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明是个女的……在厕所门口我故意摔倒在他身上的那个女孩!开什么玩笑,签下那种鬼合同就只是来伺候一个长得像男生的女孩,那我来这里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爸爸真是的,不把对方的性别搞清楚就答应要求,难道是要我和一个女孩搞同性恋吗?
“怎么会是你?”
“那你觉得应该是谁?”
“你就是芝间?”
“是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吧?!”
我明白了,这丫头小肚鸡肠,就因为那天被我误认为是男生而耿耿于怀,所以才会在看见照片时答应由我来做伴读。根本就是想要整死我,看看她现在一副拽样,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一年,还不被整掉半条命。
“哈~!合同作废!我……不干了!”我甩下这句话,转身就要离开。
“很好啊!”
“你什么意思?”
“合同上写得很清楚,乙方毁约的话将赔偿甲方双倍金额。”
双倍,也就是说由原先的一百万变成两百万?合同上有写这条?怎么可以写出这么不公平的合约。两百万!以老爸现在的处境,两百块还差不多。
“怎么可以这样?凭什么我们毁约就要赔偿双倍金额啊?”我这爆脾气压抑太久,总算是爆发出来了。
“合同是你们自愿签的,不是我逼你的。”
“你……!”
“还有!……”芝间从桌上的一堆书中抽出一份文件朝我丢了过来,幸好我反应快不然就砸中脑袋了。“这是以后你必须遵守的事项!”
“是什么?”我好奇地打开文件。总共有三十二条,每一条都十分苛刻。“哎,你这算是什么意思?一年之类不可以给家里打电话?也太过份了吧,你能在一年不见父母一次的情况下还不打电话吗?”
“第二十八条,不许冲我大呼小叫!”芝间取下耳机不满地说道。
“哎,遇到这种事谁还能心平气和地跟你讲话啊。其他的苛刻点也就算了,电话怎么可以规定不许人打呢。我爸爸和妈妈还在家里等我的电话呢,总得给他们报个平安吧。”
“我会让林姨打的。”
“那怎么一样嘛,林姨是我爸妈的女儿吗?”
“第二十八条,不许冲我大呼小叫!”
“臭丫头!”
那话怎么说来着?不蒸馒头争口气!这样蛮横无理的丫头不给她点苦头尝尝,真把别人当病猫了。我握紧了拳头就朝芝间挥过去……轻而易举地被芝间给接住,接着以身高优势用另一只将我提了起来。双脚离开地面让我没有着力点,双手完全使不出力气。
“第二十八条,不许冲我大呼小叫!!!”
芝间面无表情地把我提到门外,像扔只小猫一样将我扔了出去。接着啪的一声合上房门继续欣赏好听的音乐。可怜我的**~!
t_t痛死了~!我的眼泪哗哗地流,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人敢打我。就算是上次被朴易扔在地板上也没使她这么大的力气,这可能就是男生和女生在对待异性与同性的处理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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