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案迷踪 第116章 正义审判

作者 : 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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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悄悄过去。重案审讯室难耐的沉默。

于心远想到另一个话题:“那次为鬼子指认雷江反日人员的是你吧!”

宋开顺猛地一激灵,显然于心远再一次触动了他的隐秘伤疤。他沉重地点点头:“是我!但是,我是按照鬼子提供的名单指认的。”

“鬼子提供了名单?”于心远显然没有理会宋开顺的狡辩,冷笑道:“如果鬼子知道名单,他只要当众宣读就可以,何须要你暗暗指证!”

“鬼子提供了一些名单~我也主动指证了一些!”宋开顺语气中,已然没有刚才大包大揽杀死山田次郎的豪气,显得迟疑犹豫起来。

“那你为什么那么做?你知道这样后果吗?”于心远突然想起了有关梅霞母女的种种传说,心中顿感一阵抽痛。和鲁思侠“牛棚”相识以来,于心远早已经把鲁思侠当作家人了。“如果没有梅家母女挺身而出,雷江会出现多少孤儿寡母!又要增添多少冤魂!你不也是痛恨鬼子吗?痛恨‘孩太君’吗?你怎么会甘心做他们鹰犬,来残害自己的同胞?”

尽管于心远一直在克制自己的感情,但他眼前始终挥之不去梅霞母女那张屈辱的黄色老照片,他语气越来越严厉,最后简直是怒吼,激越的声音的森严的预审室里回荡。“宋开顺,他们可是你的邻居、你的乡亲啊!”

“乡亲?”提到这两个字,本来一直低着头的宋开顺突然猛地抬起了来,眼睛里迸射出一丝怨毒:“他们把我母亲送给‘孩太君’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也是乡亲?他们离散我们相依为命的母子时,有没有想过我也是乡亲?我恨他们,我希望他们全都死!”宋开顺说这些话的时候,脸完全扭曲,话语凄厉,回荡在重案预审室,如同雪夜的狼嚎。

2在政法委高效协调下,公检法通力合作,宋开顺的命运早成为了定数,没有疑问,无可更改。

雷江县大会堂。这个曾经上演过多少人间悲欢离合的戏剧、带给雷江百姓无数快乐的地方,今天,肃穆安静。会堂内,1000多个座位座无虚席,会堂外面,架着四只高音喇叭,马路上,全是黑压压的人头。全县有线广播站全程直播。

这是一场等待已久的、正义的审判。

会堂内外,鸦雀无声。只有宜城行署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首席法官在高声宣读判决书,声音通过喇叭,传到老龙头、传到翠云山,传到凤凰街,传遍雷江大地。

“判决书公诉机关:宜城行署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宋开顺,别名‘宋振涛’,男,1921年10月6日出生于楚州省楚门县,汉族,小学文化,原为雷江县委招待所所长,家住雷江县委宿舍110号。因盗窃罪于1980年9月20日被雷江县公安局抓获羁押,同月22日被雷江县刑事拘留,同年10月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雷江县看守所。

宜城行署人民检察院以宜检刑诉〔1980〕1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开顺犯***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1980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宋开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宜城行署人民检察院指控:

1980年2月14日,被告人经事先周密策划,于当晚20时30分许,利用县委招待所所长的职务之便,去招待所三号楼208房间,秘密和日本客商山田次郎会面。为阻止被害人揭露其历史***罪行,被告人趁被害人不备,将剧毒中药材“断肠草”做成丸药诱使山田次郎服下,并用残忍手段将其伤害致死。事后盗窃高档打火机一只,高档手表一只,经估价,价值约合55万人民币。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全部赃物,并已发还被害人家属。

上述事实,被告人宋开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被告人宋开顺的户籍证明、抓获经过、扣押、发还物品清单、辨认笔录及照片、价格鉴定结论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经查,抗日战争期间,被告人曾代号“鼹鼠”,积极为侵华日军工作。提供情报,引导日军袭击我抗日军民,造成雷江自卫队员110名、抗日群众5名被日军杀害,并参与直接杀害自卫队员2名,盗窃文物玉龙一只。经文物部门估价,玉龙价值约合1000万元人民币。上述事实,被告人宋开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被告人宋开顺的供述、照片,价格鉴定结论书,部分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被告人自述,提供情报击毙日军重要指挥官和阻止玉龙被日军窃取到国外等重大立功表现,因无其他证人、证言、证物,属于孤证,本院不予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开顺,利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以隐瞒历史罪行为目的,杀害前来投资考察的日本客商,手段特别残忍,影响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盗窃财物数量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历史上曾积极配合侵华日军,捕杀我抗日志士。罪行特别巨大,影响极其恶劣,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罪予以追诉。检察机关以上各项指控成立。

据此,根据被告人宋开顺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一百三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宋开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宋开顺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宋开顺犯盗窃罪,数目特别巨大,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宋开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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