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爷要切云裳 第20章 团长长进城啦

作者 : 阿鹤野

“难道是落在旅店了?”黎征拍拍脑袋努力回想。他记得很清楚他之前有把黛西的这本日记本放进背包。是此刻他背包中却没有了那本笔记本的踪影。

所以是真的落在旅店了?还是被俾斯麦拿走了?

黎征甩甩头,俾斯麦虽然走路没啥声音,真要拿了笔记本黎征也不知道。但是从他的站姿坐姿,以及之前安德里雅对他的态度以看出他出身应当不低,想必也是做不出不和他说一声就拿走他包里的东西这种事情。

看来是落在旅店里了,黎征对自己的记性也着实颇有些无奈。

所幸冒险者公会位于圣拉菲尔斯城的分会距离他所住的威尔士旅店并不太远,走路也不过五分钟。一会儿只需要在做任务的过程中顺道回去拿一下,应该就没问题了。

想到这里,黎征又重新回去看自己之前跳过的b级任务的部分。

“跟踪任务、接货任务调查任务?这b级任务的种类还挺多的啊。”黎征一个个看过来,不免眼睛有些酸疼。他揉揉眼,最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一个b级任务:

——于下午2点在凡纳广场集合,届时自会告知。待遇优厚。

这是个毛线任务?任务类型也没有,什么信息也不给,就说2点去集合,这不逗么?难怪这个任务会在角落里,这压根不会有人去做的嘛。

不过既然他说了待遇优厚,那小爷就怜怜他好了。黎征这么想着伸出手指,撕拉一下将这份任务布告撕了下来。随后拿着它到公会前台的小妞儿那儿登记去也。

公会前台的小妞是个身材火辣,并且专注于为拉菲尔斯国节省布料的小姑娘。她涂着厚厚的口红以及亮眼的浓妆,平时没事儿干的时候喜欢翻开手边的镜子观察自己的仪表。她选择这份工作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这里每天都会有来自各地的冒险者进进出出。而她,是最喜欢那些身材强壮魁梧,刚猛有利的冒险者了。因此,这份职务完美的方便了她从那些登记任务的冒险者里挑上一个,勾引一番,然后丰富一下她的夜晚生活。

但是今天则有些不同,原因无他,正是因为她面前的这个“女人”!

自从这个“女人”进入公会开始,原本那些时不时就往自己身上飘的视线全都不见了!她起先还觉得奇怪,后来顺着其中一个她看上的弓箭手的视线就现了这个“女人”!

皮肤白的跟个鬼似的,要身材没身材,穿的还像个低俗的舞女。她就不明白了,这种“女人”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个剑士么,说不定也就是那把剑装装的吧。而且刚才还对着一个小男孩吼来吼去,一看就知道是个泼妇,不懂教养。

接待小姐越想心里越气愤,就因为眼前这个穿着粉女敕的“女人”,她今晚原本都已经到手的对象都黄了!这是个女人都不能忍!所以此刻她看到“女人”手里拿着任务单走进的时候,妒火中烧的她已经准备好好给这个小婊砸一点颜色看看了。

“您好,已经选定好您的任务了吗?”她的脸上很快隐去了妒火,挂上了公式化的微笑,从“女人”手里接过那张任务单。

“是的,麻烦您了。”那“女人”清亮的声音响起。接待小姐在心里暗暗嘲讽,这声音虽然透亮,但却不怎么像她的声音那样甜美人。要说的话倒更像是中性的嗓音。

这种嗓音只怕到了床上不会怎么好听了吧,接待小姐心想。

随后她公事公办的登记了那“女人”的名字和任务单号,正要继续保持一脸微笑的将那任务单重新交还给“女人”手中时,她“一不当心”就碰翻了一旁滚烫的茶水杯,全数翻在那女人的手上。

——哼哼,剑士?废了你的手看你怎么当剑士。

然而让她意想不到的是,那个“女人”的双手明明都被那杯开水浇到,是她却像全然无所觉一般,只是淡定的拿过自己假意递给她的手帕擦了擦,然后完全不在意似的微笑着说:“没事儿,下次当心一点就好。”

这怎么能?这水是她刚刚特意去开水炉里倒的开水,更准确一点说,那是刚刚煮开的沸水。是这个“女人”竟然毫无所觉,甚至被烫的时候都没有条件反射的跳起来露出丑态?

接待小姐呆愣的站在原地,不思议的看着眼前的“女人”慢条斯理的从桌上那一大滩热水中捏起已经湿透了的任务单。她皱了皱眉,最后还是两只手捏着任务单离开了公会。

在那“女人”走后,接待小姐突然想到此前她听一个她床上的冒险者提过的关于十五级剑士的能力。

——据说作为最高等级的十五级剑士,以随时随地不分地点和场合以剑气覆盖全身作为屏障,以此达成刀枪不入的状态。

难道那个女人是一个十五级的女剑士?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十五级的女剑士,就连先进地位最高的女剑士也不过是十二级——就是自由教会的安德里雅修女。

接待小姐不敢细想,一想到那“女人”刚才的表现,越来越确定那应该就是剑气保护的样子。此时,她才感到有些后怕。

希望那个“女人”没有现自己的小心思,不然她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此时,那个被泼了一手热水的“女人”——好吧不应该叫女人,应该叫剑士黎征,正捏着那张湿透了的任务单愁。

这份任务单是他接取了任务的唯一凭证,包含了所有和任务有关的信息并且为雇主提供了冒险者的身份证明。然而此时此刻上面的字已经因为水糊成了一团,并且整张任务单变得非常脆弱,仿佛一拉就碎。

不得已之下,黎征只好保护着这如风中残烛的任务单,小心翼翼的回到旅店,准备晾晒一下顺便找到黛西的日记本,再做打算。

而正当黎征回到旅店,轻手轻脚的将湿透了的任务单放在阳光下,并且转身准备去寻找黛西的日记本时,竟然看到了身后出现了消失许久的俾斯麦。

“你你你你,你别吓人行吗?”黎征拍了拍因为被惊吓而起伏不停的胸口,瞪了一眼走路永远没声儿的金男人。

男人上下看了看黎征的装束,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没说出口。

黎征翻了个白眼,都懒得问俾斯麦到底想说什么了。不过就是吐槽自己这身衣服,他都不想听。而且他也没法解释自己为啥明明不想穿成这样,还不得不跟个娘炮一样到处跑。既然没法解释,还不如假装不知道俾斯麦心里在想啥。

“你去哪儿了?”黎征问。

“有点私事。本来已经没赶上了,不过现在看来情况有变。”俾斯麦显然不想多说,于是他看着阳光下那被水糊的不成样子的任务单:“这是什么?”

黎征只好把自己跑到冒险者公会,被一个小黑鬼叫做娘炮,然后还被前台接待的小姐泼了一手水的事情告诉他。

“两点?”俾斯麦看看时间:“你这样它肯定来不及干。”

黎征显然也明白:“但也没办法了,干到啥程度就啥程度吧。”

俾斯麦思量了半天,最后对黎征道:“你把它举起来,我有办法。”

黎征一听这话就知道俾斯麦想必是真有办法。于是他听话的用手捏起那湿透了的任务单,举在俾斯麦面前。

只见俾斯麦从外套中拿出法杖,闭上眼轻声念了几句。随后他睁开眼,摊开左手手掌。没过多久,手掌的上方就蹿出了一小撮火苗。

俾斯麦将手移到任务单的下方,用火苗烘烤。随后他继续闭上眼,念了几句咒语,就见那火苗越窜越高,变成了一个小火球。

黎征颇有些惊喜的看着俾斯麦:“哎哟嘿,没想到你冰火双修啊?我还以为你是个单纯的冰法呢。”

俾斯麦没有看他,而是专心的控制着火球,嘴里却道:“我确实是个冰法,你对外这么说就以了。”

黎征一脸“我懂你”的表情看着俾斯麦,没想到这金小哥看上去贵公子样,实际却这么低调。明明是个冰火双修的主,却对外谎称是个冰法:“行,小爷我行走江湖多年靠的那就是一个义气。我绝对不会出卖你的。”

俾斯麦心下有些好笑,嘴上却没表现,专心致志的烘烤着任务单。

好不容易将任务单烘干,俾斯麦一个握拳收起火焰。黎征看了看那任务单,虽然字已经不避免的有些糊,但已经比湿着的时候好上太多了。于是他小心的将那任务单折叠起来,放进包裹。

随后他像是想起什么一样,问眼前的俾斯麦:“话说,那个黛西的日记本,你看见过没?”

俾斯麦微微皱起了一点眉头:“不,没有。为什么问这个?”

“我这原本不是想帮黛西还给黑狮团吗,既然你也没看见那就算了。”黎征说着翻了翻自己的行李,却始终没找到那本刻有印花字体的日记本:“奇怪,到底放哪儿去了?是落在什么地方了吗?”

“既然如此就别多想了。你也没有义务帮黛西还日记本。”俾斯麦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心里的想法,总之就是颇有些不爽黎征为一个明明完全不认识的女人费尽心思,于是他转开话题道:“你时间不多了,还不去完成任务么?”

“啊啊啊你说的对。”黎征赶忙停下手中的事情,急匆匆的准备出门,眼角却瞥见一旁的俾斯麦跟了上来:“你也去?”

俾斯麦不回答黎征的问题,反问道:“你知道凡纳广场在哪儿?”

黎征想了想,如实回答:“不知道。”

俾斯麦丢给他一个“那不就行了”的眼神,径直越过黎征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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