学了?丰厚的月银赚不赚了?难道他要一辈子只在杏林馆做一个赚不了月银的学徒?
更令秦朗惊恐的是:唐逢春等人竟然被孙长生这个没谱的主意给说动了。一齐向他望过来,那温和鼓励的目光让秦朗欲哭无泪。他脑子里乱糟糟的,因此也没注意到孙长生此时也是紧紧盯着他。
秦朗真要哭了。也亏得他素日阴险,此时还真叫他急中生智想出一个“祸水东引”的办法,因连连摇手道:“师父,我……我肯定不行,当初赶那些陈家女人离开的时候,那夏清语看着我的眼神就像是要吃了我。我若去做卧底,她肯定不会收我的,搞不好还会利用我传假消息,那时咱们不就被她坑了?这……这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徒儿我一看就知道和她们不是一条道儿上的人啊。倒是孙师弟,他向来伶俐聪明,这主意也是他提出来的,想必他心中已有月复案,再说他刚刚能得夏清语亲口告诉他这种外科秘术,可见对方对他不甚防备的。徒儿觉着,就算要从咱们的人里派出一个卧底,这差事,也是非孙师弟莫属。”
孙长生大大地松了口气。面上却也假装恼怒惊讶的推辞。两师兄弟吵得脸红脖子粗,最后还是唐逢春权衡了半日,一锤定音:“长生啊,你师兄说的有道理。这差事,你比他更合适。行了,就让你过去吧。放心,只要打探出了消息。师父不会亏待你的。”
孙长生心中已经微笑了,面上却露出一副“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懊恼。又使劲儿“推辞”了一阵,最后实在推不过去,这才“勉强”答应。旁人只当他不愿意,却不知这小子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这下可好了,这千金堂就是个黑泥潭,若是能早日月兑离,自然最好不过。杏林馆那才是真正能让自己一展所长学习本事的地方。不过这千金堂背后的势力可是陆府的人,能不撕破脸当然还是不撕破脸的好,至于以后,呵呵,有那无关紧要的消息,传递回来几个不就成了?夏娘子说得对,外科秘术是那么好学的吗?不亲眼所见亲手施为一回,单凭消息,便能成为华佗一般的圣手了?真这样的话,天下间大概没有治不了的病了。
这一下皆大欢喜,唐逢春自觉有了对付杏林馆的秘密武器;秦朗觉着总算把眼中钉清除了出去;孙长生更不用提,只觉光明未来正在向自己招手,大家面上惺惺作态露出难舍难分的表情,其实心里都是兴高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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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来杏林馆做学徒?”
夏清语目瞪口呆看着面前帅气精神的小伙子,就好像是看到一头妄图欺骗狐狸的猪:“在你看来,我就这么蠢?蠢到会让千金堂的卧底堂而皇之来我杏林馆?”
对方的反应早在孙长生预料之中,闻言嘻嘻笑道:“与其日后都要提防着进杏林馆的人是不是千金堂买通的,东家这一回何不就愚蠢一把呢?我想杏林馆将来是要做杭州第一……不,天下第一医馆的,这么几个人,应该不够用吧?”
夏清语一窒,孙长生竟会毫不犹豫的承认了自己卧底的身份,这令她有些吃惊,也成功引起了她的兴趣,于是双手环胸向椅子背上一靠,她冷笑道:“我真不知唐逢春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他怎么会想出这么愚蠢的主意?”
孙长生挠挠头:“嗯,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我不得不承认,师父他老人家脑袋没被驴踢过,是被我踢过了。”
“噗”的一声,夏清语对面坐着的冯金山一口茶没忍住喷了出来,茶水溅到夏清语袖子上,她面无表情扭头瞪了一眼,淡淡道:“冯大哥,你要回家的话,这两天应该上路了吧?再过些日子,天气更加寒冷,路上难行,等你回去,年都过完了。”
冯金山顾不上她的“逐客令”,只是看着孙长生,站起身怪笑道:“嘿!你这小子有意思,这么说,唐逢春会这么做,是被你撺掇的了?你为什么要……要这样做?”
“因为我想学习外科秘术,因为我想成为最好的大夫。原本我以为千金堂可以实现我的愿望,不过现在看来,很显然,杏林馆在医术方面,胜了他们不止一筹。”
孙长生平静的回答,夏清语点点头,纤长手指轻轻敲着桌子:“这么说,你是个冷血的人,追求的永远是利益最大化,谁能给你更大的好处,你就会跟着谁,是不是?”
“的确如此。”孙长生没有否认,反而特别坦然的点头:“没有救命之恩知遇之恩这之类的人情,是喂不熟我这头白眼狼的。”
“既然如此,我们对你又没有这些恩情,那显然是养不熟你,那我为什么还要冒着被你做卧底的风险收留你呢?”嘿!真没想到啊,穿越后竟然能遇到这么多形形色色有趣的人,之前有阿丑和冯金山,现在又来了一个孙长生,唔,还蛮好玩儿的。(彻底被女主角遗忘的小侯爷流着泪蹲在墙角画圈圈)
“你们对我的确没有这些恩情。可是……因为你们救了那个女人,所以……只要杏林馆将来不是也像千金堂那样利欲熏心,我想我最起码是不会出卖你们的。”
这一回连白蔻白薇都惊讶了,夏清语瞪大眼睛:“救了谁?哪个女人?十四姨娘吗?她是你什么人?和你有关系?”不可能吧,真有关系的话,当初也不会看着千金堂拿扫帚赶人还无动于衷了。
“她和我没有关系。不过,我娘……曾经也是个妓女。”孙长生的声音低沉了几分,脸上却仍是一片坦然,而旁边的白蔻白薇发出一声惊呼,都震惊看着他,显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把自己不光彩的身世拿出来说话。
夏清语倒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光彩的,反而因此对孙长生多了几分怜悯:妓女生的孩子啊,那小时候一定过得很苦,连韦小宝那样八面玲珑的家伙,在妓院还要被像小厮一样的支使呢。
孙长生看明白了这丝怜悯,一向冷硬平静的心竟然也忍不住泛出一丝感动,不过他到底是个冷静的人,因此这丝感动很快就消失无踪,只是淡淡道:“我娘很辛苦才把我养大,后来她年老色衰,实在赚不了钱,就被妓院赶出来。那时候我也不大,只能给人家帮些小工,我们很辛苦很辛苦的存了两百文钱,可是娘后来病了,我费尽所有力气拖着她去求大夫给她治病,但因为她曾经是妓女,我们是穷人,所以一次一次被拒之门外,后来有个人终于收了我们的钱,可是只看了一眼,他就说不能治了,然后我就眼睁睁看着娘死了,死在大街上,我太小,抱不住她干瘦的身体,就只能抱着她的头痛哭。所以,从看到那个十四姨娘被你收留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那时我娘也能遇到这样一个大夫,是不是……就算她最终会死,也不会死的那么凄惨?”
“你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想弃暗投明?”
夏清语眼眶都红了,但身为这里的主事人,总不能现在就痛哭吧?眼前这小伙子很有可能是卧底,卧底啊,她觉得自己不能太快进入“感同身受”这个模式当中。
“是。”孙长生痛快承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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