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什么的,是个严肃又正经的话题。
voldemort,目前12岁,在他还没有成长为一个健康活泼的黑魔王的时候,已经去逝了,原因不明。
voldemort他将他的心愿和记忆给凌辰了,但是他忘记告诉凌辰——凌辰他去的时空和他存在的时候根本不是一回事了。
现在是距离voldemort逝去有几十年了,voldemort记忆中的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没死掉,也不对,是没有在voldemort11岁的时候死掉。
但是他已经连孙子都有了有木有
所以说,voldemort,你要我怎么报仇,你仇人都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就算有也变成老头子了,例如阿不思.圈圈叉叉个字数.邓布利多。
我应该替你完成心愿,灭掉仇人,毁灭世界,但是时间不对啊,难道是打不过爷爷去找孙子算账吗?
如果时间以倒带重来就好了,那样……voldemort先生,我一定不会遇到你。
凌辰皱着好看的眉,手托腮,一副忧郁帅哥的模样坐在那里。voldemort的长相真不错,就喝咖啡的这么一段时间,就已经有n个美女上来搭讪了。
为voldemort先生,毁灭世界,凌辰表示他做不到啊。他是个战斗力五渣,要他毁灭世界怎么想这么不靠谱,还没有等他攻打巫师界,他就已经被人阿瓦达了。
不过……凌辰搅了搅咖啡,嗯。他虽然战斗力不高,好在他有着聪明的头脑,作为一个靠脑子吃饭的人,凌辰还是很自豪的。
那么计划就从他的特长方面开始吧。
***
我知道自己是特殊的,我也坚信这个世界,早晚会毁灭的。
而我,不会是传说中的救世主,只会是救世主的敌人,反叛boss大魔王的手下。
——《未来只想做魔王》
……
我的名字是*,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普通人,直到有一天一封信打破了我的观念。
原来我是救世主!!!请原谅我表示用连续的感叹号,那个男孩没有一个英雄梦呢?
——《*历险记》
……
……
咚、咚咚、咚咚咚。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揉了揉熬夜写了一夜困顿的红眼睛,凌辰迈着迟钝的步伐打开了门,“呵……找谁?”他打了个呵欠,弥蒙的问道。
站在门外的人动作一顿,一支手抓住了凌辰的衣襟,“你给我交稿啊。”
“啊?”凌辰睁开迷蒙的双眼,一个金色头的看不清长相的女人映入他眼帘,他打了个呵欠,“这不是编辑大人……么……”
女人抓住凌辰的衣襟晃了晃,经过她这一下,凌辰彻底醒过来了,“别晃了。”
女人满意的收回手,“稿子呢?”她手摊在凌辰前面。
“里面。”凌辰侧过身。
女人熟悉的像是自己家一样,丝毫不介意男女有别,就直接进去了,原因嘛,大概是某人喜欢拖稿,而她来的次数多了。
关上门,凌辰也走了进去,“稿子放在老地方,你去拿就好了。我先去睡一觉,熬夜什么的,真是美少年的天敌啊。”
女人闻言白了他一眼,“美少年,我看你是吸血鬼还差不多。”说着她手里收拾起散乱的堆叠在桌子的稿子。
“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皮肤,黑色的头,红色的眼睛,如果在加上牙齿,你就直接以演吸血鬼了。”女人调侃道。
“好吧。”凌辰耸了耸肩,他洗把脸走了出来。
作为一个无钱、无权的美少年,凌辰只好重操旧业了,开始他新的码字生涯。
如果你问凌辰,他会双手合十,一副虔诚的样子说:“感谢上帝,让我的小说依旧受欢迎。”
那个女人是凌辰签约的杂志社的编辑,名字叫伯莎和凌辰关系很好。在凌辰没有身份,只好冒充voldemort他孙子的情况下,救济了他的生活,虽然凌辰也将自己写小说的才华卖给了她就是了。
伯莎拿着一摞稿子,气势汹汹的走到凌辰前面,举着稿子问道:“凌辰先生,你能告诉你的编辑,她要的后续呢?”
凌辰神色无辜的眨了眨眼,红色的眼睛真诚的望着伯莎,回答道:“亲爱的编辑大人,您手中拿着的就是后续。”
“你当我不认识字啊。”伯莎听了凌辰的话,睁大眼睛瞪着他。
“生气会老的快的,不要生气呀~”凌辰耸耸肩劝解道。
伯莎听了他的劝解不但没有消灭怒火,反而有上窜的征兆,她问道:“《未来只想做魔王》和《*历险记》的后续呢?后续呢?你别告诉我,你没有写。”
事实上……他还真没有写。
凌辰表示他只是在忠实的执行,系统布的“成为世界坑神”的任务,在坚持努力不懈的成为坑神而已。
凌辰模了模下巴没有将心理想的说出口,他一说出口,就不敢保证编辑大人伯莎会不会马上奋起代表读者灭了他。凌辰有过编辑,那是和网站签的约,即使他的成绩不错,然而编辑手下却不止他一个作者,而且他那个时候不善于交往,和编辑的关系也只是一般而已。
但是伯莎不一样,伯莎和他即是朋友又是合作关系,伯莎手下即使有其他作者在,他和伯莎的关系却是最好的。因此凌辰对伯莎有着相当的纵容,否则就不会轻易允许伯莎进入他的房间了。
伯莎也是知道凌辰的态度,拿凌辰当朋友看,才表现的没有丝毫生分的。
就算如此……
“凌辰,我以揍你一顿吗?”伯莎询问。
“不以。”凌辰拒绝的爽快,作死什么的真心不是他故意的,那都是转世惹的祸,都是克里斯的错。
“新文我拿走了,你记得快点将《未来只想做魔王》和《*历险记》后续写出来。否则——”伯莎露出一个微笑,她的洁白的牙齿反射过一道光,“你就等着读者的追杀吧。”
“哦……”凌辰模了模下巴,却没有悔改答应的意思。
他是要做世界坑神的男人,怎么能轻易被伯莎吓到呢?呵呵~
伯莎将稿子放入文件袋,装好。踩着高跟鞋走了出去,走到门边,她回头上下打量着凌辰。
“……”凌辰看着她。
伯莎说道:“看你的黑眼圈,熬夜会老的快哟~那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
是他说的,凌辰举手。
这算是风水轮流转吗?他前面说了伯莎,后面就轮到伯莎说他了。
“嗨嗨~我知道了。多谢伯莎小姐的关心了。”凌辰右手在前,行了个礼。
“我是怕你懒死了,拖稿大魔王。”伯莎调侃的回了一句,关门走了出去。
“黑眼圈很严重。”伯莎走后,凌辰飘到镜子前面,看着镜子里的人自言自语。
他眨了眨眼睛,镜子里的人也眨了眨红色的眼睛,看着镜子中面色苍白,嘴唇血红的人,凌辰脑中一闪。
“还真是像极了吸血鬼。”他恍然大悟,“所以说,如果我去参加前世的cosplay秀,简直不用化妆了。要装个假牙去酒吧试试看吗?”凌辰兴致勃勃的提议。
反正现在他的模样是属于voldemort先生的,名字也是丝毫不内疚的用了voldemort的孙子的。那么……就算是生什么事情,用voldemort的名义也是以的吧。
你知道什么最厉害吗?不是别的哟,就是潜移默化。
有很多腐妹子让直男变弯就是用的这招,尽管我不怎么认同,但不得不说这是很有用的一招。
凌辰战斗力是战五渣,但是他的智商还是很好的。为了完成报仇的心愿,凌辰选择了潜移默化,他的小说表面看起来和其他的没有区别。但是若是聪明人必定会现他小说中隐含的意思。
《未来只想做魔王》里的叛逆、自由、放纵的主角。《*历险记》里透过*的眼睛看到的黑暗和政治。
有人会读懂的,有人会行动的,那个人是谁凌辰不必去了解,他只要知道以后必定会有聪明人看这个世界的现状不满然后去行动就好了。
借刀杀人什么的?不,他只是将计划推迟到了以后而已。
他只要安安心心的等待着,等待着完成voldemort心愿的日子到来就好了。
你问他为什么不接触巫师界?拜托就算他是主角,拥有了voldemort的记忆和容貌,但是不代表他是傻瓜好吗?作为一个没有魔力的麻瓜,去接触一个拥有着吐真剂和夺魂咒等等的巫师界。
只有找死的份好吗?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主角,偶尔rp爆,遇到好东西,但是不能寄托于主角光环。没有魔力去和巫师硬碰硬,计划还没实现就被人用魔法看透大脑了,然后就会被十八般武艺的虐待了。
期待贝拉?他又不是真的voldemort,能让她死心塌地的。
人贵有自知之明,所以他还是老实待着吧。再说voldemort只说是报仇,又没有说是什么时候对吧。
***
小剧场:
voldemort:我才12岁啊。
凌辰:我现在是在几十年后,已经60多了好吗?
voldemort:那也不用说我们是哪种关系吧。
凌辰:voldemort——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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