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之晶村传奇 第272章 272

作者 : 剑之晶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当所有的梦想抱负在现实面前只能越来越像梦时,小剑也过起了梦式的生活。这几年,他累死累活地拼搏、规规矩矩地生活,发现人生还是随遇而安地好。既然随遇而安,那就随便安了。

小剑重又回到大学时的生活,下班之余就到附近的新华书店随便一本书捧到打烊。就像东西放久了,总会有些变化一样,小剑在书店待多了,也总有些事情发生。他在看美术史时,由内心对前途的迷茫呈现出表面对艺术虚假的关注,吸引了刚毕业的小学美术老师。当美丽的女老师邀请他去租住的地方欣赏自己得意画作时,小剑稍稍轻柔**几下,就在美术女孩的尖叫声中欣赏了她。当然,艺术生命要想长青,就只有不断的欣赏。小剑在接连的欣赏中,却感受到了艺术的失意与灵魂的迷茫。

失意来的时候,迷茫无法避免。

迷茫来的时候,你是沉沦认命,还是四处出击?

沉沦认命,无聊中有着平淡,似乎隐然可见生命的真谛。

四处出击,无绪中有着无用,身心俱疲的同时还享受着冷眼纷飞。

小剑都没有选择,他选择了迷茫的水晶目标,他要创一个自己的品牌。尽管这一决定又遭到了所有人的嘲笑,包括最亲的人。小剑的内心也在犹豫,但行动毫不迟缓。也许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才敢想拥有一切。

没有经验,没有资金,更没有相帮的人,李小剑没有束手等待,他将故乡的名字注册成了商标“剑之晶”。对这个也许没有任何希望的品牌,李小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它当做笔名,撰写文章投于各大报社网站。文章有人看了,作者就有人关注了。不是他的文笔有多好,而是他蓦然发觉自己除了认识几个字,竟然没有任何的文艺特长。天赋没有,拼搏不缺。他暗下决心,就这样,利用自己仅会的一点东西开始品牌之路。

这时,他也发现了艺术鉴赏的费心耗力。当他终于认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后,他以艺术的名义,起了个粗俗的毒誓:为了事业,不近。

不管是绿意盎然的杨柳,还是金黄泄地的田野,她们都让回归的李小剑备感亲切。自去年春节离家,小剑已快两年没有回家了。不是因为太忙,不是因为不够思乡,而是压抑的小剑倍想改变,曾英明神武的李朝正却千叮万嘱儿子要耐得住寂寞,继续做电力部门的下等人。

小剑不想再浪费青春,他觉得他已足够的努力。在一棵树上奋力拼搏,改变不了随风飘荡的命运,那就换一棵树试试,吊死也要尝试吊死的滋味是否有所不同。

电力部门的岁月,痛苦也让人奋进。

我承认你们父辈的努力,你们为什么不承认我的努力?我心平气和对待你们接受祖宗的荫蔽,你们为何气急败坏的断绝我的子孙承受我的荫蔽?

改良一向不如革命来得彻底,来得有效。小剑下定决心辞职,并不再寻求工作,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吃苦耐劳,闯出自己的另一份天地,和叔叔一起卖水晶。决心好下,困难多多,尤其是来自家人的反对。朝正很干脆,若创业,你就别回来了。小剑也不含糊,不回来就不回来。毕业后第四个春节,当万家团圆时,小剑在宿舍里对着电视默默流泪,朝正也在欢快的爆竹声中黯然却无法入眠。

朝正和小剑都明白,没有家人的支持,小剑无法在家乡立足。在那个相对传统的地方,你和自己的家人都搞不好关系,又怎么和做生意的陌生人搞好关系?

现在终于解决了,阳正的儿子李小刀要结婚,他邀请侄子回来喝喜酒。小剑有心想回,又怕面对父亲。朝正也给了他台阶,让倩尧打电话给他,要他回来。小剑一听笑了,在电话里主动要和父亲通话。

终归是父子,血脉相连,一席泪语,千结万消。

小剑告诉父亲,他要和三叔一起学做水晶生意。思正辞职回来后,专门捣卖天然水晶原石。

朝正忍不住建议,还是搞工艺水晶有前途,张欢也要回来做,你跟着他吧。工艺水晶不似天然水晶那样可遇不可求,它需求量大。做生意,就要做社会生活中有所需求的,最好是必需品,那样才容易做大做强。而天然水晶则是曲高和寡,人民富裕时,高兴就挑两件,人民拮据时,再高兴也不会去欣赏,不如必需品,无关喜怒哀乐。

小剑不赞同父亲的意见,却也没有直言反对,刚刚握手言和,没必要再反面成仇。

朝正知道儿子的想法。他继续解释,天然水晶,重的是材料轻的是人工,工艺水晶,重的是人工轻的是材料,大而空点的说法就是一个以自然为本,一个以人为本,哪一个会成为世界的中心?

如果按教科书的说法,当然是以人为本,如果按生活中经验说法,又恰恰是以自然为本。小剑犹豫起来。

朝正见小剑半晌无声,就说先回来,一家人商量商量再说。

出租车开在119国道上,上次离家时还只画了个路影,现在已完全修好,连两旁的杨树也长了起来,主人式的沙沙摇着阔叶。家乡的建设速度终于提了上来。小剑凭着依稀印像指导出租车找到了剑之晶村的路口。司机笑着说剑之莹、剑之亮、剑之晶这三个村名差不多,有时还真记不住。小剑笑了笑,让车子往右拐。司机笑着问:“你确定?”“确定,往左拐是剑之亮村”说着小剑往南瞥了一眼。南面一群白色的小猪急急地往前奔跑,好像有三、五十只。小猪中间间夹着几头半大的成年猪,其中领头的白猪个头最大,跑起来却别扭地很,一弹一跳,好像是几年前自家送给贺发的三脚猪。白猪后面跟随的小猪里,还有只大了许多,浑身长毛的怪物。小剑忙叫停出租车。车“枝呀”一声横在进村的水泥路上。小剑跳下车,包也不拿。他往南急走几步站住,眯着眼看了一下,确定那领头的白猪就是三脚猪。只一眨眼的工夫,猪群又跑出一段距离。小剑觉得猪群有些奇怪,没人追没人赶,前面又没有什么好吃的,怎么会跑得这么起劲。他再仔细一看,心里就咯噔一声。三脚猪低头拖着个米黄色的东西在跑,好像还是个活物。紧靠三脚猪,有一只个头略小,黑白间花的猪,帮着它一起拖。而那浑身长黑毛的不是贺发那条快成精的黑狗,又是什么?只是它的毛怎么会那么长?小剑颤声问跟过来的司机:你看,那猪拖得是不是人?

出租车司机也没见过这种情况,愣了一下才哆嗦着:是,是的,好像是的。

那群猪跟着三脚猪奋力往南奔去,在猪群时开时合的空隙中,小剑看到那人一只脚被三脚猪衔住,一只脚被花猪衔住,倒拖着往前猛跑。那人两手上下乱舞,很是着急却并不出声求救,只能听来隐隐的哼哼声。

小剑稍一迟疑,拔腿就往南追去。穿过国道护路沟时,他看见沟底躺着一辆崭新的250摩托车。司机见小剑往南跑,跺了几下脚也跟着跑了上去。小剑跑了几步,大喊起来“救人啊,救人啊!”正是中午时光,村人或在吃饭或已在午休,小剑的喊声在远隔村子里许的地方徘徊。

猪群跑得快,小剑跑得也不慢,渐渐就拉近了距离。这时,小剑看见路上黄土、道旁青草上,有着拖曳的粗粗血痕。他心道不妙,加快了速度。跑了一会,他转身看见司机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就冲他吼道“快去,村里,喊人”而脚下私毫没有停留。司机站住脚,弯下腰双手扶着膝盖,猛喘几口气,就转身往剑之晶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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