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灭神魔 第九章 储物戒指 剑鸣白

作者 : 亦疯一傻

手中是一枚古朴无华的戒指,这枚戒指通体灰黑,黯淡无光,若是丢到地上也不见得有人会捡,但正是这枚不起眼的戒指让秦暮喜不自胜。

“这应该就是秦家的储物戒指了!”早在很小的时候,秦暮便听自己父亲说过,秦家有三件储物法宝,分别由长老和家主掌管。

父亲还特意说了这三件宝物的特点,秦暮自然牢记于心。

当时他击杀秦厉天的之后一眼便看到了秦厉天手上戴着的这枚戒指,想都不想便拿了下来。

储物法宝是修元界修者必备的储物工具,往往一个小小的东西里面就有一块广阔的空间,修者只要将东西放进这个空间,等到需要时再拿出来,显得极为方便。

秦暮小时候也听过一些关于普通人口中神仙的故事,故事里的神仙只要一翻手或是虚空一捏便能拿出灵丹妙药或是神兵利器。但事实上,只不过是这些所谓神仙将这些东西放进储物空间中罢了!

只是,储物法宝虽然是修者必备储物工具,但也分高低贵贱。

一般修者拥有的,就是最低级的储物法宝储物袋。

储物袋长相粗苯,空间狭小而且并不坚固,有许多修者的储物袋里面也仅有一两立方的大小,勉强能放下几件日常用品。

高级一点的储物袋大小也不过十几立方!

比储物袋高级的储物法宝就是储物手镯,一般情况下,一个储物手镯中最少也能拥有五十到一百多立方空间,而且储物手镯佩戴方便,比储物袋又好上许多倍。

再往上,就是秦暮手中的这种储物戒了!储物戒体积比储物手镯小好几倍,但其中空间却不是储物手镯所能比拟的,即便是最差的储物戒指,也有近五百多立方的空间。

而且每一个储物戒上面都有自己主人独特的精神烙印,即便是主人死去,不破除上面的烙印,获得的人也无法得到其中的东西。

因此,储物戒指不但是储物的宝物,同时也是身份的象征。

这些都是噬星大帝留给秦暮的信息里介绍的,当初秦暮在看到这一块内容的时候比较感兴趣,因此记得比较清楚。

秦家虽然有三件储物法宝,但从自己老爹口中秦暮了解到,其他两件都是比较低级的储物手镯,唯有这一件由家主佩戴的储物戒指,是最高级的。

不过令秦暮感到奇怪的是,秦家虽然在秦岭一代还算是小有名气,但储物戒这种即便是金丹修者见了都会动心的宝物岂会落在秦家手里,而且还一传就是这么多年。

想不通其中道理,秦暮就将此事放在一边。

虽然第一次得到储物法宝,还是最高级的储物戒指,但秦暮早就熟知几乎所有程序。

一股神念没入戒指,秦暮便看到戒指中一个虚幻不定的人影,正是秦厉天烙在其中的精神烙印。

但本体已死,这烙印没有多少反抗之力便被秦暮轻易消灭,精神一动,眼前出现了一个数千立方的巨大空间。

这边是戒指中的空间了!

而空间里面的东西却寥寥无几,只是堆放在空间中的一个小角落中。

秦暮心神一动,退出空间,随之出来的,还有堆放在空间中的那些东西。

大概将物品分了分,秦暮得到了一堆亮晶晶的石头,一件青色长袍,两三本书以及一块玉简!

除此之外,还有一把长剑,四五坛上好的美酒。

秦暮先将那些亮晶晶的石头收回戒指,后来秦暮知道那便是修元界的货币晶石,然后拿起那件青色长衫。

他的衣衫还是当年他母亲为他缝制,上面虽然加持了几个小小的禁制,但经不过岁月流逝,已经有些破旧。

而这长衫正和他意!

换上青色长衫后,秦暮突然眼前一亮。就在刚才,他脑海中突然出现这长衫的信息,原来,这长衫名叫“百变玄衣”,是烈风上人炼制送给秦零的。

这“百变玄衣”上有三个阵法,分别是清尘阵,主要是为了保持穿戴者身体的清洁。玄土盾,则是一个可以激发出一个防御法术的阵法。以及回春阵,这是一个疗伤阵法。

而且这衣衫既然叫百变,则是因为它可以根据穿戴者的要求变成各种款式颜色,端的是极为神奇。

秦零当初得到这件衣衫后并没有急着穿,而是带回家送给了自己的父亲秦厉天,没想到最终却便宜了秦暮。

秦暮心神一动,青色衣衫瞬间变成白衣长衫,配着秦暮俊秀面庞,好一个俊俏小公子。

那几本书则是秦厉天修炼的功法,不过秦暮既然已经有了噬星法典和断天剑法,自然看不上秦厉天这些功法,随意翻了翻就扔到一边。

倒是那个玉简中的东西让秦暮很感兴趣。

这玉简中记载的,并不是什么功法法术,而是关于修元界的一些常识内容,这些正是秦暮此刻需要的。

最后,秦暮拿起那把长剑。

剑藏于鞘,剑鞘玄墨沉厚,上有金白纹路,显得朴实晦涩。

秦暮徐徐抽出剑身,只见剑长三尺有余,剑宽二指,一条细弱雕文隐于剑背,雪亮的剑身清晰倒映出秦暮面容。

“好剑”!

秦暮不由得出声称赞,而手中长剑似乎听懂一般,剑身轻轻一震,发出嗡鸣响声。

秦暮哈哈一笑,剑鞘月兑手,手中长剑陡然爆发出艳艳寒光。

正所谓:青锋不显逆鞘寒

石破天惊动世人

问天剑式自然挥洒,朵朵剑花铺天盖地,一遍舞罢,秦暮哈哈哈大笑,口中连成:“好剑好剑啊!”

“既然你第一次舞便是问天剑式,那我便叫你问天剑吧!”宝剑归鞘,寒意渐敛,秦暮并没有将问天剑放入储物戒指,而是背负在背上。

古有上古剑修,背负一剑,只修剑法,不论他术,青锋剑芒,谁与争锋!

秦暮自小便极为向往那些剑修恩怨情仇只在一剑的洒月兑,如今有了机会,他自然不会放弃。

虽说并不是背负长剑就算是剑修一脉,但也让秦暮过一过剑修之瘾。

清理完储物戒,秦暮并没有着急离开小山谷。虽然他恨不得立刻冲出去将烈风老道碎尸万段,但实力上的差距却又制止了他。

秦暮怕烈风老道躲在外面的大河周围守株待兔,自己一出去就是自投罗网。虽然秦暮不相信老道会知道自己躲在一个小山谷,而出口只有一个,但还是耐心等了几天。

直到他确定老道应该不会再等在出口附近后,这才小心翼翼从大河中出来。

远处的小树林内打斗的元力波动还没有完全消散,秦暮远远就能感觉得到,但他并没有前去查探,鬼知道烈风老道留下了什么后手,若一个不小心被发现,那他可就有苦说不出了。

好在当初秦暮发现的玉简中,正好有这一片的地图,按照地图中所说,他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一条叫做“浅汨”的大河。

顺着大河往西八百里就是秦岭城,向东一千里则是一个名叫“飞仙城”的地方。

秦岭城秦暮自然不会再去,如今秦厉天已死,他再回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更何况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做。

打定主意,秦暮向东走去。

以秦暮如今的修为,如果全力赶路,到达飞仙城最多也就是三五日的时间,但他并没有如此,反而用了大半月的时间,才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

因为,秦暮找到了一件好玩的事情——做饭!

好吧,这真是一件荒唐的事情,就在秦暮某一次进入识海,发现了一个特别的信息流光,等他看完这条信息后,显得哭笑不得。

这流光中没有功法,没有法术,没有秘密,买有宝藏,唯一有的,就是成千上万的菜谱以及他师傅噬星大帝将近占了一半对这些菜谱的吹捧。

“原来,师傅是个吃货!”

这是秦暮看完后第一个反应,在那些介绍里,秦暮似乎能够看到一个一边说一边狂咽口水的中年猥琐大叔的样子。

这让秦暮在见到噬星大帝影像后升起的那种膜拜之情轰然崩塌。

不过……

“师傅说的还真不错,这野兔这么烤的话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一边嗅着剑上翻烤的野兔,一边自言自语的秦暮似乎完全没有在意那轻轻的嗡鸣声。

“老大,我是剑啊,我是杀人的剑啊!不是你烤肉的棒子,不是……”某个还在酝酿中的某灵怨念横生。

这大半个月,秦暮边走边玩,路上能遇到的能吃的东西基本上让他吃了个遍,而秦暮似乎也渐渐能够理解师傅噬星大帝在菜谱中留的那句话:“若是修炼修的不像人了,还修个什么仙,若是修仙就不让我吃东西,这仙我宁愿不修了!”

虽然秦暮没有噬星大帝那么绝对,但事实上,他也开始喜欢上各种各样吃的方式,并且慢慢向着噬星大帝那种顶级吃货的方向发展。

“要是再有些料就更好了!”兔子终于烤好了,秦暮心满意足的拿起长剑,正准备下口。

“咻”

疾光骤闪,一抹雪亮突然出现,直取秦暮……嗯……是秦暮手中的兔子!

秦暮身体微偏,右手持剑不变,左手食指迅速点出。

“叮!”

脆鸣声响,雪亮光芒一偏,擦着秦暮面颊一闪而过,然,秦暮却是手指一麻,不由得暗自皱眉。

自从自己再进一步,噬星指威力更甚,即便自己刚才只用了一成力,也比得上以前八层功力,即便是一般月兑俗圆满的修者也未必能全身而退,没想到竟然只将这剑锋打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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